1歲半幼兒家中餓死:不負責任和無證上崗的父母,到底有多可怕

3月14日下午,由新京報、人民日報等諸多權威媒體轉發的一條通報消息在網上引起了不小的轟動。

1歲半幼兒家中餓死:不負責任和無證上崗的父母,到底有多可怕

介於通報中有很多信息未能明示,我們來捋一捋整件事情的經過。

3月13日,轄區派出所民警和理絲社區幹部在物資配送工作中,發現鄧某某門口有異味,於是馬上報辦事處,並聯系派出所。

因為鄧某某精神狀態不穩定,情緒也很激動,工作人員擔心對方採取跳樓等過激行為,所以並未強行開門。

3月14日上午,派出所民警、理絲社區幹部前往雲夢縣倒店鄉將鄧某某的姑媽鄧某華接往理絲社區做開門說服工作,但鄧某某仍然拒絕開門。

迫於無奈,派出所只能採取技術手段強行破門,結果在屋內發現一名死亡小孩,年僅一歲半。

據初步瞭解,該幼兒一歲半左右,由其母鄧某某(29歲)獨自撫養,初步估計是餓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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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裡,相信很多網友都有疑問,畢竟作為母親的鄧某某已經29歲了,完全可以照顧小寶寶,為何會讓小寶寶餓死?小寶寶的父親又在哪裡?獨自撫養小寶寶的鄧某某是否有產後抑鬱症,所以才會出現寶寶餓死的情況?如果有產後抑鬱症,為何沒有家人一同生活,照顧小寶寶?

針對這些,也有不少自稱是知情人的網友透露,孩子的父母早前離異,母親鄧某某在精神方面有些問題。

此前鄧某某還曾因為餓得受不了跑出去搶過吃的,結果卻被人給打了一頓。

而也就是捱打之後被人送回家才發現屋裡的小寶寶已經死去多時,連屍體都已經發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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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疑似該社區居委會在居民群裡發消息聲明稱,疫情期間一直都有免費為鄧某配送蔬菜、奶粉等生活物資。

在3月13日又一次給鄧某某配送物資的時候才發現家中有異味,但因為顧忌鄧某某的精神狀態,並沒有強行開門。

一直到第二天上午,將鄧某某的姑媽接來做說服工作無果之後才採取強制措施,這才發現了死亡幼兒的屍體。

且不說母親鄧某某的精神是否異常,現實就是,一個可憐無辜的小生命,就這樣沒有了,他還來不及長大,來不及看清楚這個繁華熱鬧的世界,就這樣悽慘的離開了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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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這樣的事情,作為準媽媽的我真的很痛心。

一個生命的孕育並不簡單,相反它很複雜,也很神奇。

一顆卵子和一顆精子的相遇,到最終形成一個有血有肉的小生命,過程是偉大且艱辛的,再加上十月懷胎,到寶寶呱呱墜地,一切都是微妙又偉大的。

只是,作為無證上崗的父母,又有多少人對這偉大的生命真的肩負起應有的責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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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選擇了婚姻,就選擇了責任和義務

婚姻不是兒戲,每一對男女的結合都應該是經過深思熟慮的,而不是一時衝動之下的草率決定。

如果你單身,可能你完全可以選擇一人吃飽全家不餓的生活狀態,做鹹魚也好,做躍龍門的鯉魚也罷,都是你自己的選擇,沒有人會干擾你嫌棄你,也沒有人會鞭策你。

但選擇了婚姻,就意味著你踏進了另一種生活圈子,這個圈子裡除了你自己,還有你的另一半。

你不一定要負擔她的吃穿住行,但卻要肩負起她的喜怒哀樂、興衰榮辱,因為你們在同一個生活圈子裡,法律和感情將你們連為了一體。

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就是夫妻關係。

假設兩人離婚的原因是因為鄧某某的精神問題,那作為丈夫,一定程度上說是沒有盡到做丈夫的責任。

夫妻之間,除了感情的變化,在漫長又短暫的婚姻生活中,還會面臨許多其他的問題,如身體健康狀況、意外等等突發情況。

當然,也不是所有人都能經受住考驗,也不是所有人都應該接受這樣的考驗。

但作為夫妻,知道了妻子有精神方面的問題,而且孩子也有了,離婚之後就這樣撒手不管是不是太不負責任了,最起碼也應該通知妻子孃家的人來照顧他們母女倆。

但在這件事情中,從頭到尾,我們只知道鄧某某帶著孩子獨居,身邊根本沒有照顧的人。

由此可見,在這場婚姻中,鄧某某的丈夫,在責任和義務面前,做的不夠。

也許有人會說,都離婚了,誰還會管這些?可離婚了就是陌生人了嗎?況且還有個孩子,只要在這場婚姻收場前,作為丈夫的能夠再盡最後一份責任,也許一切都不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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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選擇做了父母,就選擇了責任和義務

事件中的鄧某某和丈夫雖然離婚了,但有孩子在先,作為一個負責人的男人,哪怕孩子不是自己撫養,難道孩子就不是自己的了?因為離婚就可以撒手不管了?

不顧昔日的情分也就算了,但作為父親,在知道妻子精神有問題的情況下,為什麼不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如果爭取了但失敗了,那疫情期間情況特殊,偶爾打個電話問一下,或者上門探望一下,亦或是通過別的方式來保證孩子的吃住等情況,並不過分吧?

畢竟,孩子不是鄧某某一個人的。

可很顯然,這些情況都沒有發生,作為丈夫,我們且不說他負不負責任,但作為父親,他是失職的。

在這場已離婚收場的婚姻裡,無論是對孩子,還是對妻子,鄧某某的丈夫都沒有盡到應有的責任和義務。

而作為母親的鄧某某,同樣是失職的。

精神異常,我們可以理解這其中的難處和艱辛,況且還帶著一歲多的孩子,可正因為精神異常,更應該在清醒的時候早早的安排好孩子的一切事宜,儘量給孩子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

精神異常總是會有人察覺的,是要孩子之前,還是要孩子之後?

要孩子之前,知道自己的情況,為什麼還會要孩子呢?如果真的喜歡孩子,為什麼不早早的安排好?如果是要孩子之後,那作為父親的更是不稱職了。

如果精神方面的問題嚴重,孩子為什麼會交由她獨自撫養?她的家人父母呢?

無論是鄧某某夫妻倆,還是他們各自的父母,都是失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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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父母是世界上最難的職位,因為他承載著孕育、教導、養護等責任,但同時父母也是世界上最簡單的職位,因為他無需考核就可以上崗。

只是,這樣無證上崗的現象,很多時候就會導致一些父母因為一時衝動,或者一些其他亂七八糟的原因而撂挑子不幹,任由孩子們自生自滅。

可尚且年幼的孩子都是需要呵護與愛的,自生自滅只會導致更多悲劇的發生。

無證上崗和不負責任,導致了多少家庭的破碎。

說一千道一萬,都已經不能挽回這個無辜的小生命了,願天堂沒有飢餓寒冷,鳥語花香環繞,呵護與愛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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