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英国卖妻,到变相的离婚:一段已经忘记的历史

导语:英国可谓是一个什么事情都讲究风度的国家,所以显得很绅士。英国人总是那么彬彬有礼,头上戴着圆形有边的帽子,上面穿着翩翩的燕尾服,脚上穿着亮晶晶的皮鞋,手里会拿一根棍子或者是雨伞,而且是严肃中带着一抹笑容。这样的形象,是的,看着都让人感到亲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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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人还很讲究细节,往往是穿着白色的内衣打着领带,裤子总是笔挺,头发总会梳得整齐,上衣的口袋里会露出手帕的一角。若是与情人相会,手里还会拿着一束花。你看他们走路不紧不慢,却是那么步伐有力。这种潇洒风光的模样,真的让人羡慕,觉得他们是那么可爱,甚至会情不自禁地让人想要去模仿。

但骨子里的东西,无论怎样是模仿不来的。别人也就只有欣赏的份,那就站在一边看着好了。其实也并不是所有的英国人都是那种样子。我们看见的有些只是电影上的表演,或者说那是英国上层人士的模样。一个国家无疑会有很多阶层,比如有城市有乡村,城市里的官员会有一种形象,乡下的农民,当然又是另一种样子。

英国人外表看着光鲜,其实内心挺阴郁的,大约由于英国是岛国的缘故吧。英国人其实有点呆板,谈话并无机智幽默,更谈不上风趣,应该是缺乏阳光,临海多雾的原因吧。那么,我想谈谈绅士的英国,曾经发生过的如今看来,应该算是有伤风化的事情,那就是:卖妻!

那当然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

一.十八世纪的英国

英国建立资产阶级政权后,开始了殖民扩张,积累了大量的财富。国内外市场的扩大,对工厂手工业提出了技术改革的要求,因此以技术革新为目标的工业革命,首先在英国发生。英国的城市经济迅速发展,先进的机器不断地出现在工厂中。英国甚至是率先在世界上开通了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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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维多利亚时代开始,英国的舰船穿梭于海洋,不断地占据着世界的各地,形成了日不落之国。资本主义此时已经形成,以贸易的名义,用掠夺的手段,繁荣着英国的经济。英国开启了工业革命,城市涌现了很多的工厂,到处都是烟囱林立。由于大量使用煤炭,很多城市都是被烟雾笼罩。伦敦更是成了闻名的雾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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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那时已经确立了君主立宪制,已经有了《权利法案》。而《权利法案》,只是对国王权力的限制,国王变成了那种“统而不治”的虚君,政权完全落入了议会之手。但这种制度,适应了英国国内政治和经济的需要,从而成为在英国发展资本主义和进行工业革命的根本保证。

由于英国通过圈地运动、殖民掠夺、在国内实行资本原始积累,并奉行重商主义,发展贸易,大力扶持造船业,支持在海外成立特权贸易公司,因此国力迅速增强。

但是,由于不断地发生宗教战争,使大批新教徒遭到迫害,很多外国的新教徒大量涌入英国避难。人口的增加,带动了技术的进步,使城市得到了很好的发展。而农村因为圈地运动,造成了很多失去土地的农民,他们的生活更加艰难。表面的风光,无法掩饰下层人民的痛苦,也就出现了一些让人难以想象的现象。富有的英国,有些过的并不如意的家庭,产生了情感的破裂,而无法再在一个屋檐下生活。由于男女地位的不平等,国家又不让人们离婚,便有了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

二.如同闹剧的卖妻

以下是英国著名作家哈代的小说,《卡斯特桥市长》的开篇所讲述的故事。说的是一对异乡的夫妻,走在荒凉的土路上,却并没有什么交流的言语,显然不是恩爱的夫妻。他们是为了找工作流落到某个小镇,由于天色已晚,走进了一家粥铺去晚餐。想不到丈夫因为醉酒,竟然做出了疯狂的事情,想要将妻子卖与别人。而旁观者不以为意,甚至是看热闹不嫌事大,极力纵容怂恿此事,而且还有人当起了拍卖人。想不到真有那么一个过路的船员,出价买下了那个妻子,连同她怀里抱着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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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此事无人干涉,也就说明人们早已是司空见惯,见怪不怪了。一个家庭走到如此地步,实在让人唏嘘。也可以看出,女人不过是男人的私有财产,也就只能任其摆布。

其实那时期的英国,早已出现很多类似事情。甚至是报纸上经常刊登有男人将自己的妻子卖给别人的新闻。在1780年至1850年之间,竟然有300多起这种卖妻的新闻刊登在报纸上。没有被公布的只怕会更多。

什么原因造成这种卖妻的事情发生?因为根据英国那时的法律,人们想要解除婚姻,费用会极其高昂,甚至到了令人生畏的程度。而那时普通的英国人,仍旧是相当贫穷,很多人的年收入只有可怜的十镑,只能勉强度日。若是想离婚,必须得有数年的积蓄才能达到目的。

英国那时并无关于离婚正式的法律,甚至认为结婚后便不可解除。若是非得离婚,只能通过这样的解决方式:教会法院司法分居和国会独立法案离婚。然而,这两种离婚方式程序繁琐,费用昂贵,只不过是特权阶层的又一特权。对绝大多数普通人,想要合法离婚,几乎是遥不可及。

若是离婚,不仅是时间漫长,费用几乎是让人难以承受。于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为了避免昂贵的离婚费用,下层的英国人于是转变思维,便想出公开出售或者拍卖的主意,自己去处理婚姻关系。普通大众,将妻子视为私有财产任意买卖,显然这样的行为是违法之举,但政府几乎是视而不见,因而这种方式也就成了下层社会离婚的唯一选择。

如果有了离婚的意愿,男人通常是将妻子带到市场上,在她的脖子,腰部或者手腕上绑一根绳子,作为标记,以示是“待售商品”。妻子会站在拍卖台上,待价而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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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最早关于此事的记录发生于1733年。当时有一个名叫塞缪尔-怀特豪斯的男子,以1英镑的价格将自己的妻子,卖给了另一个男人托马斯-格里菲斯。

在1832年,英国的《兰开斯特先驱报》则详细地报道了另一次卖妻的全部过程。

那年的4月7日,在英国坎伯兰郡卡莱尔,这座城市的居民亲眼目睹了丈夫约瑟夫-汤普森将妻子出售给另一个男人的全部过程。那些看热闹的人,都算是这场离婚的见证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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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其实这对夫妻结婚不过3年,被出售的妻子年仅22岁,报道中称这是一个活泼丰满的姑娘,因为家庭纠纷,双方又没有孩子,觉得日子没法过了。于是便采取“市场拍卖”的方式结束婚姻。

在拍卖之前,甚至有负责拍卖的官员对此次拍卖进行了公告,将拍卖的时间定于当天的中午12点举行。公告公布后,很快引起了小城的轰动,成千上万的居民前往围观。

当汤普森和妻子出现在拍卖现场之后,有人搬来了一把椅子,那个女人便站在椅子上,她的脖子上挂着一根稻草绳。而她的打扮却是相当时尚,穿着乡村风格的衣服,脸上并无愁容,更没有什么悲伤。

当拍卖开始,那个丈夫还发表了一番慷慨激昂的演讲:先生们女士们,今天在这里,我将我的妻子进行拍卖,最终出价高者将得到我的妻子。这是她本人的意愿,也是我们婚姻结束后永远分离的开始。

对于我来说,我的妻子如同我怀里的一条蛇,我为她提供了舒适的生活和温暖的家,给她带来了美好的生活,但她却成了我的折磨者。我发自内心地实话实说,愿上帝让我摆脱麻烦的妻子,就象摆脱瘟疫一般。

先生们,在我说完我对妻子的感受后,我现在向你们说说她阳光灿烂的另一面,让你知道她也是一个善良和合格的妻子。她喜欢看小说,并且经常会随着故事情节哭泣流泪。她可以做黄油,指导女仆,可以唱优美的歌曲,并会制作带褶子的帽子。但她不会制作朗姆酒、杜松子酒或者威士忌,但有着长期品尝的经验,可以很好地品尝出酒的好坏。

因此,在综合了她所有的优点缺点后,我决定起拍价为50先令。

经过一两个小时的竞争后,玛丽-汤普森被当地一名退休的老头亨利-米尔斯以20先令外加一条宠物狗的价格购得。结束拍卖,汤普森则将套在妻子头上的那根绳子套在了狗的脖子上,转身走进了一家酒馆,在那里消磨了一天中剩下的时光。

从这个交易的过程和价格可以看出,英国官方显然并不禁止这种事情,否则,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新闻。而从交易的价格可以看出,女人并不那么值钱或者是那时的英国人都很穷,否则不会以这么低的价格成交。

既然这事是双方自愿,显然也就没有什么强迫的行为。其实英国那时发生的很多这种事情,都是经过夫妻双方共同协商,有时甚至是一方有了外遇所为,也算是心平气和地妥善解决了纠纷,只是过程有碍观瞻。

正如每个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则各有各的不幸。那些不幸的家庭,既然已经走到了尽头,才会有如此卖妻的事情发生吧。幸福的家庭不可能破裂,痛苦的家庭,才会有各种悲剧。或许,那些破裂的家庭,又有新的开始,也未尝不是对痛苦的解脱。如果一定将其行为看作污点加以唾弃,只能说子非鱼,安知鱼之乐?也可以说,子非鱼,安知鱼之苦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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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国也曾有这种事情发生

从这种拍卖的过程看,也许有闹剧的成份。一个家庭的破裂,原本是悲欢离合,或者是英国人太不严肃了吧,如此严重的婚姻问题,却如同儿戏,实在是出人意料。

其实在中国的古代,也有过卖妻的现象发生。特别是那些赌徒,当他们输得一无所有,就有可能将老婆抵押或者卖给别人。但更多的则是在灾荒之年,一些穷苦家庭,由于难以维生,会将老婆卖给那些有钱的人家,也未尝不是放其一条生路。

在《琢县志》中便有这样的记载:当地民俗中尚有一种卖妻之恶风。男子家贫,嫁卖妻子以自活,女家概不干涉。且卖至某姓,女家与某姓依然以亲戚往来。其不讲礼数之过,有如此者。

如此看来,那些家贫的男人,将妻子卖给别人,妻子的娘家人不仅不会干涉,还会与后嫁的人象亲戚那样来往。只是于礼数上会让人诟病。

而汉书《贾捐之传》就有:嫁妻卖子,法不能禁,义不能止。说明某些家庭因为无法生存,才出此下策,在官府不能算违法,在道义上也不能禁止。由此可见,中国也确曾发生过这类事情。

当然,这种卖妻的行为,无论发生在什么地方,都是伤风败俗,非正人君子所为,否则,颜面何存?但也会有人在迫不得已,没有办法的时候,也就顾不得那么多了。人到了山穷水尽,无路可走的地步,哪里还会去想得太多。

英国自摆脱了天主教,已经是一个清教国家,相当保守。特别是教会认为,婚姻神圣,反对离婚,更不允许发生堕胎的事情。那些结过婚的人,除非妻子死亡,不允许再娶,否则会判处严厉的重婚罪。那本小说《简爱》,简总认为自己是自己的主人,尽管是那么其貌不扬,并无地位,不过是一个家庭教师。当发现主人爱上自己,自己也爱上主人之后,当得知主人是有妻子的人,觉得对自己不公平,迫于舆论的压力,便离开了庄园。因为那个时代,是不允许有妻子之人再娶的。后来庄园发生火灾,男主的疯妻死亡,且男主双目失明,简爱才又重新回到庄园,与男主结成了夫妻。这不过是作者安排的一场地位对等的好戏,以免有伤风败俗的嫌疑。自由平等未免显得太过虚假,其实只是为了打破所谓的等级尊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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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卡斯特桥市长》里的那种人,则纯属无赖,不足挂齿,增人笑料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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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1837年,英国终于颁布了《离婚法》,正式规范了人们的婚姻形式,让那些离婚的怨偶不必再花费无法承受的金钱,可以各奔前程。而那种荒唐的卖妻恶习,自然也就极少再发生。

尽管大英帝国可算是一个文明的国度,但其历史上,在发展的过程中,也有过不那么光彩的污点。当然现在已经是无人提及,却也不应该被人忘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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