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法官、檢察官哪個適合你?


律師、法官、檢察官哪個適合你?


1、律師
選擇做律師最大的障礙不是案源,不是人脈,而是錢。想做律師無非一個目標:自由。財務自由和身心自由,這應該是學法律人的終極目標
如果選擇一開始就做律師也可以,前提是做好前三年讓家裡人發工資的準備,律所一般給的工資極少極少,這個是有客觀原因的,在此不便細談。只要是人不很笨,以我身邊同學為參照物,在重慶主城區堅持三年以上的律師基本上年薪在二十萬以上
因為家人不能給我發工資,所以我先做法官,再做的檢察官。有了一定積蓄再去做的律師。


律師、法官、檢察官哪個適合你?


2、法院、檢察院
在法院我做過執行局執行員,民庭的審判員;在檢察院我做過公訴科公訴人,反貪局偵查員,從偵查到起訴到審判到執行,我把整個司法程序親自經歷了一遍。
法官,有地位,有尊嚴,有自由,缺點就是很忙法院裡面最好的部門是執行局
檢察官無自由無尊嚴,更多的是行政命令執行角色,不能算是真正意義上的司法官員,行政色彩很濃。公訴科天天打字,反貪局天天熬夜。唯一舒服一點的是批捕科,但這個科室人很少,不一定進得去。檢察院唯一的好處就是比較閒,可以乾點其他事情。修身養性


待遇方面:法院要比檢察院好得多。原因在此不便細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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