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的影響目前很多企事業有些還沒有開工,
有些即使是開工了對經營的影響也很大,
面臨著現金流和經營困難的問題,
在這樣的情況下企事業可以推遲發工資嗎?
目前人社部對此類問題也做了相關的說明:
對受疫情影響導致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
鼓勵企業通過民主協商程序和職工協商,
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
對暫無工資支付能力的,企業經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
可以延期支付職工工資,但延期並不代表著不發,
只是推遲發放的時間後期按相應金額髮放。
(我是大鵬,職場HRVP 高級人力資源師 職場自媒體優質作者 關注我,幫你在職場中快樂成長開心工作,有職場或勞動法相關方面的問題,請留言或聯繫我會一一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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