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起重吊裝方案管理,兩大要點總結

考點一、專項施工方案審批程序

1.施工單位應當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組織工程技術人員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專項施工方案應當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編制。危大工程實行分包的,專項施工方案可以由相關專業分包單位組織編制。

2.專項施工方案應當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簽字、加蓋單位公章,並由總監理工程師審查簽字、加蓋執業印章後方可實施。

3.危大工程實行分包並由分包單位編制專項施工方案的,專項施工方案應當由總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及分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共同審核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

4.對於超過一定規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單位應當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對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專家論證前專項施工方案應當通過施工單位審核和總監理工程師審查。

專家應當從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建立的專家庫中選取,符合專業要求且人數不得少於5名。與本工程有利害關係的人員不得以專家身份參加專家論證會。

5.專項施工方案實施前,編制人員或者項目技術負責人應當向施工現場管理人員進行方案交底。

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應當向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由雙方和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共同簽字確認。

6.施工單位應當對危大工程施工作業人員進行登記,項目負責人應當在施工現場履職。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對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情況進行現場監督。


《機電》起重吊裝方案管理,兩大要點總結


考點二、起重吊裝及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劃分範圍:

危大工程

1.採用非常規起重設備、方法,且單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裝工程;

2.採用起重機械進行安裝的工程;

3.起重機械安裝和拆卸工程

超過一定規模的危大工程


1.採用非常規起重設備、方法,且單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裝工程;

2.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設總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設基礎標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機械安裝和拆卸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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