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农机购置补贴“不打烊”

疫情防控期,农机购置补贴“不打烊”

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农机购置补贴进展如何?据悉,目前,31个省区市和新疆兵团的补贴资金均已下达到县,全部开通了补贴管理系统,上线运行补贴申领手机APP,因地制宜采取电话预约、远程视频等方式核验机具,降低疫情扩散风险,保障农民随时便捷提交申请。截至目前,全国已实施中央补贴资金超过1.4亿元,扶持2.6万农户购置机具近4万台(套),整体进度快于上年。


山东省已于年初将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切换至2020年度,补贴工作已全面启动。为有效避免疫情期间人员聚集问题,更好地便利农民申请农机购置补贴,确保疫情防控和春季农机化生产顺利开展,山东省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围绕疫情防控和春耕生产需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强化措施,推动所有农业县区全面启动农机购置补贴办理业务。当前,要以疫情防控和春季农业生产、生猪生产、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等机具装备为重点,及时审核受理,做到优先补贴,应补尽补。


全面推广应用手机APP远程办理补贴申请,鼓励农机产销企业指导农户使用手机APP申领补贴,支持采取电话预约、邮寄材料、错峰办理等方式,减少购机户重复出门和服务大厅人员聚集。鼓励运用微信视频远程核验机具铭牌信息、税控发票信息、购机者信息等方式开展机具核验,并告知购机者相关承诺事项,保存相关视频截图作为后续核验依据。积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开通绿色通道,为运送农机具“上路下乡”提供便利,切实满足本地农机产品供应。


新疆今年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由2019年的6亿元增加到9.2948亿元,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9340万元,同时,继续坚持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深松补助资金满足南疆四地州资金需求,自治区财政扶持农机化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向南疆四地州倾斜。其中,自治区支持农机化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南疆四地州579万元,占地州总资金的53.76%,以助力新疆农业发展、农机化水平再上台阶。今年新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总体维持稳定,继续实行“定额+限比”的补贴额确定方式,限定比例为40%。新疆还将继续开展农机新产品补贴,开展植保无人机补贴试点工作。 此外,为应对疫情,新疆还将进一步简化核验手续,鼓励农户通过手机APP等非现场方式办理补贴申请,开展补贴机具核验预约等服务,方便农民购机用机。对于农牧民购买符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要求的机具,但不会使用农机补贴APP办理的,可在疫情减轻或解除后再行办理;通过农机补贴APP办理补贴申请的,要通过手机远程定位、视频等方式完成机具核验,远程核验相关信息一致后,可进入办理全流程,待疫情结束后再按地(州、市)、县(市、区)规定抽查比例进行抽查,并在资金兑付前再行核验后开展兑付。


2020年甘肃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已经下达资金4500万元,主要开展一乡一农机合作社建设试点、农机合作社装备提升行动试点、特色产业农机配套抓点示范、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及政策宣传培训等4个方面工作。


河南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正在公开征求意见建议。一是在全省2019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外,提出拟新增机具品目;对分类分档和补贴标准提出优化建议。二是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程序、监管,以及体制机制等提出合理化建议。要求各地农机部门广泛征求相关单位、农机企业、经销商、购机户以及农机(业)合作社等各相关主体的意见,确保意见的广泛性、代表性。


安徽省正在征求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档次和补贴额调整等意见。安徽省要求各地结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围绕实现全面小康,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促协调,以及疫情防控、春耕生产等需求,特别是畜牧养殖、水产养殖、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方面的新增需求,在2018-2020年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2019修订,15大类41个小类146个品目)内,研究提出拟新增机具品目的意见建议。同时还广泛征求包括优化机具档次和调整补贴额的意见。


浙江省已经全面启动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为保障春耕备耕期间农户购机需求,对轮式拖拉机、水稻插秧机、秧盘播种成套设备等7大类10小类26个品目继续沿用2019年补贴标准,相关补贴产品已在2019年投档成功且仍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其他产品待2020年补贴额一览表调整完成后另行通知。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可通过视频电话等非现场方式对补贴机具、补贴申请资料等开展远程核验;对重点机具实物核验可统一安排在疫情解除后进行;对非重点机具可在补贴资金兑付后抽查核验;对购置牌证管理机具,购机者可凭《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免于实物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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