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婚前財產該怎樣處理比較合適?

晴子是胖丫


我認為婚前的財產,特別是擁有一定較大數量的(物業、貴重首飾、債券、股票、存款等),應該先辦理公證登記好一點,這樣處理不論男女,都是非常合適的做法,完全無可厚非的,與是否真愛無關。

既然是真的愛對方,不論男女,就應該尊重對方的選擇,況且這些財產都是對方通過自己各種機緣、努力得來的,並非共同所有,如果為這種事情而較真,實際並非真愛,而是看中財產而來。

我認為真正相愛的,首先就應該有通過共同努力拼搏而獲取所得之心,而不是貪圖佔有對方原有的財產,否則根本就沒有真愛可言,只能說是太過功利化了。

說到底,即使是對方自願把自己的財產拿出來共同分享,也應該儘量為對方設想,自覺守護著對方的財產,儘可能保障、維護對方的利益;而不是試圖據為自有、隨意揮霍,這樣才是真正的愛。

至於說到女子的婚前財產財產該怎樣處理,其實不論男女,進行婚前財產公證登記是最合適不過的事。而因為對方做婚前財產公證登記而有微辭或不滿,我認為很有可能是衝著對方的財產而來的,是否繼續相愛就見仁見智自己決定的了。


老樹時光倒流


最簡單的辦法:1.如果是不動產,比如房子、土地等,因為有登記制度,依據產權證或備案合同即可確定,因此無需採取特別動作;2.如果是動產,但是按不動產進行管理的,比如車輛等,也無需特別處理;3.如果是銀行存款,你可以採取專款專戶管理以茲證明從結婚之日至雙方分手之時,沒有任何混同,仍然是你的個人財產;4.如果是股票等有價證券,因為有登記操作流水,亦無需特別處理;5.如果是金銀首飾以及其他動產,採取雙方協議的方式最佳;6.建議你們採取書立婚前協議的方式,約定各自的財產範圍以及共同財產的範圍,必要時委託律師草擬或去公證處辦理。


稅務律師菅峰


去公證處公正說明財產權屬於你自己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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