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平原縣衛生健康局:對更名困難企業進行重新認定


德州市平原縣為落實困難企業退休職工獨生子女父母一次性養老補助政策工作,對該縣存在的6家變更企業名稱的困難企業進行重新認定。按照《德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認真落實企業退休職工中獨生子女父母養老補助有關規定的實施意見》德政辦發【2010】36號文件要求,根據困難企業認定標準,平原縣衛健局聯合財政局嚴格審查6家更名企業,對其近兩年的財務狀況進行重新認定。

通訊員:張洪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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