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圖書館、體育館、影院,有序恢復開放

眉山圖書館、體育館、影院,有序恢復開放

3月12日,眉山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發出《眉山市公共文化場館有序恢復開放工作指南》的通知,要求天府新區眉山管委會、各縣(區)人民政府和市級有關部門(單位)遵照執行。

眉山市公共文化場館

有序恢復開放工作指南

按照國家、省、市疫情防控期間復工復產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為全力做好全市公共文化場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導公共文化場館穩步恢復開放,制定本指南。

一、科學有序開放

(一)公共文化場館主要包括全市範圍內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紀念館、美術館、各類科技活動場館、體育場館、劇場、影院、基層綜合文化服務中心等各類與群眾日常文化活動密切相關的場所。

(二)堅持防疫優先、科學評估、分區分級、精準施策、有序開放原則,逐步恢復場館開放運營。實施差異化開放,對低風險區可有序恢復開放;對中風險區,室外露天場所可逐步恢復開放,室內封閉區域原則上暫不開放;對高風險區,暫不開放;場館及鄰近區域出現確診或疑似病例的暫不開放,風險降級或解除後按程序執行。

二、開放申報程序

(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類公共文化場館向同級行政主管部門提出開放申請並制定防控方案。

(二)各縣(區)行政主管部門向所在縣(區)疫情指揮部提出開放申請。

(三)經縣(區)疫情指揮部研究同意後恢復開放,並報市疫情指揮部備案。

三、加強疫情防控

(一)建立完善防控體系。各場館主要負責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按照“一場一策”“一館一策”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疫情應急預案,明確疫情防控應急措施和處置流程,把防控責任落實到部門和個人。同級主管部門要加強防控指導和監管。

(二)開展防控技能培訓。各場館恢復開放運營前,必須組織開展職工疫情防控培訓,加強自身健康監測,熟悉防控預案要求,提升疫情防控意識,具備應急處突能力。

(三)配備防護物資。各場館要配備口罩、手套、消毒液、洗手液等防護物資,為職工和到館群眾提供必要防護保障。

(四)設立隔離觀察區域。各場館要就近設置暫時隔離觀察區域,當出現可疑症狀時,及時組織人員到該區域進行暫時隔離。

(五)分項目恢復開放服務。各場館要根據實際,分項目逐步恢復開放,優先開放室外、人員分散區域;對不符合開放條件的場地以及容易形成人員聚集的項目等,應暫不開放或控制人員數量。

(六)保持場館通風。各場館要保持良好通風狀態,在條件允許情況下首選自然通風。相對封閉的室內空間必須使用空調的,須確保供風安全充足。

(七)加強清潔消毒。各場館的閱覽室、文化活動室、展覽廳、放映廳、會議室、報告廳、餐廳、衛生間等區域以及圖書期刊、演出器材、展覽設備、體育用品、3D眼鏡等,根據使用頻次每天定時多次消毒;場館主要入口增設廢棄口罩回收專用容器。

(八)加強防疫宣傳。各場館通過設置提示牌、LED顯示屏播放等多種方式,加強疫情防控知識科普宣傳,使職工和到館群眾充分了解掌握防治知識、支持配合防控工作。

(九)持續做好線上服務。在逐步恢復場館服務的同時,要繼續通過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融媒體中心、公共文化雲等平臺,加強內容更新,為群眾提供優質公共數字文化服務。

四、強化場館管理

(一)適時發佈開放事項。各類場館要做好恢復開放公告公示工作,通過線上線下等多種渠道向社會發布,明確開放時間、服務項目、入館須知等有關內容;動態發佈場館周邊疫情發展態勢。

(二)加強人員進出管理。各場館要安排專人對所有進出通道嚴格管理,對進入人員實名登記;確保進場館人員佩戴口罩,並在入口處接受體溫檢測,體溫正常方可進入;體溫超過正常溫度的,應禁止其入內並及時通知疫情防控部門;對不配合或干擾防疫工作的,要依法依規通知相關部門處置。

(三)採取人員限流措施。各場館可視情況實行實名預約服務,結合防控工作需要,對每日入場館人數進行總量控制,盈利性影院和體育場館等須謹慎開放,在恢復開放期間實行隔排隔座售票,增大場次間隔,鼓勵線上購票及電子票入場等限流措施。

(四)避免形成人員聚集。各場館要安排專人疏導、分流到館群眾,人與人之間要保持安全距離,鼓勵語音導覽智慧服務等。疫情防控期間,原則上不舉辦線下講座、培訓、演出、比賽等人員聚集活動,不接待團體性參觀。

五、做好應急處置

(一)做好疑似人員管控。發現疑似感染人員及群體,立即組織疑似人員到觀察區臨時隔離,並如實報告同級行政主管部門。

(二)配合開展追蹤管理。發現可疑症狀人員後,及時封閉場館,管控其他人員流動,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配合疾控部門規範開展接觸者追蹤管理和隔離觀察。

(三)開展全面消毒殺菌。對疑似人員使用物品、活動場所進行全面排查,並在專業人員指導下對其徹底消毒殺菌。在所有疑似人員未解除風險之前場館不得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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