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報》:在共同戰“疫”中彰顯司法擔當

“法治興則國興,法治強則國強。”我們要從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環節發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確保疫情防控工作始終在法治軌道上運行,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上強調,要從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環節發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講話,深刻指出了法治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為疫情防控工作指明瞭前進的方向,為各級政法機關在依法治疫中踐行使命擔當提供了根本遵循。

“法治興則國興,法治強則國強。”全面依法治國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當前,如何確保疫情防控工作始終在法治軌道上運行,是擺在各級政法機關面前的一個重大現實課題。

完善疫情防控相關立法。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各級政法機關要注重加強執法司法制度建設,推動完善疫情防控相關立法,出臺配套的司法解釋和法律文件,細化執法裁量權,確保執法司法有法可依,規範執法、文明司法,強化公共安全保障,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體系。要堅持以人為本,在推動完善立法的過程中,要始終堅持走群眾路線,要不斷拓寬公民有序參與立法的途徑,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提高立法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要統籌兼顧,加強疫情防控立法調研,規範立法審議決策,加強立法效果評估,不斷開拓創新,努力提升立法質量。要加強疫情防控立法隊伍建設,著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質強、業務能力精、作風正派的高素質立法人才隊伍,為不斷完善相關立法提供強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加大對涉疫違法犯罪行為的懲治力度。當前,疫情防控相關的違法犯罪行為屢見報端。一些無良商家藉機哄抬物價,牟取暴利,嚴重擾亂市場秩序,如在口罩緊缺的情況下,高價販賣口罩等防護用品;有些商家生產、銷售偽劣的防護用品;有些人假借銷售防護用品的名義,詐騙公私財物;一些在疫情期間有過湖北武漢旅居史的人,不主動報告,不服從居家隔離規定;有些人拒絕接受疫情防控檢查,惡意破壞檢查點,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為防控疫情而採取的防疫、檢疫檢查;一些網民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發布、傳播謠言,擾亂社會秩序……諸如此類行為的存在,不僅阻礙了共同戰“疫”的進程,而且損害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影響社會穩定。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制定並印發了《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這是中央依法治國辦、中央政法委和中央政法各單位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中央決策部署精神的重要體現,為在法治軌道上統籌推進各項防控工作,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了有效法律指引。根據規定,政法機關依法嚴懲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犯罪、暴力傷醫犯罪、製假售假犯罪、哄抬物價犯罪等九類違法犯罪行為,適用的法律主要是刑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在疫情防控期間構成犯罪的,要作為從重情節予以考量,依法體現從嚴的政策要求,有力懲治震懾違法犯罪。各級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作用,嚴厲打擊疫情防控期間各類違法犯罪活動,有力維護了社會穩定,確保了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比如,截至3月6日,僅湖南法院一審即受理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55件68人,審結詐騙、妨害公務、非法經營等案件達22件23人。

加大法治宣傳教育力度。依法懲治妨害疫情防控違法犯罪行為,必須緊緊依靠人民群眾。違法犯罪行為的見證者往往是基層組織和群眾,只有得到了群眾的支持,才能將《意見》要求落到實處。因此,政法機關要認真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結合案件辦理深入細緻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一是要選取典型案例,以案釋法,震懾違法犯罪分子,對社會公眾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二是要推動疫情防控法治宣傳目標精準化,在法治宣傳教育工作中要根據需求確定主題,綜合考慮不同地域、不同受眾的不同情況,把真正符合法治宣傳教育目標的有效需求作為謀劃工作的依據,如關於製假售假、哄抬物價的宣傳,普法目標主要為企業和商家。三是要推動疫情防控法治宣傳教育專業化,實際上就是推動法治宣傳隊伍專業化,法治宣傳的內容是法律知識,具有很強的專業性,為了保證宣傳內容的準確性和專業性,需要推動法官、檢察官、行政執法人員、刑偵人員等專門人才成為普法的主導力量。四是要創新疫情防控宣傳形式,注重宣傳實效,充分利用自媒體、融媒體,創新內容生產方式,豐富內容呈現方式,引導廣大群眾遵紀守法,不信謠、不傳謠,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為疫情防控工作的順利開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推動重構現代社會治理模式。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上發表講話時強調,要完善重大疫情防控體制機制,健全國家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要全面加強和完善公共衛生領域相關法律法規建設,認真評估傳染病防治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修改完善。從綜合治理角度來看,疫情防控的關鍵在於進一步推動聯防聯控、群防群治,在這個過程中,政法機關應當充分發揮自身職能作用,協同配合有關部門更為有效地整合各類基層治理力量,共同打好疫情防控的人民戰爭。對疫情期間及其結束之後出現的各類法律糾紛,要全程跟蹤、專門研究、分類指導,力爭達到有效化解的目的。既要立足當前,更要放眼長遠,認真總結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經驗教訓,著眼於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推動重構現代社會治理模式。

在法治軌道上推進疫情防控工作,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應有之義,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各級政法機關要始終將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堅決把疫情防控作為當前壓倒一切的頭等大事來抓;要加強相互之間的溝通協調,積極主動履職,確保辦案工作順利進行;要準確適用法律,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疫情防控工作,提高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司法水平,依法及時、從嚴懲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類違法犯罪,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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