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在公司上班,突然感冒成了疑似病例,公司该负责吗?

回首三千


很高兴能回答这个问题,我觉得只是感冒成了疑似病例,还需要等确诊结果,最终确诊如果只是感冒,公司不用负责任吧,如果最终确诊是病例,也要先调查清楚员工这段时间下班后有没有接触其它病人或疑似病人,如果排除不是员工自己的原因。确定员工是在公司感染的,就要看公司有没有按照政府要求申请复工。在疫情期间有没有做好防控工作,外来人员进入公司有没有按防疫要求操作。员工上班的时候有没有检测员工体温,有没有要求员工戴口罩。如果公司都按照要求做好了,公司虽然要负一定责任,但也不用负全部责任吧。如果公司没有按照上述要求复工,而导致员工感染病毒,我觉得公司就要负全部责任。


光哥小妙招


根据您描述的具体情况,下面分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工资待遇支付标准(1、24~公司要求放假)

1.24日上班(年三十),属于调休放假,1月19日上班调休。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如安排职工工作,企业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劳动报酬。

1月25日-27日(正月初一至初三),法定休假日,根据劳动法规定,安排职工工作的,企业应当支付不低于300%的劳动报酬。

1月28日-30日(正月初四至初六)调休放假,如安排职工工作的,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劳动报酬。

1月31日-2月2日(正月初七至初九)国家延长春节假期,对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企业应当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支付200%的 工资报酬。

2月3日-公司要求休假期间,正常工作日工作的支付正常工资,休息日工作的,企业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支付200%工资。

根据以上内容,您可以计算一下自己1.24日到公司要求您休假期间,应该支付的工资标准。疫情期间,冒着被传染的风险,上班不易,劳动者付出工作,应该得到相应的工资报酬。



二、公司要求放长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标准

1、感冒已经治愈,应该是普通感冒。既然是普通感冒已经治愈,公司不让上班,属于未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可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补偿金。

2、属于非因本人原因造成的停工。企业应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按正常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按最低工资的80%支付(山东省规定,各地规定不一样)。

3、如果企业是认为疑似病例要求隔离的,按照国家规定,隔离期间,视为正常出勤,社保正常缴纳,劳动合同到期的,顺延至隔离期结束,并不能在隔离期内按劳动合同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解决合同。



三、职工在疫情防控期间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的,应依法确认其工伤保险待遇。

也就是说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导致的感染新冠肺炎的,应认定为工伤。

疫情期间,企业生存困难,员工工作不易。企业有员工才得以生存,员工有企业才能有基本的工资保障。需要企业与员工携手共渡难关。


职言社保


公司肯定要负责,而且算是工伤。现在很多公司已经复工,有的公司为了避免责任,甚至让员工签署不负责协议,否则就开除,其实这是没用的,就算你签署了,在工作期间感染了病毒,公司还是要负责任的。其实现在公司复工,承担的风险还是很大的,一旦员工感染了,将面临集体隔离的局面。


世纪广播站


如果你是医护人员,在医院工作者,或者是社区工作者......

根据1月23日下发的《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以及3月3日下发的《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措施的通知》。

以上人员在疫情期间上班染病认定为工伤。


还有一种情况,在某些省,比如广东,除了因履行工作职责而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人员和社区工作者应当认定工伤外,对于用人单位指派到湖北出差(工作)的职工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参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第四项规定视同工伤。也就是说,因为公司安排到湖北出差而不幸感染新冠肺炎的,也是可以认定工伤的。


除了以上情况,公司负不负责,则是公司自己的行为。

对员工负责人的公司,从公司人情角度,有的会给于一定的补偿,比如报销相关费用,容许带薪请假等。

但大多数公司则不会负责,对员工染病的情况,按平时的规则制度办理。


---end---



职场二十年


公司应该负责,疫情期间全民宅家。如果老板没有做好防控措施,就让员工去上班,这是领导的责任;一,职员们有博爱之心;二,他(她)们怕失去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冒着生命危险参加劳动,应该得到保障。🍂🍃🍂🍃



春暖花开


估计够呛,因为入职的时候,肯定会提交健康证明。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如果上班期间,你得了某种怪病,你觉得公司会出钱给你治吗?!我估计够呛,到时候,有人情味的公司还好一些,给你一个人道主义援助。只看重利益的公司呢,他会管你?!祈祷着自己健健康康的吧!因为一人得病,全家跟着遭殃。。。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健康的时候,一定要买上保险。(我不是卖保险的哦),这样会降低生活风险。




木槿ccc


这种情况公司是不该负责的。它也无法算作“工伤”。按时间计算,复工后很快变成“疑似病例”了的,应该是在复工之前就感染上了的。之前只不过是在潜伏期内。

公司因此比较倒霉的是,你这一成“疑似病例”,不知在公司上班期间你又感染了多少同事?!弄得不好,公司立马可能会被查封,复工彻底泡汤!


拙笔淡静


这个问题应该分为两个方面来看:

一方面,如果在疫情期间,国家己经下达了统一的防控措施和指令,而公司没有严格执国家政府的防控指令,各项防控措施落实不好,造成员工可能受到感染,被确为疑似病类,或最终确为疫病患者,公司肯定要承担防控工作不落实的责任。如果只是正常感冒,一切就万事大吉了。

二方面,如果员工个人,在疫情期间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的个人防护措施去做,造成可能被感染为突发疑似病类,或最终被确定疫病患者,只能个人对自己负责,没有公司的任何责任。


天马3951


对于这个问题,个人认为公司应该积极的应对,站在国家的政策高度,应该担负起这个责任。

首先,在目前的这个疫情的环境下,人员都在公司集中上班,在这之前,应该进行了全面的开工的防疫准备和过程筛查,各种防护措施也是要要到位的,是得到所在区域政府的报备和审核的,这个不必担心,突发的感冒,根据目前劳动法的规定,此类的事故也算是和公司有很多关联的,而且是疑似病例,也没有最终定论。

其次,突发的感冒的疑似病例最终确定是新型冠装肺炎,也不用担心,目前国家的政策很明确,全力救治,费用也是国家承担;作为公司,在国家政策的指引下,发挥公司关怀和社会责任的宗旨下,这样的责任也责无旁贷。

最后,如果真如上面所述,成了疑似病例,作为公司更应该有风范,责任也是有担当。


PILOT童话


我认为不应该把责任归于公司,因为他不一定在哪里接触到的病人,不好判断。这些年做生意也不容易,特别是小企业和个体户,人工成本增加的很迅速,企业压力也很大,个体户老板一面除了开支房租和工人工资也挣不了几个钱,有些能不赔钱就算好了!别认为老板就是旧社会资本家!换位思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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