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把口罩當作酒駕“擋箭牌”?一車主被記12分罰款1000元

酒後駕車

還想借戴口罩瞞天過海?

欲把口罩當作酒駕“擋箭牌”?一車主被記12分罰款1000元

昨日,廈門交警查獲一起酒後駕車

車主被記12分罰款1000元!


3月12日上午11時許,思明大隊碧山中隊交警在環島路進行路面交通巡查時,發現一部小轎車閩DNK9**在環島路太清宮路段違法調頭,民警立即上前示意該車駕駛人靠邊接受檢查。


據車輛駕駛員黃某交代,

為圖節省路程,

所以在禁止調頭區域掉調頭。


當民警走到黃某身邊打算進一步詢問時,

黃某下意識後退躲閃,

假裝到一邊清理車上灰塵。

欲把口罩當作酒駕“擋箭牌”?一車主被記12分罰款1000元


民警發現黃某雖然戴著口罩,

但是身上散發著濃烈的酒味。


隨後,民警對黃某進行酒精含量檢測,結果顯示黃某的酒精含量為37mg/100ml,達到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標準。


現場民警隨即依法對駕駛員黃某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開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第一款之規定,駕駛員黃某將面臨暫扣駕駛證6個月,記12分,並處罰款1000元的處罰。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珍愛生命,拒絕酒駕!

欲把口罩當作酒駕“擋箭牌”?一車主被記12分罰款1000元


來源:廈門網(記者沈偉彬、通訊員章偉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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