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不公:我27歲,工作五年,身患絕症

之前網易裁員患重病員工的事鬧得沸沸揚揚,如果在職場遭遇不公正的待遇,該如何自處…

1

首先,不管在任何情況下,都要學會自我保護。

特別是面對一個強大於個人N倍的企業,學會用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權益,是基本覺悟。

雖然不要求每個人熟讀勞動法,知道它的存在,在需要時去找相應的條款,是職場人的必修課。

發現事情不對勁的時候,要學會留下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一些例子請參考:

有的公司,為了對外說是員工自動離職的,會沒收員工的工牌,讓其不能進公司,一個月後,就會被當成是自動離職。

這個時候,留下沒收工牌的音頻或者視頻文件;

不要因為被沒收工牌就不來上班,留下你沒有曠工的證據,例如每天去公司門口拍照等……

騷操作很多,相信大家會有相應的手段去留證據。

還有的公司,以員工業績考核不達標為由,隨便開除員工。

首先淘汰制是否合理我們不說,打分很容易受主觀因素影響,如果領導打分不合理,總是可以質疑的。

去搜集相關證據,留存,一般勞動法都是保護員工的,訴求真實合理的話,你就等著拿賠償吧。


職場不公:我27歲,工作五年,身患絕症


2

解決問題,要把握自己的利益點

如果公司抱著協商的態度,一定要把握自己的利益點。

不要感情用事,不要抱著吵架的態度,圖一時痛快。

比如這次網易的事件,本來公司已經決定在n+1的賠付基礎上,再出於人道主義關懷,給予12個月的賠償,這是事發後那位員工能得到的最大利益了。


但是他不同意這個方法,事情就發展到了現在這種地步,網易決定就按照法律規定的n+1賠償,不再有人道主義關懷。

得病了,最好的狀態是拿到合理的賠償去治病,不是憑一時意氣和公司鬧掰,沒有任何好處。

生病是不是公司的原因,沒法證明。

講究利益至上的公司,如何會繼續僱傭一個生病的人,答案卻是肯定的。


你是老闆,你會怎麼做?不要被輿論帶著跑。

冷靜客觀地分析事件,

得到最大利益,

才是明智的選擇。


職場不公:我27歲,工作五年,身患絕症


3

更不要傻到輕易發動輿論的力量。

本身輿論就是一把雙刃劍,確實可以藉助輿論給各方壓力,讓事情儘快解決。

但是吃瓜群眾最常有的心態就是“看戲”。

萬一事情出現反轉,

公司藉助商業炒作再推波助瀾一把,

你的生活就全毀了,

不僅個人隱私全無。

你全家都被扒出來也不是不可能,

這種坑害自己,累及家人的行為,很蠢。


再者,輿論的力量也是有限的,

不知道如何有限的話,

那請問:你還記得3天前的熱搜嗎?


這種有限還表現在公信力上,


法庭只認證據;


只採納和事件有關的證據;

只採信和事件主因有關的證據;

只採信和事件主因有關的證據;

法庭的判決不會受到輿論的干預。


職場不公:我27歲,工作五年,身患絕症


4

如果協商不成,

再利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

這是個人和機構發生矛盾時相對低成本的處理方式。


在有法可依的時代,

我們要利用好它,

不要做大眾娛樂的笑柄。

做什麼事情之前先想一想,

這樣做有用嗎?

我的利益能得到滿足嗎?

所謂三思而後行是古人的智慧,

也應該成為現代人的覺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