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这次疫情影响,公司把一九年和二零二零的年休抵扣大家的休息,合理吗?

吊儿郎当35612474


理是理,法是法,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正规公司如果这点都做不到,怎么谈得上是公司,一个小作坊而已


LIZHUI


题主涉及到两个问题,一个是跨年安排休年休假,公司做法欠妥,一个是提前安排休年休假,公司做法合理!

1、2019年度的年休假调整到2020年度是否合理?

第五条《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解读】2019年度的年休假是属上年度的,如果公司要跨到2020年度休年休假需要得到员工的同意才能跨年,如果没有同意跨年但是公司的强制要求,员工可以要求其支付300%的日劳动报酬。如果题主同意了年休假跨年,不代表同意了公司可以随意安排年休假的时间段,不然都去要3倍的劳动报酬了。所以公司把2019年度的年休假强行安排在疫情期间是不合理的,员工可以要求安排到其他时间段休息,如果是离职,也可以正当理由要回自己的3倍报酬。尤其是安排在2月份对员工的损失更大(在2-3月不能复工的情况下,2月份依然执行正常工资发放 而3月份只能发最低工资),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来讲公司行为是损害了员工的利益。


2、提前休2020年度的年休假是否合理?

先看一则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号)”的发文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鼓励企业协商解决复工前的用工问题。对因受疫情影响职工不能按期到岗或企业不能开工生产的,要指导企业主动与职工沟通,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对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

提前休2020年度年休假,是国家在疫情期间鼓励企业与员工协商休年休假,该原则也是协商,是对《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补充,目的是让企业和员工共度难关应对疫情,从某种程度上讲,也有意减少企业因为疫情因素而产生的经济负担,何况该段时间,不复工企业的损失还是比较大的,所以公司向员工诉求提前休年休假也是求生之举,合乎情理。


【结语】根据题主的问题分开给予了解释,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同时也提醒创业老板们尊重员工的意愿提前沟通,不要等到发工资的时候才想起跟员工解释,难免让员工心理产生误会,最后希望员工在争取利益的时候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合理表达自己的诉求,与企业共渡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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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师兄


对这个问题,职言心语是这么认为的。我觉得,疫情时期,公司把2019年和2020年的年休抵扣大家的休息,尽管不合理,但也是很无奈的办法;毕竟是,公司的生存、发展还是最主要的。

其实,公司把员工两个年度的年休,也就是我们说的带薪休假,用来抵扣疫情待岗期间的休息,也符合上级的指导精神。人社部发【2020】8号文件中,对这方面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

鼓励协商解决复工前的用工问题。对因受疫情影响职工不能按期到岗或企业不能开工生产的,要指导企业主动与职工沟通,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对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要指导企业工会积极动员职工与企业同舟共济,在兼顾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帮助企业尽可能减少受疫情影响带来的损失。

其中就有“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公司这么做,也是符合人社部发【2020】8号文件精神的。

试想,疫情待岗期间,员工在家不能上班,也可以理解为在家休息吧。当然,这种情况下的休息是被动的,与正常时期的休息的性质、质量完全不是一个概念。但是,公司是给员工发着工资的。

如果公司不这么处理的话,疫情过后,恢复正常工作了,公司势必要想法把疫情给耽误的时间、造成的损失给弥补回来。

如果员工再享受带薪休假的话;那么,公司的生产、工作势必会受到影响。这样,对公司不利,对员工也不利。毕竟,公司是员工赖以生存的基础平台;公司好,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才能有保障。

我觉得,疫情特殊时期,作为公司员工,要理解、体谅公司的难处,对公司的做法予以理解和支持,和公司一道共渡难关。您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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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言心语


公司安排休年假,是合理的,疫情当前,公司没有考虑裁员,而是选择让员工休年假,这样的安排把公司和个人的利息紧密联系在一起。

年假的相关规定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假一直都是单位可以根据实际生产情况,比如淡旺季、员工的特点进行统一安排。如果单位没有安排,员工可以根据个人的需要,申请年假休假。

疫情期间国家允许企业的做法

疫情期间,单位同样也面对困难局面,不能正常开工,因此国家允许单位和员工协商,比如工资、年假安排均在这个范围。因此安排休年假从疫情期间特别管控角度也是允许的。做为个人,面对疫情,应该支持公司的这个做法。

不同工龄的员工,年假长短不一,应该有区别的对待

年假相关规定,工作10年以内,年假5个工作日;10-20年,年假10个工作日;20年以上15个工作日,企业安排员工休年假,应该根据员工年假长短,合理有区别的对待,并落实在薪资计算上面。让大家觉得这种做法公平公正,从心理上面接受。

企业和个人面对疫情,其实是命运共同体,一起面对困难,克服困难。


玲姐2020


一:疫情属于不可抗力,而年休是员工应有的福利。

二:疫情期间很多员工采取的是网上办公,积极打卡,甚至没有休息日。

由此看来,年休抵扣疫情期间的休息并不合理。

如果一定要抵扣,公司完全可以和员工共同商量,我相信大部分员工还是能够理解公司的难处,与公司同患难,共发展,看祖国河山如此多娇。




道爷清修何苦留恋红尘


在特定的条件下,有些事原本没有合理不合理之说,要按法规来说,肯定是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但反过来说,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企业都没了,哪里还来什么年休假?所以,在这个特定的时期,双方都能站在对方的角度去想一想,体现出共克时艰的精神,这才是最应该的,毕竟两者的利益总的来说还是一致的。当然,最好的方式不是公司规定一定要用年假去抵扣这段时间的休息,而是员工自愿放弃年假,这样会显得更人性一些。


bqkevin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单位可以根据生产情况安排员工休年假。虽然在规定也说明了需要考虑员工本人意愿,但是考虑并非遵循。单位考虑过了,仍然安排你们休假,所以这个是没问题的。


耐斯的老鱼


从法律规定来说,是不合理的。

但是我们不妨换个角度考虑这个问题:

作为公司来说,是盈利性的机构,公司盈利,你才有收入。反之,公司负担过重,会导致破产裁员。

如果你从这个层面来看,你与公司其实是命运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受到疫情影响,公司经营有困难,其实我们更应该从体谅的角度去看!

我认为是合理的


老尹聊车


非常时期,必有非常之策!

理论上,年休假可以员工协商使用,所以理论上合法。

至于是否合理,很多企业目前的关键词是“活下去”,而不是“活得好”,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就不要计较了!

毕竟大河有水小河才满,企业安然度过危机我们才有机会!


近朱者赤也


这主要看你需要这份工作还是这份工作需要你?如果你需要这份工作来养家糊口,那么就遵守公司的决定。如果公司确实需要你来做这份工作,那你就可以和公司谈休年假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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