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她原本是一對痴情男女,卻為何一個命喪黃泉,一個鋃鐺入獄?

他,老曹,年近花甲,沾花惹草卻勁頭十足。

她,小晶,徐娘半老,招貓逗狗非等閒之輩!

心有靈犀,倆人不顧二十歲的年齡差,藉著兩家合開小吃店的“天時、地利”,很快就“人和”到了一起。

原始本能雖然把兩個狂蜂浪蝶的肉體串到了一塊兒,卻沒能讓兩顆各取所需的心攏在一堆兒。她不僅要盡享紅杏出牆帶來的歡愉和刺激,更希望他能夠經常慷慨解囊,資助自己吃喝玩樂,同時貼補貼補自家尚不富裕的生活。

有道是“天無千日晴,花無百日紅”。新鮮勁兒沒過多久多,他便厭倦了。一是畢竟自己年事已高,頻繁的“床戲”,讓他日益“不堪重負”,難以應對;二是自己還有一大家子人呢,一個勁兒地貼補她,如何向老婆孩子交代?反覆思量,千迴百轉,他拿定主意:立即終結這段風流韻事。

然而,請神容易送神難。他毫無先兆的“無情”,瞬間讓她怒火中燒、憤憤不平!她決意,無論如何,都不能便宜了這個賣乖的老東西!必須要他付出代價!

春日的一個傍晚。他神情複雜地來到她那被他踏破了門檻的家。像往常一樣,她丈夫只和他搭訕了幾句,便識趣兒地走了。二人的談話立馬以唇槍舌劍的方式展開!

她不容置疑,非要他出錢,為她買兩室一廳不可。否則就告他強姦罪!

他苦苦哀求,自己無論如何也難以滿足她的願望。他願意來世當牛做馬,吃糠咽菜也要報答她。

她寸步不讓:達不到心願決不罷休!

他不相信她會這麼絕情,撲通一下跪在她面前,老淚橫流地不斷哀求她。

她不屑一顧:看來,這老東西是不見棺材不落淚呀!一不做二不休。她撒腿就狂奔出家門,大呼小叫:“快來人吶!救命啊!老曺要強姦殺人啦!”

極愛面子的他當即勃然大怒!熱昏了的腦子裡只有一個念頭:你不讓我好,我就讓你死!說時遲 那時快。平日連殺雞的膽量都沒有的他,順手抄起事先準備好的斧頭,便使盡渾身力氣,朝她猛劈下去……

於是,她死了!

於是,他戴上了重鐐……

這個真實的故事告誡大家:愛,彌足純珍!它容不得一點一滴、一絲一毫的玷汙!法,不容情,它不會放過任何觸碰它的權威與神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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