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赫伯特·华莱士1878年8月29日在坎伯兰米兰出生,1914年3月与朱莉娅·华莱士结婚,婚后两人一直生活了17年,直到1931年1月20日,一场重大变故改变了两人的命运。
1931年1月19日,保险员华莱士应邀去到国际象棋俱乐部进行一场已经安排好的象棋比赛,当他到达现场时,工作人员告诉他刚刚有个叫杰尼的先生打电话给他约他1月20日晚上到曼拉弗花园东路25号洽谈一个保险合作。
当时的经济很不景气,华莱士保险业务已经很久没有开张,他觉得这可能是一个不错的机会。1月20日下午6.50左右,华莱士准备就绪跟妻子告别出发前往杰尼通知的地方,大约7.30华莱士到达曼拉弗花园,却发现这里根本就没有东路,更没有所说的东路25号这种地址。
他在周围寻找了一番,还是没有人知道这个地方,华莱士突然感觉自己好像被人戏弄,生气转身离开回家,回到家大约是8.45,华莱士在门口走来走去,发现家里的门好像从里边被反锁了一样,怎么都打不开。
这时旁边的邻居翰斯顿夫妇看到华莱士走来走去有些奇怪,就出来询问华莱士怎么回事,他把情况说明之后,翰斯顿夫妇帮忙一起把门打开,感觉门好像没有反锁,直接就可以打开。
当他们走进房间的一刹那,都被吓到,朱莉娅女士躺在地上,头上鲜血凝固,好像被人把头敲碎而死。可是屋子的门窗都没有被人敲碎的痕迹,墙上也没有血迹,家里没有足迹和任何留下的可疑痕迹。
没办法华莱士只能报警寻求帮助,警察去到华莱士家里经过仔细勘察,发现确实没有什么可疑的痕迹,只是厕所里马桶上有一滴莫名其妙的血迹,其他地方没有任何痕迹。此外,根据华莱士所说,家里存钱的盒子中丢失4英镑
显然,谋杀发生的前一个夜晚,那通成功将华莱士“调虎离山”神秘电话,成为了揭示案情的关键。比蒂回忆,当时他接起电话,与对方展开了如下对话:
请问华莱士先生来了吗?”
抱歉,恐怕还没有。”
但他随后会到是吧?”
说不准,不过如果他要来的话估计快了,我建议您稍后打来。”
然而,这位Qualtrough先生并未采纳这个建议,而是让比蒂帮他给华莱士捎个口信。尽管与华莱士相识8年之久的比蒂坚称电话那一头的声音“低沉而粗哑”,不可能是华莱士,警方还是开始怀疑这个神秘的“Qualtrough”就是华莱士本人假冒。
调查发现,那晚Qualtrough使用的电话亭紧挨着车站,而且距离华莱士的住宅仅仅400码(约360米)。按比蒂接完电话的时间算起,距离华莱士到达俱乐部的时间前后差不多有25分钟,假设凶手真的是华莱士,他离家后先溜去打了电话,以便为自己第二天的谋杀计划提供不在场证明,随后再坐车赶到俱乐部,这在时间上是完全可行的。此外,负责此案的调查员赫伯特·戈尔德(Hebert Gold)还指出,中央国际象棋俱乐部的会员制度非常严格,外人不能通过普通的电话薄查到俱乐部的电话号码。
警方将华莱士列为重大嫌疑人的另一条理由是:谋杀发生的前一晚,只有华莱士自己清楚他是否会去那个俱乐部。要知道,华莱士并不是俱乐部的常客,在这之前他至少有两个星期没去下过棋了。这一位影子杀手“Qualtrough”的存在显得太牵强了,他不仅碰巧赶对了华莱士出现的时机,顺利传达出他的“讯息”,还顺便帮华莱士做了不在场证明,并且是通过与本案利害无关的第三方比蒂。于是,在找不到任何其他嫌疑犯的情况下,警方将华莱士逮捕,并准备以谋杀罪对其进行起诉。
1931年4月22日,审判正式开始。正如国际象棋比赛中两军对垒常见的见招拆招,针对本案的每一种假设都可能被另一种完全相反的假设推翻,每一项证据,似乎都能同时支持两种相互排斥的推断。庭审中,一张国际象棋比赛对弈表,成为了控辩双方争论的关键物证。
原来,早在几个月前的11月6号,比蒂就把这次锦标赛的对弈表贴在了俱乐部门口的布告栏上,上面详细列出了参赛会员的配对情况和每轮比赛的具体日期。也就是说,任何人都能从上面得知华莱士的比赛安排。华莱士的辩护律师罗兰德·奥利弗(Roland Oliver)在辩护中拿出了一张布告栏的照片,上面就清晰显示出华莱士将于1月19号来此参加他的第四轮比赛,检方“只有华莱士自己知道他是否会去那个俱乐部”的论断不攻自破。
但检方并不示弱,他同样从这张对弈表上捕捉到另一个细节:按照比赛日程安排,华莱士也应该在11月24号和12月5号这两天参赛,但是他并未出现——对弈表上面的结果记录显示华莱士参加了11月10号与Lampill的比赛并获得了胜利:他的序号“6”后面标记了代表胜利(Win)的“W”,而11月24号和12月5号的序号“6”后面却没有标记。也就是说,自打首轮比赛过后,华莱士就再也没有现过面。
因此,即使幕后杀手Qualtrough真的存在,并且通过对弈表了解到华莱士的行踪,他还是无法保证后者会在两次缺席预订赛程之后,又于1月19号突然回归,顺利收到他的“口讯”。
此外,辩方又在庭审中指出,从犯罪现场的勘测状况看来,袭击茱莉亚的凶手全身将不可避免地沾满鲜血,但经过检测,华莱士在谋杀发生的当晚穿的衣服并未沾染上任何血迹。但警方根据现场发现的一件橡胶雨衣,又提出了新的假设:如果华莱士就是真凶,他很可能在作案时就裸身穿着雨衣,以防衣物沾上血污。检测报告同时表明,房间的浴室和下水道既未被使用,也没有发现血迹。但马桶里有一点儿凝结的血块,来源不明。辩方律师找到当晚检票员证实,华莱士是坐上了19点06分的电车,而从他家到电车站,他起码在18点50分就要出门。另外,当时有送奶工表示18点45分的时候,曾给华莱士夫人送牛奶,并和她聊了一会,有一个送报员证实了送奶工的说法,但他表示当时应该是6点35分多一点,如果按送报员的说法,那么华莱士就必须在6点35分之后行凶,然后在6点50出门,赶往电车站,事实上,在15分钟之内,要杀人,处理现场,处理凶器,再赶往电车站,时间上是做不到的。但有意思的是华莱士在去到电车站的时候特地向电车站的人员问了具体的时间就好像华莱士有意的在提醒工作人员记得时间一样。这也是为什么电车站的工作人员能记得华莱士去到车站的时间,也成了华莱士在时间上有利的不在场证明。
1931年4月25日,4天的审判来到了尽头,尽管华莱士坚称自己清白无辜,怀特法官在总结陈词时也倾向于无罪判决,但陪审团经过一个小时的审议,最终还是根据一位送奶小工的证言,认定华莱士谋杀罪名成立,将其处以绞刑。当法官问华莱士还有什么话可说的时候,他说:“我是无辜的,但我没什么可说的。”
1931年5月18日,伦敦刑事上诉法庭(Court of Criminal Appeal)受理了华莱士的上诉,并驳回了原判,理由是“证据不足”——这意味着陪审团错了,这个理由在当时是非常少见的,通常上诉成功的理由多是因为有新证据的出现。5月19号,华莱士被无罪释放。
出狱后的华莱士尝试重回过去的平静生活,然而一切早已改变。从前的朋友都对他避而远之,过去心爱的国际象棋,如今也不可能再玩了。原本体弱多病加上精神折磨,时隔一年,华莱士便死于肾病。
华莱士死后,这起谋杀案的真相,也随他永远埋进了坟墓。凶手使用的凶器从未被找到,凶手杀人的动机从未被知晓。如果凶手不是华莱士,那么他确实做到了完美犯罪:没有一个人证,没有任何线索,用怀特法官的话说,这是“犯罪史上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天才谋杀”。如果凶手是华莱士,他也接近完美了,恰到好处的布局,恰到好处的不在场时间,他在活着的时候没能被定罪——死后,也更加不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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