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欣佳酒店坍塌致29人死亡、42人受傷背後的法律責任

3月12日,據@應急管理部消息,3月7日19時5分許,福建省泉州市鯉城區欣佳酒店發生樓體坍塌事故,造成29人死亡、42人受傷。

泉州欣佳酒店坍塌致29人死亡、42人受傷背後的法律責任

經過初步調查顯示,這是一起安全生產責任事故,酒店違法建設,多次違規改建。國務院決定成立福建省泉州市欣佳酒店坍塌事故調查組,並開展事故調查,迅速查明原因,嚴格依法依規追究事故責任人相關責任,包括法律責任。

泉州欣佳酒店坍塌致29人死亡、42人受傷背後的法律責任

無獨有偶,2019年5月20日廣西百色右江區東州大道0776酒吧發生鋼結構樓頂坍塌事故,造成6人死亡,87人受傷;2019年7月8日武漢漢江區解放大道712號七天連鎖酒店副樓坍塌,所幸無人傷亡;2019年7月8日深圳體育中心工地發生坍塌造成3人死亡,3人受傷。近幾年來樓宇坍塌,橋樑坍塌的事件頻頻出現,一次次震動人心,這些事故的發生究竟是誰之過?又應當承擔什麼樣的法律責任呢?讓我們看看律師怎麼說。

案件情況

據新華社消息,泉州酒店樓體坍塌事故,系房屋改裝作業時發生,該樓房業主目前已被公安部門控制。泉州市鯉城區住建局局長張翼說,事發樓房佔地5畝,建築面積約7000平方米,共有7層,屬於鋼結構房屋。該建築經查是2013年開始建設,2018年改造為欣佳酒店,並於當年6月開業,酒店有各類客房計66間。該建築一樓共有6間,其中兩間原為超市。

泉州欣佳酒店坍塌致29人死亡、42人受傷背後的法律責任

今年春節前,房屋業主將一樓出租的超市收回重新改裝。3月7日晚上7時,房主接到現場施工人員電話稱,在進行作業的一樓房屋一根柱子發生變形。三四分鐘後,樓體整體坍塌。張翼說,該樓房坍塌是因為裝修還是原來結構問題,還需進一步甄別。

泉州欣佳酒店坍塌致29人死亡、42人受傷背後的法律責任

泉州市公安局局長李夥金告訴記者,房屋業主楊某某,65歲,為泉州本地人。公安部門已傳喚他到案。

據微博網友爆料,垮塌原因或許是樓下4s店裝修將大樓承重牆拆除有關。

泉州欣佳酒店坍塌致29人死亡、42人受傷背後的法律責任

泉州欣佳酒店坍塌致29人死亡、42人受傷背後的法律責任

天眼查數據顯示,鯉城區欣佳旅館,2018年3月成立,2018年6月開業。法定代表人名為楊金鏘,其名下僅有欣佳旅館一家企業。在2018年11月至2019年12月的一年多時間中,因未按規定辦理住宿登記已經被當地相關部門行政處罰了2次。最近的一次是在3個月前。分別是,2019年12月4日,欣佳酒店因未按規定辦理住宿登記,被泉州市公安局鯉城分局責令立即整改,對該酒店處以警告並處罰款3000元。2018年11月16日,同樣被該部門處以警告並處罰款3000元。

除了被2次行政處罰,欣佳酒店還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單。2019年7月17日,因未按照《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辦法》規定報送年度報告,被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鯉城分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泉州欣佳酒店坍塌致29人死亡、42人受傷背後的法律責任

律師聊案

泉州欣佳酒店坍塌致29人死亡、42人受傷背後的法律責任

目前,調查組尚未就相關事故的原因作出最後的調查結論。所以,高攀律師以目前所獲知的事實為基礎,從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三種性質的法律責任來進行討論。

01、如果4S店存在過錯,該承擔哪些責任?

首先,如果是4s店裝修將大樓承重牆拆除,導致整棟大樓垮塌,那麼其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可能是侵權責任,也可能是違約責任。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八十六條規定:“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因其他責任人的原因,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其他責任人承擔侵權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六條第一款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五條第二款,房屋建築使用者在裝修過程中,不得擅自變動房屋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據此,4S店存在過錯,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泉州欣佳酒店坍塌致29人死亡、42人受傷背後的法律責任

根據該法律規定,首先應當對死傷者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是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而“其他責任人”一般是指所有權人或使用權人,如果是由於所有權人或者使用權人擅自施工等原因導致房屋坍塌,傷者本人或死者家屬也可以向所有權人或使用權人主張賠償。當然,如果4S店是承租的房屋,那麼房屋出租人還可以基於租賃合同的違約責任來追究4S店的民事責任。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十九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涉及建築主體或者承重結構變動的裝修工程,沒有設計方案擅自施工的,責令改正,處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房屋建築使用者在裝修過程中擅自變動房屋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的,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據此,4S店需要承擔行政處罰責任。

如果在裝修的過程中,需要拆除承重牆,必須嚴格依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五條 第一款,涉及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裝修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委託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沒有設計方案的,不得施工。

從建築業行業的角度,首先是企業的自我約束,然後是行業的管理和入場門檻的設定,最後可能才是法律和政府職能部門的監督,三者缺一不可,哪方面缺位了,都容易出現安全隱患。要確保建築工程質量,必須強化建設、施工、監理等各單位及其有關負責人的主體責任。

02、房主的過錯以及可能承擔的責任是什麼?

房主存在過錯主要是違法裝修或改建,擅自變動房屋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至於是否存在違法發包或者違法開工等情況,鑑於目前相應事實瞭解有限,我們不能作出判斷。

高攀律師表示,房主可能承擔下列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

首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五條第二款房屋建築使用者在裝修過程中,不得擅自變動房屋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房主當然就是整棟房屋的建設主體,其對於違法裝修或改建,尤其擅自改變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等可能是其決定或同意的。為此,對於其他遭受損害的主體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其次,《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十九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涉及建築主體或者承重結構變動的裝修工程,沒有設計方案擅自施工的,責令改正,處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房屋建築使用者在裝修過程中擅自變動房屋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的,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為此,需要承擔行政處罰責任。對於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房主是整棟房屋的建設主體,其擅自改變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等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目前非常嚴重的後果,可能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七條至一百一十一條,對於生產經營單位及負責人的行政處罰主要包括罰款、停產停業整頓、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暫停或者撤銷其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資格。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工作人員不作為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處分。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要求被審查、驗收的單位購買其指定的安全設備、器材或者其他產品的,在對安全生產事項的審查、驗收中收取費用的,由其上級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責令退還收取的費用;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承擔安全評價、認證、檢測、檢驗工作的機構,出具虛假證明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在十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十萬元的,單處或者並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給他人造成損害的,與生產經營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吊銷其相應資質。

03、酒店是否是豆腐渣工程?

高攀律師表示,根據《建築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追究暫行辦法》規定,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勘察單位項目負責人、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施工單位項目經理、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都是承擔質量終身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重大責任事故罪是指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行為。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的“情節特別惡劣”:

(一)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傷十人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三百萬元以上的;

(三)其他特別惡劣的情節。

而本事故中已造成10人死亡,屬於情節特別惡劣,責任人將面臨最高7年有期徒刑的刑罰。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依法對建設工程質量負責。《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對直接負責人員,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對於各主體的責任規定非常明確,只需要調查清楚事故的原因,那麼行政責任、刑事責任的追究相對就會明確,然而對於民事責任來說,可能會相對複雜,因為主體較多,法律關係及責任劃分相對比較複雜。

究竟是誰之過,事情的經過和詳情還待有關部門深入調查,我們相信相關部門會給我們一個滿意的答案。逝者已矣,願逝者安息。事故之責,終追查到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