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突击!浙商银行、扬中农商行收近百万“大礼”

2019年的最后三天,中国银保监局江苏局有些“忙”。


短短三天时间内,一共有36张罚单从这里“寄出”,近20家金融机构在2020年来临之前,收到了一份特殊的“新年礼物”。


其中,,因“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员工发放消费贷款用于购房”,被一次性罚没合计人民币875708.01元,尤其引发市场关注。



包括扬州农商行在内,仅仅在12月29日,中国银保监局江苏局就做出了14次处罚。


其中,,因“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被罚款人民币40万元。


,则因“存在存贷款挂钩行为,个人贷款用途管控不严”的行为,被罚款人民币70万元。


29日当天,还有多家险企被罚。


公开信息显示,(以下简称华远保险销售)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未按规定使用独立账户代收保险费、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一案进行了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因此,江苏局决定对时任华远销售的实际负责人金晓兵给予警告,对华远保险销售给予警告,并合计处58万元罚款。


同时,江苏局还对处34万元罚款,并对平安财险江宁支公司经理张斌给予警告,以及处6万元罚款。


平安财险不仅在江宁受罚,在宿迁,时任总经理陈跃飞被给予警告,并处8万元罚款,同时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被处40万元罚款。


则成为“难兄难弟”,同样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被处28万元罚款。



12月30日的处罚单中,险企再次成为绝对主力。、、、公司争相“上榜”。


其中,富德生命常州中心支公司因存在擅自变更营业场所违法行为,负责人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公司被处5万元罚款。


大地财险常州中心支公司因存在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违法行为,负责人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公司被处10万元罚款。


人保财险常州市分公司因存在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等违法行为,负责人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公司被处40万元罚款。


太保财险常州市武进支公司因存在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等违法行为,负责人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公司被处40万元罚款。



而在12月31日公布的8张罚单中,银行成为重点监管对象。


其中,,成为被罚“大户”。因“源数据差错致使报表错报且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张家港农商行被罚款人民币25万元。


同时,由于对“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源数据差错致使报表错报且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违法行为负管理责任”,卢俊益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8万元。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因“以不当方式吸收存款”,不仅被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9.1194万元,还被处罚款人民币55万元的行政处罚,罚没金额合计人民币84.1194万元。


因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不当方式吸收存款的违法行为承担管理责任”,缪辉、苗乾分别还被罚款人民币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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