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聯公開徵集2020年青年文藝創作扶持計劃項目

3月2日,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通過官方網站公佈了“公開徵集2020年青年文藝創作扶持計劃項目”,以激勵青年文藝創作者,為文藝創作引來活水,注入新鮮力量。

徵集截止時間為4月10日,湖北等疫情嚴重地區可視情況適當延長申報時限。

此次青年文藝創作扶持計劃主要面向45週歲以下,活躍在創作一線的青年文藝工作者,以個人原創為主,精準扶持、精準立項,為其成長髮展搭建平臺,側重於當年推出創作成果。文藝工作者可根據本人所在地或所屬藝術門類向中國文聯各團體會員報送項目,中國文聯各團體會員對項目進行遴選論證後,推薦報送至中國文聯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

中國文聯將對入選項目將在資金投入、協調深入生活採風創作、專家指導、宣傳推介等方面給予全程跟蹤、動態服務、精準扶持,並將優秀文藝創作人才及其創作成果納入中國文聯文藝人才數據庫

“中國文聯青年文藝創作扶持計劃項目專項資金申報表”可至中國文聯官方網站下載。

中國文聯公開徵集2020年青年文藝創作扶持計劃項目

以下為中國文聯官方公佈的該項目申報須知:

一、創作主題

圍繞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週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脫貧攻堅和抗擊新冠肺炎疫情等,聚焦奮進新時代的主題,塑造時代新人的典型形象,展現新時代人民追夢圓夢的奮鬥實踐和嶄新的精神風貌,彰顯時代的精氣神。

二、創作題材

2020年度重點扶持現實題材原創項目。

三、立項原則

面向基層和創作一線的廣大青年文藝工作者,探索搭建包括新文藝組織和群體中的青年文藝創作人才在內的廣大青年文藝工作者成長髮展平臺,支持藝術創新,支持原創為主,精準立項、精準扶持。

四、申報條件

1、項目主創人員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5週歲,且在本藝術領域具有一定造詣,具有較強創作能力;

2、主要扶持中小型創作項目,資金數額較大的項目須已落實部分資金;

3、根據有關經費使用規定,項目必須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結項驗收;

4、一個項目只能申報一次,已獲得其它全國性藝術基金資助的項目不在申報之列,重複申報視為無效;

5、申報項目採取系統內迴避制度,文聯協會在職人員不得作為申報項目受資助主體, 不得從中領取報酬或報銷額外費用;

6、各團體會員需面向本區域或本行業範圍內公開徵集,儘量向體制外青年文藝工作者傾斜。

五、項目申報

(一)項目確立

中國文聯在中國文藝網、中國藝術報、中國文學藝術基金會官網等媒體發佈項目徵集通知,廣大文藝工作者向各全國文藝家協會、各省(區、市)文聯、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聯、各全國性產(行)業文聯等中國文聯團體會員進行項目申報。各全國文藝家協會、各省(區、市)文聯、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聯、各全國性產(行)業文聯負責篩選報送項目方案,中國文聯文藝創作扶持項目評審指導委員會對報送項目方案進行評審論證並報中國文聯書記處審定後,通過中國文藝網和中國文學藝術基金會官網向社會公示。公示結束且無異議的,中國文聯國內聯絡部、中國文學藝術基金會與申報該項目的中國文聯團體會員簽訂三方協議,項目正式確立。

(二)申報時間

項目按年度申報,2020年度項目自發布之日起開始申報,至4月10日截止。湖北等疫情嚴重地區可視情況適當延長申報時限。

(三)申報數量

各全國文藝家協會、各省(區、市)文聯、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聯、各全國性產(行)業文聯推薦報送青年文藝創作扶持計劃項目數量不超過4個(其中新文藝群體青年文藝工作者創作項目數量不少於2個)。

(四)申報材料

1、《中國文聯2020年度青年文藝創作扶持計劃項目專項資金申報表》(須根據項目創作實際需要,科學合理、實事求是地編制項目預算,並對費用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測算理由等作出充分說明);

2、項目主創人員資質證明材料(曾在本領域獲得專業獎項或參加過展覽、演出活動的,須提供獲獎、參展、參演證書清單及複印件);

3、申報重大革命歷史題材或較多涉及民族宗教內容的項目,須提供省級黨委宣傳部門或文化行政部門審讀意見;

4、申報戲劇、影視劇本創作項目的,須提供該申報項目的創作構思、故事梗概;

5、申報音樂創作項目的,須提供該申報項目的創作構思、完整或部分音樂小樣的樂譜及音視頻文件;

6、申報曲藝、舞蹈、雜技創作項目的,須提供該申報項目的創作構思或方案文稿;

7、申報美術、書法、攝影和民間文藝創作項目的,須提供該申報項目主創人員的主要作品照片(5—8幅)和該申報項目的構思草圖、初稿或作品小樣的照片。

(五)申報程序

1、項目申請人在規定的申報受理期內,登陸中國文藝網(www.cflac.org.cn),按要求填寫《中國文聯2020年度青年文藝創作扶持計劃項目專項資金申報表》,將申報材料電子版發送至各全國文藝家協會、各省(區、市)文聯、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聯、各全國性產(行)業文聯工作郵箱,並將申報表和其它相關申報材料(一式兩份)郵寄至上述單位。申報材料為文字的,要求統一用A4紙雙面印製,裝訂成冊並親筆簽名。申報材料中的照片,尺幅應為8—10寸,夾在文件材料內,不要裝訂在一起。申報材料中的照片和音視頻文件,須將電子版存儲在U盤或光盤裡一併郵寄。項目申請人須承諾申報材料真實、合法,不違反國家任何有關知識產權方面的法律法規。每個項目只能向一家推薦單位報送,不要交叉重複報送項目。項目申報材料不退還,需自行備份底稿;

2、各全國文藝家協會、各省(區、市)文聯、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聯、各全國性產(行)業文聯受理並審核本地、本系統文藝工作者申報的項目,符合相關規定的予以受理,經研究確定推薦的項目於2020年4月10日前登錄“中國文聯2020年項目申報平臺”,按要求填報項目申報材料,填報完成後下載打印《項目專項資金申報表》,在簽署意見、加蓋公章後,向中國文聯項目辦公室寄送紙質版材料。對不符合相關規定或申報材料不全的,確定不予推薦的及時通知項目申請人,中國文聯項目辦公室不直接受理申報;

3、4月,中國文聯項目辦公室對推薦項目進行初步資質審核和財務預審,及時反饋相關團體會員推薦項目中不符合有關規定的內容,並要求在規定時限內調整合規重新報送。逾期不提交的,視為自動放棄申報;

4、中國文聯項目辦公室彙總申報項目提交中國文聯文藝創作扶持項目評審指導委員會評審,研究提出扶持項目建議名單;

5、扶持項目建議名單上報中國文聯書記處審批同意後,在中國文藝網上公示7天,公示結束且無異議的,通知簽訂《中國文聯2020年度青年文藝創作扶持計劃項目專項經費資助協議》。

(六)扶持方式

按照精準扶持原則開展項目扶持工作,對入選項目進行全程指導和宣傳推介。

1、按照《項目專項經費資助協議》分批分期撥付扶持資金,主要用於創作採風、資料收集和作品錄音錄像、展覽演出、結集出版等與創作有關的支出。對於特別優秀的項目予以重點扶持,扶持金額將根據藝術門類、規模體量、成本投入等因素適量增加;

2、協調爭取各級黨委政府和各方面的支持,並運用現有“文藝創作基地”、“文藝之鄉”的軟硬件設施,為文藝工作者深入生活採風創作提供便利條件;

3、動態關注項目進展,協調安排藝術家、專家對扶持項目進行中期指導,幫助作者加工修改以提升項目質量;

4、對達到預期要求的優秀作品以適當方式進行成果展覽展示、排演出版和宣傳推介,具體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5、利用中國文聯及各全國文藝家協會所屬報刊、網站進行宣傳報道,協調中央及地方媒體持續保持對青年文藝創作扶持計劃項目的關注和宣傳;

6、將隨項目推進,逐步建立中國文聯優秀文藝創作人才數據庫。將優秀項目的創作人才及時錄入數據庫,並將其創作情況作為參加中國文聯及各全國文藝家協會宣傳推介及評選表彰等參考依據。

六、項目要求

(一)項目申請人在創作計劃執行期間要遵守各項承諾,履行約定義務,嚴格執行批准後的項目預算,保證項目按預期目標順利完成。

(二)申報項目實施完成後,由中國文學藝術基金會組織對項目成果進行績效評估。

(三)項目申請人有以下情形的,中國文聯有權對該項目重新審核,並依據其嚴重程度分別或同時採取暫緩撥款、終止撥款、追回部分或全部資助款項、撤銷對該項目的資助以及三年內暫停項目申請人申報資格等相應措施,並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1、項目申請人在項目實施過程中,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及其它合法權益;

2、項目實施內容、經費支出、結項成果等與《項目專項經費資助協議》的約定存在重大差異;

3、項目申請人存在其它弄虛作假、挪用資助資金、違反《項目專項經費資助協議》等情形;

4、項目申請人有其它嚴重違法違紀行為。

(四)其他

1、資助項目結項驗收時,項目申請人應按照要求提交完整的成果材料;

2、資助項目在結項驗收前,未經領導小組書面同意,實施主體不得自行安排資助項目作品的出版、展覽、演出或出售資助項目的作品。結項驗收合格後,方可開展上述活動並且應在相關材料顯著位置註明該項目為中國文學藝術發展專項基金青年文藝創作扶持計劃資助項目;

3、中國文聯對項目申請人在項目申報、實施及完成後與第三方產生的糾紛不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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