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私企不發工資應該怎麼辦?

阿飛愛唱歌


私企不發工資似乎不合理,但私企也有自己的困難,這就看老闆自己的想法了,人重要還是錢重要只有自己才知道。


袁師傅76


疫情期間按國家規定:因疫情導致勞動者不能正常上班的,企業因當給與勞動者必要的假期,企業不能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41條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在此期間的工資報酬,企業因當按照勞動合同來支付。如果企業因此導致停工停產,按照人社部的相關規定,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企業因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按照當地的相關規定發放生活費。

兩個解決辦法:

1:有勞動合同的,可以找企業索要工資,企業拒不支付的,可以拿著合同到勞動監察部門去投訴企業。

2:有沒有勞動合同都適用,就是和企業商議不能上班期間工資待遇怎麼解決,商量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方案,共同度過難關,雙方都要相互理解,不管你有沒有這個覺悟,現在都應該互相理解、互相支持,企業要理解員工的情況,員工更要體諒企業的難處。如果真的工資照發,造成企業倒閉,等復工了你又去哪裡上班、領工資呢?想想吧!


涵皓


首先,災難面前人類是無可奈何的,只能選擇接受,不能抵禦就回避,是不可抗拒的;然後,在這次疫情,會影響面大,環環相扣,尤其經濟會慢慢顯現出來;大家必須先認識和理解前兩個原因,才可以談個人與組織的問題。

1,國家已經陸續出臺優惠減免政策,緩解資金經濟壓力諸如問題,沒有國家出手,這樣經濟會斷層式垮掉,無可置疑。

2,人要活著,就要有經濟來源,付出勞動理應得到相應的回報,這是合理的;但基於前面兩原因,如果連組織都沒有了,想付出勞動力地方都找不到對不對?這是矛盾的,又是緊密合作的。

3,從這次災難,個人應該與時俱進,學習新的技能,只有從新才能把經濟來源保住對不對?所以不要拘泥於一時半刻的困難。

4,很多人需要還各種貸,沒有收入來源,生活很困難對不對,這就真的拼的是平時各自的底夠不夠厚了,國家有難,個人只能承受,撐到國難過去。只能怪自己平時沒有積蓄,沒有足夠的資金來撐,組織也要活著,但沒有資金寸步難行,比個人困難大多了……所以個人底子厚不厚,在關鍵時候就能體現。

5,國家只能解決主要問題,國難當前,對於個人與企業組織之間,只能談、協商,服從。沒必要鬧、發脾氣,於事無補。因為誰都不想發生這樣的事!

6,對於大多數企業還是不會辜負自己員工的,同一片天空下,呼吸著同一空氣,即使沒有之前發得多也儘量不會拖欠居多。不給國家添堵添亂吧。

我也只能說這麼多了,大家互相理解互相體諒,或許以後還會出現,誰幫誰還不知道呢,是吧?


一個個_956


人社部等7日印發《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係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意見》,對一些問題進行了明確。

01

春節延長假上班怎麼算?

——先安排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資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要求,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至2月2日。那麼,如果在春節3天延長假期間上班的話,工資怎麼發呢?

上述意見明確,對在春節假期延長假期間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職工,指導企業應先安排補休,對不能安排補休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也就是說,在春節假期延長假期間(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企業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工資報酬。

02

延遲復工期間工資怎麼發?

——休息日加班要支付兩倍工資

為了防控疫情,多數省份已經宣佈延遲企業復工,多數是不得早於2月9日(正月十六)24時復工。那麼,延遲復工期間工資怎麼發呢?

對於這個問題,上海人社局表示,延遲復工是出於疫情防控需要,這幾天屬於休息日。對於休息的職工,企業應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對於承擔保障等任務上班的企業職工,應作為休息日加班給予補休或按規定支付兩倍工資。

廣東、福建等地明確,符合規定不受延遲復工限制的企業,在此期間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當依法支付勞動者工資。其中,企業在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報酬。

03

不能按期到崗該怎麼辦?

——協商優先使用帶薪年休假

很多人關心,延遲復工結束後,因為受到疫情影響,不能按時返回工作地到崗,怎麼辦?

上述意見明確,對因受疫情影響職工不能按期到崗或企業不能開工生產的,要指導企業主動與職工溝通;有條件的企業可安排職工通過電話、網絡等靈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務;對不具備遠程辦公條件的企業,與職工協商優先使用帶薪年休假、企業自設福利假等各類假。

如果使用帶薪年休假,那麼工資自然是按照正常提供勞動來計算了。北京人社局指出,對於因疫情未及時返京復工的職工,企業可以優先考慮安排職工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04

待崗期間工資怎麼發?

——超一個工資支付週期沒上班發放生活費

如果用完各類休假了,還是無法復工或返崗的,工資怎麼發?

上述意見明確,在受疫情影響的延遲復工或未返崗期間,對用完各類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勞動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指導企業參照國家關於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與職工協商,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按有關規定發放生活費。

各地生活費標準不盡一致。其中,北京規定,待崗期間,企業應當按照不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基本生活費。

廣東規定,企業沒有安排職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職工生活費。陝西規定,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5%支付生活費。

05

在家上班工資怎麼算?

——按照正常工作期間工資支付

很多人還關心,在家通過網絡、電話等方式上班的工資如何算呢?居家辦公期間的工資是照發的。

北京人社局明確,疫情防控期間,對企業要求職工通過網絡、電話等靈活方式在家上班的,按照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支付工資。江蘇也提出,對企業要求職工通過遠程辦公等形式提供正常勞動的,依法支付工資。

06

被隔離了工資怎麼算?

——隔離期照常發工資

如果被隔離了,工資怎麼發呢?

上述意見明確,對因依法被隔離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要指導企業按正常勞動支付其工資;隔離期結束後,對仍需停止工作進行治療的職工,按醫療期有關規定支付工資。企業也不能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意見還明確,在疫情防控期間,要指導企業全面瞭解職工被實施隔離措施或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情況,要求企業不得在此期間解除受相關措施影響不能提供正常勞動職工的勞動合同或退回被派遣勞動者。

07

企業困難能否降低工資?

——可以協商調整薪酬

西貝餐飲董事長賈國龍日前在接受採訪時說:“疫情致2萬多員工待業,貸款發工資也只能撐3個月!”那麼,如果企業因為經營困難,能否給職工降低工資呢?

上述意見明確,支持困難企業協商工資待遇。對受疫情影響導致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鼓勵企業通過協商民主程序與職工協商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

對暫無工資支付能力的,要引導企業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延期支付,幫助企業減輕資金週轉壓力。


看風景的閒人


分以下幾種情況:

第一,老闆要求在疫情期間不開工,此種情況老闆仍然需要給員工支付基本工資,且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員工擔心疫情影響不願意去公司工作,此種情況下屬於員工違反勞動合同約定,老闆有理由不發工資,並且可以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員工由於被政府要求隔離無法去工作,此種情況下屬於公民配合政府的疫情管控行為,老闆應按照正常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第四,員工感染冠狀病毒住院治療無法去工作,此種情況下員工可以向公司申請病假,病假期限老闆可以不給員工發工資。

第五,員工在家辦公,此種情況下公司應按照正常工資標準支付全部工資。

不支付工資怎麼辦:

老闆沒有按法律規定支付工資員工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舉報或者提起勞動仲裁


民事商事律師


很高興受邀回答問題。這個在疫情期間私企不發工資應該怎麼辦呢?一直受疫情影響很多私企都無法復工復產,而私企又是在停工停產的狀態下沒有收入的,如果企業能拿出以前的贏利給到員工一定的生活補償,我想員工也是會感恩戴德的,並且在以後的工作中會更加努力,更加付出。因為中華美德就是受人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但私企很多業主是沒有餘糧的,所以大部分是不具有企業文化或其他的,就是臨時用人,臨時用工,不可能給發生活費的。所以大部分私企員工也不可能與企業共榮辱同患難的。而私企員工在當下,沒有復工復產,收入盡失,又怎麼辦呢?有文化,有頭腦儘可以發展其他項目,互聯網經濟時代,知識變現,可以在網上尋找門路。


俠客行1042


如果簽訂了勞動合同,且疫情期間在勞動合同期內,那麼企業應該依法發放工資,且發放標準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在企業工作時間已經超過一個月的,也是視為簽訂了不定期勞動合同,也應當發放工資。如果企業在疫情期間解除勞動合同,那麼要發出勞動合同期內的工資外再多發一個月工資,同時按照工作時間發放經濟補償。以上是基於疫情期間參與工作。如果沒有參與工作,勞動關係繼續的,應當發放生活補助。



專業訴訟王律師


根據人社部發〔2020〕8號文件相關規定如下:

三、協商處理疫情防控期間的工資待遇問題

  (四)支持協商未返崗期間的工資待遇。在受疫情影響的延遲復工或未返崗期間,對用完各類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勞動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指導企業參照國家關於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與職工協商,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按有關規定發放生活費。

  (五)支持困難企業協商工資待遇。對受疫情影響導致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鼓勵企業通過協商民主程序與職工協商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對暫無工資支付能力的,要引導企業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延期支付,幫助企業減輕資金週轉壓力。

  (六)保障職工工資待遇權益。對因依法被隔離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要指導企業按正常勞動支付其工資;隔離期結束後,對仍需停止工作進行治療的職工,按醫療期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對在春節假期延長假期間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職工,指導企業應先安排補休,對不能安排補休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個人認為,只要公司沒有辭退員工,就應該發放工資,至於具體數字應該參照各省市具體的規定執行。當然辭退員工企業也應該發放相應的補償金。月工資由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根據具體上班的方式(居家辦公或者工廠上班)績效工資或許有所變化,但是基本工資是有保障的。


夕沙草木盛


我就想問一下為什麼要發,上一天班開一天錢 ,不上班為啥要開資,難道當個私企老闆就沒理了嗎,私企老闆的損失,私企老闆的風險員工給負擔嗎,私企老闆貸款員工給償還嗎?


wo569


人社部有分文,原則上一個工資支付週期還是要保證的,具體勞資雙方協調處理!蘇州20201號文件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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