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丈懷海禪師與「叢林要則二十條」

百丈禪師 東營天寧寺


百丈懷海禪師與「叢林要則二十條」

百丈懷海禪師與「叢林要則二十條」

百丈懷海禪師(720—814),唐代禪宗改革高僧,我國禪宗叢林清規之制定者。福建人,俗姓王。因其後半生常住於百丈山(今屬江西奉新縣),故世稱“百丈禪師”。百丈禪師自幼喜歡遊訪寺院,二十歲時從廣東潮安慧照禪師出家,後從南嶽法朝律師受具足戒,未久至安徽廬江浮槎寺研讀經藏。


大曆初年(766),百丈禪師聽說馬祖道一禪師在南康(今屬江西)豎立法幢,師遂前往投其座下,後得到馬祖道一的印可。百丈禪師與西堂智藏、南泉普願同入祖室,各有擅長,時稱馬祖門下“三大士”。後出主新吳(今屬江西奉新)百丈山,自立禪院,制訂清規,率眾修持,實行僧團之農禪生活。倡導“一日不作,一日不食”農禪理念。


元和九年(814),百丈禪師入寂,世壽九十五。敕諡“大智禪師”,塔號“大寶勝輪”。座下以黃檗希運、溈山靈佑居首。師所訂清規,世稱“百丈清規”,為禪宗史上劃時代之功績,對中國禪宗史乃至佛教史影響極為深遠。


百丈禪師還著有《叢林要則二十條》,在這二十條規則中,百丈禪師全面論述了叢林建設、學習修行、待人接物、看待世事等各方面的內容:


百丈懷海禪師與「叢林要則二十條」


叢林以無事為興盛,

修行以唸佛為穩當。


精進以持戒為第一,

疾病以減食為湯藥。


煩惱以忍辱為菩提,

是非以不辯為解脫。


留眾以老成為真情,

執事以盡心為有功。


語言以減少為直截,

長幼以慈和為進德。


學問以勤習為入門,

因果以明白為無過。


老死以無常為警策,

佛事以精嚴為切實。


待客以至誠為供養,

山門以耆舊為莊嚴。


凡事以預立為不勞,

處眾以謙恭為有禮。


遇險以不亂為定力,

濟物以慈悲為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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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丈懷海禪師與「叢林要則二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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