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丈怀海禅师与「丛林要则二十条」

百丈禅师 东营天宁寺


百丈怀海禅师与「丛林要则二十条」

百丈怀海禅师与「丛林要则二十条」

百丈怀海禅师(720—814),唐代禅宗改革高僧,我国禅宗丛林清规之制定者。福建人,俗姓王。因其后半生常住于百丈山(今属江西奉新县),故世称“百丈禅师”。百丈禅师自幼喜欢游访寺院,二十岁时从广东潮安慧照禅师出家,后从南岳法朝律师受具足戒,未久至安徽庐江浮槎寺研读经藏。


大历初年(766),百丈禅师听说马祖道一禅师在南康(今属江西)竖立法幢,师遂前往投其座下,后得到马祖道一的印可。百丈禅师与西堂智藏、南泉普愿同入祖室,各有擅长,时称马祖门下“三大士”。后出主新吴(今属江西奉新)百丈山,自立禅院,制订清规,率众修持,实行僧团之农禅生活。倡导“一日不作,一日不食”农禅理念。


元和九年(814),百丈禅师入寂,世寿九十五。敕谥“大智禅师”,塔号“大宝胜轮”。座下以黄檗希运、沩山灵佑居首。师所订清规,世称“百丈清规”,为禅宗史上划时代之功绩,对中国禅宗史乃至佛教史影响极为深远。


百丈禅师还著有《丛林要则二十条》,在这二十条规则中,百丈禅师全面论述了丛林建设、学习修行、待人接物、看待世事等各方面的内容:


百丈怀海禅师与「丛林要则二十条」


丛林以无事为兴盛,

修行以念佛为稳当。


精进以持戒为第一,

疾病以减食为汤药。


烦恼以忍辱为菩提,

是非以不辩为解脱。


留众以老成为真情,

执事以尽心为有功。


语言以减少为直截,

长幼以慈和为进德。


学问以勤习为入门,

因果以明白为无过。


老死以无常为警策,

佛事以精严为切实。


待客以至诚为供养,

山门以耆旧为庄严。


凡事以预立为不劳,

处众以谦恭为有礼。


遇险以不乱为定力,

济物以慈悲为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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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丈怀海禅师与「丛林要则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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