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知識與能力(中學)第三章 中學教學 第一節

第一節 教學概述

一,教學的概念

(一)教學的含義

1.教學是指在教育目的規範下,由教師的教與學生的學共同組成的一種活動。

2.教學是學習進行全面發展教育的基本途徑。

3.教學是學校教育的中心工作

(二)教學與教育,智育,上課的關係

1.教學與教育

教學工作是學校教育工作的一個組成部分,是學校教育的中心工作。

2.教學與智育

教學是智育的主要途徑,但不是唯一途徑。

3.教學與上課

上課只是教學的一個基本環節

二,教學理論的形成與發展

關於教學階段的理論

(1)孔子:學,思,行

(2)《禮記.中庸》: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篤行之

(3)昆體良:模仿,理論,練習

(4)赫爾巴特:清楚,聯想,系統,方法。

(5)席勒:預備,提示,聯想,系統,方法

(6)杜威: 困難,問題,假設,驗證,結論。

三,教學的任務

(一)形式教育與實質教育

1.形式教育

(1)代表人物

洛克

裴斯泰洛奇

(2)觀點

以官能心理學為基礎,認為開設能發展學生智力的學科,而不關心學科內容是否有實用意義。

2.實質教育

(1)代表人物

赫爾巴特

斯賓賽

(2)觀點

以聯想主義心理學為基礎,認為教學的主要任務在於傳授給學生對生活有用的知識。

(二)我國現階段的教學任務

(1)使學生掌握系統的現代科學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首要任務)

(2)發展學生智能,特別是培養學生的能力和創造力

(3)發展學生體力,促進學生的身體健康

(4)培養學生科學的世界觀,良好的思想品德,健康的審美情趣和良好的心理素質

四,教學的作用和意義

1.教學是傳播系統知識,促進學生髮展的最有效的形式,是社會經驗的再生產,適應並促進社會發展的有力手段。

2.教學是進行全面發展教育,實現培養目標的基本途徑,為個人全面發展提供科學的基礎和實踐,是培養學生個性全面發展的重要環節。

3.教學是學校教育的中心工作,學校教育工作必須堅持以教學為主。


教育知識與能力(中學)第三章 中學教學 第一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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