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非教條,乃是選擇:林放問禮之本(3:4)

在孔子仁學之前,禮樂之治是王公、貴族的專利,禮樂之學原本為貴族、士大夫所壟斷,對於貴族而言,禮是一種身份的象徵,天子、王公、諸侯、大夫、士人均有相應的禮,《禮記·曲禮上》:“國君撫式,大夫下之;大夫撫式,士人下之;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側。”

禮非教條,乃是選擇:林放問禮之本(3:4)

孔子仁學指出道之不行、禮崩樂壞的根源在於貴族、士大夫們無法真正地利用禮樂之學,非禮樂之學之過,而是浪費了禮樂之學,但若將禮樂之學開放給庶人民眾,庶人民眾將興於仁,能夠成就“有恥且格”的內在自主人格,這樣,就將會重建禮樂,使得禮樂真正實現其功用。克服禮樂崩壞的最佳方法是將壟斷的禮樂之學向廣大庶人開放。

禮非教條,乃是選擇:林放問禮之本(3:4)

仁學的意義是向所有的民眾開放,是原本將貴族所壟斷的禮樂之學開放給了一般的民眾,使得民眾能夠通過“禮樂”之學,“興於仁”,成就“有恥且格”的內在自主人格。對於庶民身份的平民而言,“禮”不再是外在身份的象徵,而指向了內在自主人格的培養。

禮非教條,乃是選擇:林放問禮之本(3:4)

那麼,如何庶人民眾如何學習“禮”呢?對於禮的學習,需要從外在的身份顯示,轉向禮的內容和禮的功用,這就需要遵循仁學的基本學習方法,即《為政篇》指出的“視其所以,觀其所由,察其所安”的理性方法,遵循“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1.2)的由裡及外,由本及末的方法,需要探討的是禮的根本。孔子仁學對待“禮”正是體現仁學的特點:抓住根本、理性對待、靈活應對。比如,奢與儉,這兩個美德,肯定是儉適宜人的發展,這也決定了禮的選擇和改造需要符合這樣的道德,同樣,對待喪事也會有形式上的周全與實質上的恭敬、悲慼,在一般情況下,兩者是統一的,但並不排除在很多情況下,兩者會起衝突,而需要在行為規則上作出選擇,內在本質將會超越表面形式,成為選擇的依據。庶人民眾的生存與選擇,需實質重於形式。由此,在《八佾》闡釋禮時,一開始即為“禮之本”,是對庶人民眾而言,而非針對貴族士人。

禮非教條,乃是選擇:林放問禮之本(3:4)

3:4 林放問禮之本。子曰:“大哉問!禮,與其奢也,寧儉;喪,與其易也,甯戚。”

[參考譯文]:林放問什麼是禮的根本。孔子回答說:“你問的問題意義重大,就禮節儀式的一般情況而言,與其奢侈,不如節儉;就喪事而言,與其儀式上治辦周備,不如內心真正哀傷。”

林放字子丘,春秋末魯國人,孔子的七十二弟子之一,對禮有深入研究,曾問孔子“禮之本”。林放向孔子請教禮的本質是什麼?此章指出,對於庶人民眾而言,禮的根本在於選擇,即對行為規則的選擇,而非對固定規則不經選擇、不經思考地遵循。這一點體現了後面講的“子絕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孔子認為這個問題才是禮的根本,意義十分重大,是認識、選擇、遵循,甚至是改造禮的根本。也就在人的發展的基本價值指導下,禮並不是一層不變的,而是需要變通、改造的。

禮非教條,乃是選擇:林放問禮之本(3:4)

禮的本質在於選擇,這是由它的功用所決定的,禮的作用,在於內與外、文與質的結合,而不同的個體具有不同的結合之道,因此,不同的人對禮會有不同的取捨,“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學而篇》)因此,對於《鄉黨篇》中的諸多“禮”,並不是給後學者提供教條,而是提供思考、比較和取捨的依據,這在學習《鄉黨篇》中特別需要注意的。

禮非教條,乃是選擇:林放問禮之本(3:4)

那麼,禮的選擇需要遵循什麼樣的原則呢?3.4章提出了兩項原則,一是儉,一是敬,前者是形式上的,後者是內涵上的,而與其相反的是奢與易,即奢華浪費和周全繁瑣,這是實踐禮特別容易出的兩個問題,世人行禮,往往會流於“比”,也就是行禮是做給他人看的,這樣就會流於奢與易,而非自己受益,這樣的禮的遵循就偏離了仁學之道了。

禮非教條,乃是選擇:林放問禮之本(3:4)

這一原則在《子罕篇》中也得到遵循:子曰:“麻冕,禮也;今也純,儉,吾從眾。拜下,禮也;今拜乎上,泰也。雖違眾,吾從下。”在麻冕的選擇上,也是適用儉的原則,但是在拜的禮儀上,則適用誠,真實情感的流露,而非光有形式,而沒有內容,則禮就失去意義了,“居上不寬,為禮不敬,臨喪不哀,吾何以觀之哉?”(《八佾》)

禮非教條,乃是選擇:林放問禮之本(3:4)

因此,在禮有就存在著兩個重要的原則,從儉不從奢,從敬不從易,這是在理解仁學中禮的基本原則,必須時時記起。孔子之所以進行禮的這種改革,是因為仁學的目的是將向民眾開放,其受眾的是一般的民眾,是通過民眾的啟蒙,而實現民眾的具有“知”、“義”、“勇”、“恥”的成人。

禮非教條,乃是選擇:林放問禮之本(3:4)

仁學之禮,在於內在之仁,在於人的內在自主人格的提升,因此,需要對禮的內涵有著充分地瞭解,而非道聽途說,同時,需要有藐視他人非議的勇氣,真正的行禮,可能會換來他人非議、懷疑、甚至是嘲笑的目光和言論,比如孔子入太廟每問事,被人飢為不知禮(《八佾》);事君盡禮,人以為諂也。(《八佾》)如果沒有對禮的充分認識,這種禮的遵循模式是不可能得到遵循的。

禮非教條,乃是選擇:林放問禮之本(3:4)

正是抓住了禮的本,才可以判斷哪些禮是需要遵循的,哪些禮是不應採納的,同時,面對不同“禮”的選擇時,禮的目的性也提供了選擇的標準。因此,禮的外在形式是次要的,與其奢侈,不如節儉。遵循“禮”應該是一種由內而外的自發行為,而不是外在的某種壓力使然,是內在與外在的形式統一。就喪事而言,內心的真正悲傷才是“禮”的內在含義。

禮非教條,乃是選擇:林放問禮之本(3:4)

禮的內涵決定其形式,而且,根據其目的(儉和敬)來進行選擇,這正是禮的本質,因此,對於禮而言,本質決定形式,甚至超載形式。這在管仲身上表現得非常突出。管仲不講禮,但是管仲卻能做到仁,也就是在特殊情況下,可以出現完全拋棄形式,而達到目標。這在3.20中會集中討論,這裡不再贅述,只是需要明白禮的內涵、本質的重要性要遠遠超於表面形式。

禮非教條,乃是選擇:林放問禮之本(3:4)

用仁學來解釋經典,可以真實《論語》篇章間的空隙,讓我們瞭解到完整的仁學,同時也能夠見識到仁學的強大解釋力,同時,也可以豐富仁學的內涵。如果需要進一步瞭解仁學的內涵,敬請加入視頻慕課《論語啟蒙:論語的法典化解讀》,或參考《仁者無敵:仁的力量——大變動社會的生存之道》(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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