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特别企划:我被贾跃亭坑了,该如何索赔?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欺诈发行、违规担保等恶劣行径,坑害投资者!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如何得到保护?我们股民又该如何进行投资维权?

3·15来临之际,同花顺维权平台特别企划,邀请专业金融证券律师权威说法,解答股民最关心的投资维权问题。

问题一:我买了乐视网,贾跃亭能赔我钱吗?他老婆甘薇要跟他离婚分家产,我能找他老婆提赔偿吗?

孔聪律师:乐视网目前还在立案调查阶段,行政处罚尚未作出,有关案件的细节还不能完全确定。我们股民的索赔,第一步要看后续的行政处罚,正常来讲赔偿责任主体一定有贾跃亭,但不太会包括甘薇。第二步要看,贾跃亭的这个赔偿责任是否可以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法院认定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乃至甘薇的某些财产主要是来源于贾跃亭的商业经营,尤其是来源于乐视的经营,那么相应的债务就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这样的话股民就可以找甘薇赔偿。

问题二:股民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索赔?法律上如何规定?

孔聪律师:对于证券虚假陈述类索赔案件,人民法院受理的前提必须依据有关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实践中最常见的是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大致流程是证监会先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完成调查后会出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通知被处罚对象参加听证。最后证监会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这个决定书,投资者可以提起索赔诉讼。

问题三:证监会对涉嫌违法违规的上市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它的调查时间需要多久?

洪鹏律师:证监会立案调查并没有时间限制,主要与信披违规行为的复杂程度有关,如果公司违规行为很单一或者公司认错态度好,主动配合证监会核查的,那一般一年就能下正式的行政处罚了;但是大多数的案件由于财务作假,还涉及违规担保、关联交易,调查时间比较长,个别案子拖在两年以上。

问题四:我现在参与维权,但我还持有该索赔的股票,会有什么影响,我得把他们卖掉吗?

洪鹏律师:是否可以继续持有股票,主要看违法揭露日那天你是否还继续持有股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会议纪要,只要市场对例如证监会的立案调查或媒体的披露产生反应,一般就认为是上市公司的违法揭露日,最常见的是以证监会的立案调查日为揭露日,比如康美药业,他的揭露日就是以上市公司被证监会调查的日子,也就是2018年的12月29日作为揭露日,投资者在揭露日后卖出或还继续持有都不影响索赔。

问题五:维权打官司需要多久,一审和二审具体代表什么意思,何时能赔到钱,全部都能赔回来吗?

沈张强律师:一般此类证券虚假陈述的案件诉讼周期在一到两年左右。一审和二审通俗来讲,就是我们有两次审判的机会,在一审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后,不服的情况下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作出上诉,由二级法院进行终局的裁判,来判定原被告谁胜谁负。至于何时能赔到钱,全部都能赔回来吗?这每个案件都是不一样,比如我们去年的处理的万家文化案件,由杭州中院一审,浙江省高院二审,最终判罚的金额是和我们起诉的金额一致的。

问题六:维权案件胜诉概率大吗?有什么胜诉例子?上市公司会不会主动赔偿投资者?

孔聪律师:到目前为止,虚假陈述索赔案的胜诉率很高,基本能到80%以上。胜诉乃至成功拿到赔偿款的案件非常多,其中包括不少关注度很高的股票,比如:祥源文化、方正证券、方正科技、金亚科技、尔康制药、大智慧、匹凸匹、慧球科技、亿晶光电、安硕信息等等,非常多。上市公司针对虚假陈述行为而主动赔付投资者的情况,在我们征集的股票中没有碰到过。

问题七:如果上市公司拒不执行赔偿,主要责任人也继续拖延不肯赔款,怎么办?

沈张强律师:如果上市公司或者赔偿责任人不履行判决文书确实的法律义务,股民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受理股民的强制执行申请后,会依法对上市公司以及赔偿义务人名下所有财产进行查询,并采取一系列强制措施,例如:上黑名单,列入高消费限制名单,来积极督促其履行赔偿义务。

问题八:赵薇夫妇收购万家文化的资本游戏,情节恶劣,是否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沈张强律师:赵薇夫妇收购万家文化(现祥源文化)案件的行为没有达到刑事犯罪的层面。但是证监会对其行为给了赵薇夫妇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当然资本玩家也有锒铛入狱的案例,曾经将上市公司更名为匹凸匹的资本市场玩家鲜言,因为其作为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将上市公司资金用于个人营利活动,致使上市公司遭受重大损失,而且鲜言通过控制上市公司信息的生成以及信息披露的内容,误导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与交易量,并进行相关交易,其上述行为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和操纵证券市场罪,后被判刑五年实刑。

问题九:新证券法对中小投资者有什么新的保护措施?

洪鹏律师:这次证券法修改中对于投资者保护方面,主要有以下4点

一、这次修改大大提高了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的违法成本,以前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被行政处罚,罚款最高额度也就60万元,而这次证券法修改直接提高到1000万,大幅提高信披处罚力度;

二、针对以往投资者维权成本高的问题,设立了一个先行赔付机制。明确发行人因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的证券公司可以委托投资者保护机构,就赔偿事宜与受到损失的投资者达成协议,予以先行赔付。先行赔付后,可以依法向发行人以及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三、针对单个投资者维权难的问题,新证券法设立了两个新型的诉讼制度,第一个叫代表人诉讼制度:众多投资者起诉上市公司的时候,法院可以选定部分代表人先行进行诉讼,后面投资者可以依照法院的宣告和通知来参与到诉讼中;第二个叫集团诉讼制度:投资者保护机构征集到了50名以上的投资者,可以作为一个集团诉讼的方式,参与到索赔当中。

四、针对投资者诉讼周期长的问题,建立了证券纠纷调解制度,本次《证券法》修订明确规定投资者、发行人、证券公司等纠纷主体均可向投资者保护机构申请调解,此外,区分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明确规定普通投资者与证券公司发生证券业务纠纷时普通投资者提出调解申请的,证券公司不得拒绝,对普通投资者实施了特别保护。

问题十:同样是财务造假,康得新已拉响退市警报,请问康美药业会被退市吗?

洪鹏律师:在受理康美药业股民案件时,经常有股民问我们康美是否会像康得新那样被退市,根据目前康美药业的情况,它还没有触发退市风险。财务造假并不必然造成上市公司强制退市。财务造假是否退市,需要看追溯后上市公司的业绩情况。如果追溯后,上市公司符合退市的条件,那它就会被强制退市,如果不符合,则不会退市。康得新在过去四年的业绩报表当中扣除119亿虚增利润后,康得新是连续四年亏损,已经触发了强制退市风险。根据A股退市制度,当上市公司连续3年亏损列为退市风险警示股,变成*ST股票,假如连续4年亏损的话将会被强制退市处理。康得新在追溯后连续四年亏损,已经触发了这一条强制退市制度,这就是康得新强制退市的真正原因。相比之下,尽管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数目很惊人,且造假多年,但是从虚增利润的情况来看,其虚增营业利润约41亿,近三年业绩分别为33亿元、16.35亿元、11.94亿元,即使扣除虚增的41亿元后,扣除后并不会造成康美药业连续三年亏损,正因为康美药业业绩还是盈利的,所以暂时康美药业还没有触发退市风险。

问题十一:此类案件性质基本相同,为何不同法院的判决赔偿比例有很大差异,甚至有案件败诉?

孔聪律师: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了此类案件审理的规则,但是在一些细节问题的定性和定量方面并非都有整齐划一的、详尽的规定,而各个法院也就会在框架内自行酌定了。另外,同样被证监会处罚的案件,具体情况和性质也未必完全相同,特定期间的股票表现、市场环境以及其他影响股价的因素也都可能存在差异。综合以上两个因素,就会导致看起来类似的维权案因为个股不同和法院不同而出现不同的裁判结果。

听完三位律师细心的讲解,大家是不是对于股票维权索赔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假如您在日常炒股过程中也遭遇到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欢迎进入同花顺维权平台进行免费法律咨询,报名维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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