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科技:獨立董事,1個月津貼5000元,1年6萬,要交稅

證券代碼:300801 證券簡稱:泰和科技 公告編號:2020-034

山東泰和水處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 2020 年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薪酬及獨立董事津貼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根據山東泰和水處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公司章程》、《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議事規則》等公司相關制度,結合公司經營發展等實際情況,參照行業、地區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 2020 年度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薪酬及獨立董事津貼的方案如下:

一、本議案適用對象

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高級管理人員。

二、本議案適用期限

1、董事薪酬或津貼方案經股東大會審批通過後至新的薪酬方案審批通過。

2、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方案經董事會審批通過後至新的薪酬方案審批通過。

三、薪酬標準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內部董事根據其在公司擔任的具體管理職務,按公司相關薪酬與績效考核管理制度領取薪酬;

(2)公司獨立董事津貼標準為每人每年 6 萬元人民幣(含稅),按月平均發放

(3)公司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領取薪酬。

2、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方案

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按照其在公司擔任的具體管理職務、實際工作績效並結合公司經營業績等因素綜合評定薪酬。

四、發放辦法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基本薪酬按月平均發放:績效薪酬根據年度績效考核發放,年終由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考核評定。

五、其他規定

1、上述薪酬均為稅前金額,其所涉及的個人所得稅統一由公司代扣代繳。

2、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因換屆、改選、任期內辭職等原因離任的,薪酬按其實際任期計算並予以發放。

3、本方案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法規、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本方案如與國家日後頒佈的法規、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和經合法程序修改後的《公司章程》相牴觸時,按照有關法規、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執行。

特此公告。

山東泰和水處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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