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前因後果你都讓我分不清,新聞文字質量太差了吧

今早看到一則《新京報》的新聞,讓我對這家報紙的新聞文字越來越不滿了。

先看標題:

孝感一幼兒在家中死亡 母親被警方帶走調查

你能斷定幼兒死亡和母親被帶走,哪個是因,哪個是果嗎!

有的人可能想當然認為前邊是因,也就是說幼兒死亡,是母親造成的。但是他聽說過此前報道過的一則新聞嗎?湖北黃岡,發生了一起腦癱患者因為家人被隔離無人照顧而死亡的事件?

再接著看正文吧:

新京報快訊 據孝感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官方微博消息,3月14日,孝感市高新區理絲社區某樓棟發現一幼兒死亡。

據初步瞭解,該幼兒一歲半左右,由其母鄧某某(29歲)獨自撫養。社區幹部上門排查發現並報案,公安機關已對現場開展勘查,並將其母鄧某某帶走調查。

這個分段,好歹算是說清楚了一點,是“有的人”判斷的那樣。因為第一段是報道幼兒死亡,第二段是背景介紹,捎帶交掉一下結果。

為何會出現我說的疑問,除了因為我們讀到過幼兒因沒人管被餓死的案件,更為主要的原因是因為這則新聞標題是並列的兩句。自然,一般人說話都是前因後果地交待,讓人容易理解成幼兒死亡,是母親的原因。但有的新聞,為了標題突出效果,會先報道原因,後報道結果。

其實,如果標題第一個分句後用感嘆號,讀者也就容易理解了,知道前是果, 後是因。或者原標題語序不變,後邊用詞強調,如:母親涉嫌犯罪。不能再加“被警察帶走”,不然還是說不清。如果涉嫌犯罪,被警察帶走是沒有疑問的,雖然新聞往往靠“被警察帶走”來吸睛,表示後果很嚴重。

為了核實新聞,我看很對媒體都有這樣的題目,估計是懶轉載的。可人家事發地的新聞很明白。請看,新京報附的“孝感發布”:

新京報:前因後果你都讓我分不清,新聞文字質量太差了吧

下邊是我看到新京報這則新聞的原文


新京報:前因後果你都讓我分不清,新聞文字質量太差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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