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 云南九大高原湖泊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2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8年及2019年上半年《水十条》实施进展情况及2019年下半年工作计划。《水十条》实施以来,云南强化以九大高原湖泊为重点的水污染防治,2018年以来九大高原湖泊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九大高原湖泊中,抚仙湖、泸沽湖符合Ⅰ类标准,水质优;阳宗海、洱海符合Ⅲ类标准,水质良好;滇池草海、滇池外海、程海(氟化物、pH除外)符合Ⅳ类标准,水质轻度污染;杞麓湖符合Ⅴ类标准,水质中度污染;星云湖、异龙湖劣于Ⅴ类标准,水质重度污染。与2017年比较,滇池草海由Ⅴ类改善为Ⅳ类,滇池外海由劣Ⅴ类改善为Ⅳ类。2018年以来,九大高原湖泊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2018年以来 云南九大高原湖泊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水十条》实施以来,继续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持续开展考核断面水质分析和按月通报预警,全力推进省级18个不达标水体达标方案的实施,目前18个不达标水体中部分水体水质已呈好转趋势。其中:昆明市“西坝河-新河村入湖口”、曲靖市“以礼河水文站”2个断面水质由2014年的劣Ⅴ类提升至Ⅲ类(2018年);昆明市“崔家庄、阳宗海中”、红河州“小河底河”、大理州“龙树桥、徐村桥”5个断面水质均由2014年的Ⅳ类提升至Ⅱ-Ⅲ类(2018年);2018年“滇池草海、外海”2个点位水质好转为Ⅳ类,“杞麓湖湖心”水质好转为Ⅴ类。

截至2019年6月底,全省纳入全国监管平台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33条(昆明市22条、昭通市3条、玉溪市4条、保山市3条、临沧市1条)黑臭水体中31条整治工程初见成效,达到不黑不臭,完成《水十条》考核任务93.9%。

下一步,将深入落实《水十条》《长江行动计划》,全面实施“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以长江为重点的六大水系保护修复、水源地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攻坚战实施方案。扎实推进九大高原湖泊和六大水系保护治理。强化部门联动,积极推动《水十条》工作落实。(杨质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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