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談了三年多的女朋友相親被我發現了,借給她的錢該要回來麼?

國服第一躺雞


您好!我是

詩岸的星空,很高興能夠回答您的問題。

三年的感情來之不易,要是因為一次誤會和這6000塊錢而毀了,多麼可惜!她應該年齡不小了,可以看看這門婚事能不能談。

如果你是確定要分手了,也可以要回來,因為6000塊說小不小,畢竟掙錢很辛苦。如果她不還,你也可以起訴她,法律會保護你(前提是你發錢給她的時候沒有帶520,1314等數字,因為這些數字代表禮物送給別人的)但是,起訴她你會勝訴可你的聲譽也有可能受損。但我想很多人都會支持你要回來的,畢竟那不是你們兩個人的財產,那是你的個人財產。

而且,你找她還(要)錢是在幫她,幫她守住她的誠信,免得時間久了,這點錢會影響你們的關係,還會影響她和她未來男朋友的關係。

所以,欠債還錢,不需要擔心什麼道德問題,委婉點要就是了。


暖男向朗


你這場景太像我以前的情景了。

我也是談了三年多,彼此感情很好,我都帶她回老家參加我哥的婚禮了,也介紹給老家親戚朋友認識了,在我心裡她就是我老婆了,誰知道回城市打工不久,她家裡不同意我們,排斥我是外地人,安排她去相親,她也去了,讓我覺察到她還在交往。

我傷心欲絕,苦苦挽留,可是她最終還是順從了父母,我想不明白我剛畢業努力奮鬥又對感情專一,拒絕了幾個追我的女孩,一心呵護她,可她卻這麼輕易就離我而去,就因為我剛畢業沒能力滿足她父母在她本地買一套房子。三年的感情抵不上三天的相親,我覺得很可笑。

如果你的女朋友也像我的一樣,立場不堅定,已順從了父母意願,勸你早點放下,免得痛苦一生,至於有沒有還你或是要不要討那點錢,我覺得無所謂了,給她吧,畢竟相愛過!



飛往南方的企鵝


曾經有一個朋友跟您有類似的經歷。

他們是初中同學,男方長得不錯,女方也可以算得上漂亮。相處了十來年吧,後來男方發現女方在他們交往期間去相親了,而且相親了好幾個。這些相親對象都是家境不錯的主,她的父母滿心歡喜,因為那段時間他們賭博賠了很多錢,負債不少。所以她的父母親更希望她去相親,能夠從中得到些許好處。她也很聽話,去了好幾次。然而,這期間我這個朋友和她還是情侶繼續同居著。後來,塵埃落定,他們分了,她嫁了個有錢人,而我這個朋友也籌備著離開這個生活好幾年的城市。很多時候,人不由己,既然愛已遠去,那就分了吧,放過她也放過自己。

至於金錢,借的總是要還,可以要回來。但是如果是交往期間自願花的,那就別提了,當是點費用補償吧。


北唄01


不管她是不是迫於父母的壓力相的親,但她最少沒有和她父母挑明你和她的關係,這三年你們又算得了什麼?你是她備胎?

如果她真的願意和你繼續處,最少這事後,該讓你見見她父母。

不願意繼續的話,那就分了唄。

至於錢的事,畢竟是她開口借的,如果她能主動開口最好,不主動開口,那就算了吧,對我來說,畢竟愛過三年的人,幾千塊錢不算什麼,不要搞到最後變成仇人。



八零後的峰子


你好,很高興可以回答你的問題。

我談了三年多的女朋友相親被我發現了,借給她的錢我該要回來嗎?女孩子跟了你三年了,最終抵擋不了父母的反對。說明你自身條件沒有亮點,借她的錢,她也沒有明說不還,應該大度一點,就當作是補償了青春損失費吧。當然她沒這麼說,是我說的。

為什麼我要支持她呢?男人嗎,先要大度一點,強扭的瓜不甜。既然她打算放棄這段感情了,就一定糾結了很久。女人如菜市場的蔬菜,早市,午市,晚市相差甚遠。猶其是價格,而你正好趕上了早市,菜正新鮮,價格正貴的時候。不要總覺得那女孩傷害了你,何嘗又不是被彼此傷害呢?

6000塊,她如果還給你了,你也沒有發財,只是心裡安慰了一下,平衡了一下。可是當事過境遷後,你們互相回憶起往昔。她不欠你什麼?心安理得。而你呢?當年為了追回那6000塊錢,找了她一次又一次。你會後悔的,因為當年她在如花的季節,跟你一起放綻。而你沒有給過她什麼?你應該落落大方的祝福她永遠幸福,莫辜負了你對她的一輩子不再相見!


寒杉寺


六千元,不要也罷,女孩和你相處了三年,你也玩了三年,這點錢對於一個大男人來說就太微不足道了,三年的床上感情,難道不值這六千元嗎?



大師哥


要回來,沒有必要支付不必要的付出

既然不愛,就別傷害

而且很有可能的是,你女朋友也可能僅僅是因為被家裡所逼才會去相親,而不是自己本意,所以問清楚。

接下來不要撕破臉,好好說,錢總歸是要要回來的。

而且,你們分開可能也沒指望了,我曾經遇到過跟你一樣的經歷,結果要錢要晚了,被坑了,再無音訊,抓緊時間去要回來,錢多少無所謂,但道理要明白,沒有義務。


南安思


談了就談了…借了就借了哪有那麼多要回來……當初都是你情我願心甘情願的……如果她愛你就不會有後來這些相親的事……愛你她相親也許是敷衍家裡人,愛你她就會每時每刻地聯繫你……更會把相親的事告訴你……要就是不愛你……錢就算好了一場送她的禮物吧……相信自己過去就都過去吧……會有更好的有緣人就在你的身邊……轉身就是……


尤茂義


這個應該要回來。借給她不是給她。另外這個女的道德不好。不滿意就直接分手,自由自在的去相親多好!拿人做備胎。是浪費人家時間和感情。非常壞。


用戶4820811468400


三年的感情恍如一陣風。你應該感覺慶幸,慶幸在沒結婚前看清了她的薄情寡義。這種女人不會投入的真心愛你,篩選比較如果有比你更帥更有錢的主,肯定會踹了你,又怎麼可能風雨與共不離不棄呢?借的錢和你的心必須要收回。至於相處時花的錢就算了,權當嫖了一個還算乾淨點的妓,然後默默替她未來老公悲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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