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手狀告第三者!南寧一男子與前妻討回10萬元

聯手狀告第三者!南寧一男子與前妻討回10萬元

南寧男子嚴某婚內出軌,戀上女子小黃,先後轉給她14萬餘元。後來,兩人分手,嚴某和妻子也離了婚。不久,他與前妻聯手將小黃告上法院,要求她返還14萬餘元贈與錢款及利息。

联手状告第三者!南宁一男子与前妻讨回10万元

近日,雙方達成和解,小黃返還嚴某和其前妻10萬元。

2015年3月,嚴某經人介紹認識了90後單身女子小黃。

兩人雖相差近20歲,嚴某也有家室,但嚴某還是喜歡上了當舞蹈老師的小黃。

為追求小黃,嚴某多次通過微信及支付寶匯款給小黃打款14萬餘元。

嚴某出軌被妻子察覺。2019年上半年,他與小黃分手。2019年8月,嚴某與妻子也離了婚。

2019年10月,嚴某聯合前妻,持微信、支付寶轉賬記錄和阿里旺旺聊天記錄,將小黃告上了南寧市西鄉塘區法院,要求她償還借款14萬餘元及利息。

由於轉賬記錄並不能證明雙方存在借貸關係,在該案審理期間,嚴某和前妻變更訴訟請求,要求小黃返還嚴某贈與的錢款14萬餘元。

今年春節前,在法官的主持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小黃分4期返還嚴某及其前妻共10萬元。

联手状告第三者!南宁一男子与前妻讨回10万元

南國法援律師劉承超說,根據《婚姻法》規定,一方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配偶可要求返還。

在該案中,嚴某將夫妻共同財產擅自贈與第三者,嚴重損害了另一方的財產權益,有違民法上的公平原則。第三者是無償取得財產,並不構成“善意取得”。

因此,嚴某的贈與行為違反法律規定,違背公序良俗,應當認定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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