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奇帆:化解土地問題的三個原理


黃奇帆:化解土地問題的三個原理

要化解這件事,我自己認為有三個原理。

第一,憲法上規定的三個底線,農村的土地是集體的,你不能把它變成私人的,農村的土地變化中間要保護農民的利益,農村的土地有用途管制,搞農業的搞農業,搞建設的搞建設,這三個是遊戲規則,不能改變。

第二,耕地的轉換,要使得農村退出來的地,大於進城的地,這是世界城市化運動中的一個現象,我們沒有這個現象,要把它體現出來。

第三,你不能光說城鄉結合部的那點郊區進行這樣的轉換,要讓1000公里外的農村,分享城市增值的級差地租。

按照這三個原理,我們想了一個地票的招,就是要把農民進城以後的宅基地,或者集體組織廢棄的鄉鎮企業的土地,廢棄的小學土地,廢棄的糧站的公共用地,復墾為耕地。

農民進了城了,房子空在那裡,租不出去,賣也賣不了幾萬塊錢,把農房農地復墾為耕地。

這件事有四個環節:一是復墾;二是有關部門驗收;三是給你一個地票可以到交易所交易,房產商要買城鄉結合部的土地,需要指標,就來買這個指標;四是城郊結合部的土地就去掉了。

這個過程中就可以看到,農民進城了,農村閒置的宅基地建設用地變成耕地了,城郊結合部增的耕地,小於農村復墾的耕地,最後增減掛鉤,全社會的耕地總量增加。

這樣的一個工作可以產生幾個好處:

一是耕地保護。

現在出現了先徵後補,我們現在每年徵600萬畝耕地,國家也要求各地想辦法去造600萬畝耕地出來,你徵了600萬畝,要造600萬畝,大家都同意,等到我把地徵了以後,五年十年,是不是能造出耕地出來,不知道,或者造出來一半,沒完成。

另外,幾千年農耕文化早就把可以造農田的地用了,所謂的造耕地,是把山坡上,一個25度、30度的地造成梯田,破壞生態嘛,把樹林子地造成種菜的地,或者把彎彎的河道拉直,彎彎就變成良田,破壞生態,沒辦法的辦法,大家都裝糊塗了。

所以地票制是把農村缺少充分的耕地復墾的後備資源的這件事給解決了,我不復墾生態裡的野地,復墾的是廢棄了的宅基地,公建用地,這就是一種集約節約。

騰出來的地票指標,讓房產商造房子去了,這不是平衡了嗎?這是一個好處。

第二個好處是反哺農村。

房產商買地,一畝花個幾百萬塊,花幾十萬塊來買這個指標,這個錢給了農民,可以反哺農村,這個反哺不是反哺5公里、10公里外的近郊,100公里,1000公里也可以的。

黑龍江的農田產生的地票,上海如果幾十萬一畝買過來,上海徵上海郊區的地,這個錢就到黑龍江去了,地票幾千公里就可以輻射了。它的虛擬性,票據性,使它有輻射性。

第三是增加農民有收入。

我們這些年,一共賣了20多萬畝地票,每畝地票十多萬元,差不多四五百億,農民拿到了,農民拿了這個錢,在農村造房子,進城都可以。

第四,農民進城,有了公租房,這筆錢可以改善城市的生活。

地票這種制度,對城鄉之間的土地交易是有幫助的,但是我認為,這都是以城補農,對農村的好處,最最重要的是在城市化過程中,對平抑城市中土地不足造成房價畸高的這種根源,起到遏制作用,能幫助大城市增加土地的有效供給。

重慶在過去這些年,每年從國家這兒拿來的土地指標,20萬畝,也的確50%幾,城市、基礎設施用掉了,工業上用掉20%幾,商業去掉5%,也只有10%了,我們這10%通通給了中小城市,萬州、涪陵等,他們實力比較弱,開發過程中拿國家的指標,國家的指標不花錢。

主城重慶這個大城市,800萬、1000萬人口的,每年2萬多畝的房地產開發地皮週轉指標都沒有用國家指標,基本上每年2萬畝的地票就在主城,主城的房產商,在主城動遷一概用地票,地票不受國家約束。

這樣的話,土地供應量實際上增加了一倍,就比較寬鬆了。

這就是我要講的,總的來說,分兩個部分,10大失衡和5個方面的制度安排,如果通過制度的安排,按照中央的要求,不僅是行政化的安排,不僅是供給側改革基本面的安排,比如中國最終應該有房地產稅法,應該有住房法,老百姓租賃房的法律,其實我剛剛說的所有的事情,都應該在這三個法律的框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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