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同事三年兩次懷孕,請假和休假很久,總共上班沒超過半年,你怎麼看?

酷夏的風哥哥


可能很多人會指責這位同事不厚道。不過,我想講一個不一樣的故事,我自己的親身經歷。

我剛結婚那年,為了和老公結束異地戀,裸辭到他的城市。一個十八線的小縣城,公司本來就少,人才需求量就更少。

沒辦法,我就挨個打電話嘗試。(在網上找到專業對口單位的電話)。說是挨個打電話,其實也不過只有4家。前面三家都直接說不招人。最後一家,沒有直接拒絕,讓我去面談。

經過充分準備後,單位領導對著我的簡歷,逐條分析,挨個提問,整整談了一下午。後來,還給我了一份圖紙,讓我帶回去先做試試再說。

我按照約定的時間,完成了工作,對方讓我一個月後等通知。一個月後,沒有通知。我又主動電話聯繫,領導說下一個月讓我再去面談一次。

這一次,他對我交了底:很合適我的專業和能力,但是有一個擔心。那就是我剛結婚,之後可能會生孩子。那樣的話,至少得耽擱兩三年,對單位是一種損失。

當時為了得到那份工作,我想都沒想,直接保證兩三年內不會要孩子。之後,我就順利到公司上班了。

當時,我想著自己還年輕,晚兩年生孩子也沒什麼,也就沒把這件事放在心上。來單位第三年,當我想要孩子時,不知道身體哪裡出了毛病,一直不能懷孕。

兩年內跑了很多醫院,中藥、西藥吃了一大堆,都不管用。各種檢查都做了,也沒查出什麼問題。後來,家裡人實在著急,還帶我去看了幾個“傳聞中很厲害的醫生”,吃了一段時間偏方。

最終還是無果。後來,我索性放棄了。

那段時間我就專心考證,我和老公兩人一起考。他考他的專業證,我考我的專業證。巧得很,年底公佈成績時,我們兩都通過了。意外的是,春節前,孩子也跟著一起來了。

春節後,有家單位想挖我,提出額外獎勵10萬(因為想用我的證書)。當時,我也心動了。但老闆突然找我談,說單位急需要我的證書。但始終沒有提錢的事情。我後來忍不住問了,老闆卻說單位其他有證的人也沒有額外加錢。不過,到年底可能會酌情考慮。

後來,看我猶豫,他又說保證我一年不少於5萬。(當時,我工資一年6、7萬左右)當時,我想著平時要產檢什麼的都要請假,去新單位也不好總請假。而且懷孕後,如果身體反應大的話,可能也做不了多少項目。我再三考慮後,還是決定留下來。

後來的事情證明,我的決定是對的。隔三差五的產檢,強烈的孕期反應,經常需要請假。尤其是7、8個月時,每天到公司都感覺喘不過氣來,頭暈暈的,根本沒法工作。所以,做的項目就比往年少(我們是按項目拿提成的)。

當時,我還美滋滋地想,幸好當時決定留下來。雖然項目沒有往年做的多,但是老闆已經和我保證了至少5萬一年。

年底我還在休產假,發工資時,我卻傻眼了:領導只給我發了3萬塊。(我們那會工資是年底一起發)

看個那個數字,我的心當時就涼了半截。

通過這件事,我總結這位女同事之所以這樣做,可能有兩個原因:

一、對於女人懷孕這個事,真的不好說。

有的人,不想生孩子,卻很容易懷孕;有的人,想生孩子卻遲遲不能懷孕。

這就導致,很多以工作為先的人,當工作穩定後,想生孩子時可能就很難懷孕,甚至生不了。這會造成一生的遺憾。

因此,有些人不敢冒這個險,就怕萬一想要的時候沒有。

所以,我們也無需站在道德制高點來批評這位女同事。可能她也有她的不得已。

二、孩子永遠是自己的,工作沒了可以再找

可能這位女同事,原本沒有計劃要二胎或者是晚一點要。但是,她卻意外懷孕了。這個時候,她權衡後,認為孩子比較重要,工作沒了可以再找。所以,她就冒著被公司開除或者降職、降薪的風險,還是決定把孩子生下來。

不管怎麼說,我們不是當事人,不知道當事人到底面臨什麼處境。因為我們看到的僅僅是結果,而她面臨的是艱難的選擇。

所以,我們無需指責,做好自己即可。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希望對你有幫助。

這個時代,只有不斷學習的人才能逆風成長。不管是在職場打拼,還是在家做全職主婦,學習永遠是不可丟的一件事。

讀更多的書,結識更多的人,體驗不同的人生,讓自己的每一天都多姿多彩。

歡迎關注@魚豐徐徐,一個既工作,又帶娃,還寫作的職場寶媽;一個靠不斷學習,努力靠近夢想的新時代斜槓青年。

如果大家還有不同看法,歡迎在評論區留言討論。


魚豐徐徐


我有個89年的同事一胎已經3歲,二胎還不到1歲(應該在8個月左右),二胎產假已經休完回來上班了,很切題得三年生倆啊!

我們這產假是158天,兩次產假就是316天,如果再加上正常的哺乳假(寶寶一歲以內每天一小時)、產檢假(每次產檢可以休半天)什麼的,基本上3年裡休了一年吧。

因為我們是國企,必須支持國家政策,即使沒有鼓勵二胎,但也不會對生二胎的同事有什麼歧視。另外我們還給孕婦準備孕婦湯,給哺乳期媽媽配休息室吸奶等等。從這個角度來說確實國企待遇更好一些,一般的小公司恐怕是不會這麼人性化了。

從懷孕員工的角度,我認為還是應該懷著感恩的心態,因為雖然產假工資是社保發的,但畢竟因為這麼久的離崗,你的工作要想保留下來還得要其他領導和同事幫你做。一般休產假的情況不會另外招人的,因為產假的女員工還要回來工作,等她回來總不能把招的這個人裁掉吧。所以你產假期間的工作基本就是其他同事承擔了。

另外一般大部分的工作孕婦都是可以做的,所以產假之前能上班儘量上班,不要太嬌氣,產假結束如果公司需要也可以考慮早回單位,當然這也要視個人情況而定。畢竟懷孕生娃對個人的職業發展肯定會有影響的,儘量能夠兩全是最好的。


職場三原色


說個身邊事,之前上班的公司,我們部門一個姐姐17年4月份進公司上班,元旦左右就生了,按時間來算是懷孕了才進公司的吧,或者剛好入職過幾天就懷孕了。

因為人瘦,加上剛開始也不顯懷,所有人都不知道她懷孕的事情。轉正之後就宣佈自己懷孕了,這下好,出差啊外出宣傳啊重活累活都不會安排她也不敢安排,萬一出事誰負責呢?

基本上就天天坐在辦公室吃零食做點輕鬆雜活捱到休產假,休產假期間工資和五險一金都按國家規定買著。我們公司產假是128天,加上她剖腹產一共是158天。

重點來了,休完產假之後回來上班不到一週就辭職,說家裡娃兒沒人帶(其實是跳槽了)。把我們領導氣得要死又不能拿她怎樣。

你說她錯了吧,又完全在合法範圍類,說她沒錯吧,對公司也不公平,一來就懷孕,休完產假就離職。

後來在招人的時候,要麼招剛畢業的妹子,要麼招已婚已育的,說已婚未育的婦女風險太大。

哎,中國已婚未育女性就業形式越來越困難,找工作經常遭到歧視,她這種鑽法律空子的人也佔了很大部分原因,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湯吧😣



吃了大豆的老牛


之前我部門招過一個商務文員,25歲,未婚,她調侃說如果有幸入職,希望公司能給發一個男朋友,這幾年不可能結婚,只想一心拼事業,後期如果營銷隊伍有需要,她也非常願意衝前線拉業務。那個勁頭十足的樣子,部門領導一下就喜歡上了,很快就要約過來簽了勞動合同。

沒想到,入職不到1個月,那個女生跟部門領導說,她懷孕了!領導一臉懵逼,竟有種"你特麼一定在逗我"的恍惚,驚愕之餘覺得自己受到了欺騙。接下來,這個女生三天兩頭請假,說不舒服要保胎,要去看醫生,公司沒辦法,還是照樣給發工資和交社保。廣東產假178天她剖腹產再+30天,一共休了208天。生了寶寶,我們人事部還代表公司帶禮物和300元生育紅包過去探望,囑咐她好好休息,鼓勵她說休完產假又是職場一條好漢。

沒想到,產假剛休完,她就以寶寶沒人帶為由申請了離職。氣得領導一度說以後不要招女員工了,即使非要招就只要已婚已育的!!當然,這也是氣話。

題目說的情況也差不多,女員工3年孕2,總共上班時間不超過半年,傳說中的“職場碰瓷”,巧妙地鑽了法律規則的漏洞來佔便宜。《勞動法》,《女職工勞動特別保護條例》都是她們用來"逼迫"公司給自己照發工資照交社保的有力武器。

以前有媒體爆出寧波一互聯網公司招的女員工"入職3天宣佈懷孕,休完產假直接離職"的新聞,大家對該女員工的行為深惡痛絕。有網友這樣評論:

當然,我們還是要客觀一點看待這個事情。

一、女性隱孕入職的確會加劇整個群體就業困難的態勢

女性隱瞞懷孕的事實入職,"騙取"用人單位三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工資和社保費用,這無疑給企業造成巨大的經濟負擔。像廣東這邊,孕期有固定的產檢假,順產產假高達178天,剖腹產再+30天,多胞胎的每多一個+15天,哺乳期每天可以多休一個小時,三期期間不能給安排重活累活不能讓加班。給伺候得好好的,然後隱孕者一休完產假或一過完哺乳期就離職。

這無疑會影響企業對女性求職者的態度,有數據顯示,中小企業平均壽命才3年不到,所招聘的崗位都是"一個蘿蔔一個坑",根本沒有多餘的成本去養"閒人"。所以他們在招聘過程中,更傾向於招聘男性,這樣女性的就業態勢就更加困難。

二、政府要起到調和作用

女職工的生育權利保障不能光靠企業和員工個人,政府也要在其中起到一定的調和作用,畢竟這也是為國家增加人口,增加未來的納稅群體。政府可以給聘用女員工的企業給予一定的補貼支持,或者可以按比例減少企業所得稅,僱傭女員工越多,享受的減稅力度越大,從而減輕企業的經濟負擔。

總的來說,隱孕事件的發生,受傷方要麼是企業要麼是員工個人,如何最大化的降低女員工隱孕造成的損害,一是靠求職者個人自覺和職業精神,二是靠企業良心和恪守法律,三是靠社會支持和政策調節。

感謝閱讀,不妨添加對我的關注,有什麼職場問題方便隨時交流!

心念HR


我2015年入職單位,勤勤懇懇幹了兩年,2017年結婚生子,產假是98天,後來意外懷孕,2019年生二胎,產假98天,也算是三年生倆,兩次懷孕期間產檢都儘量利用週末,實在週末約不上的(例如四維彩超,唐篩等檢查)才請產檢假,個人認為我雖然懷孕生子請產假,但是產假結束後上班絲毫沒有懈怠,反而因為有孩子怕別人認為不認真工作而更加勤懇。而且我並不是一進單位就結婚生子,是工作兩年後才進行的,這是適齡婚育女性的權力,並且我沒有因此耽誤工作,都是到預產期才開始休產假。所以我認為只要不耽誤工作,女性結婚生子很正常,不過如果單位產假很長半年或者8個月的,只能說是單位福利好,有那麼長的產假,而大部分普通的單位是沒有那麼長的產假的


老賈的胖胖


精英菌朋友的公司,剛剛經歷了被處於哺乳期的女員工申請勞動仲裁。就是這個女員工懷孕生完孩子以後,按正常休完了5個半月的假期。公司通知她來上班,但是回應說要照顧孩子。然後公司就發了告知函,就是無故曠工多少天,就辭退。然後就被這名女員工申請了勞動仲裁,索賠4萬塊。後來這個女員工又申請了一個社保審計,7月開庭。這個事情讓朋友很苦惱,因為他認為他對待員工一直都非常厚道,為什麼還會出現這樣的情況,精英菌讓他積極準備應訴,再就是安慰他說,這樣的情況還是比較少的,起碼沒有遇到專門來你公司生孩子的,生完就走人。

回到這個事情上來,3年兩次懷孕,應該說,這三年時間裡,她在公司裡能做的事情非常有限,畢竟是總共上班時間沒有超過半年,為公司所做的貢獻有限。如果身體正常的話,很多女員工其實都是工作到快生的前幾天才回家休息的,三年時間,除掉兩個五個半月假期,其實,身體允許的話,她的工作時間能達到一年左右是沒有問題的。但是,生育期是一項基本權利,誰也無權去剝奪。所以,這也是公司為社會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無可厚非,當然,具體到公司老闆,可能感覺會有點不舒服。

所以,只要不是惡意的只為來公司生孩子,這些情況都是可以理解,也應該得到理解。

此問題你有什麼不同的見解呢?

高薪職位,獵頭服務就上無憂精英網(www.51jingying.com)


無憂精英網


我還真遇到過類似的情況,一個人事的小姑娘,在前一家公司休完產假,然後上了兩個月班就辭職了,又在家休息了一個月,就來我這邊面試了,結果到我這邊上班不到半年,又懷孕了,然後就各種請假……


我先說說,在老闆的眼裡會怎麼看待這個問題吧。

大家不要噴我,我的真實感受就和吃了蒼蠅似的,因為當時面試的時候專門問她,近期不會打算要第二胎了吧,她言之鑿鑿的不可能生第二胎的,而且我們只是個創業公司,總共也就30來個人,每一分開支都是精打細算的啊……

但是能怎麼辦呢?

你只能按照法律程序走,生育是女職工的基本權利,既不能開除她,也不能歧視她,甚至你還要笑臉相迎,要不然讓人家受氣,動了胎氣,你吃不了兜著走啊。


所以呢,我覺得從兩個角度看待這個問題吧

從公司老闆的角度

即使再不情願,你也必須保證女性職工的基本權利,法律的紅線永遠不要觸碰。

將心比心,女性員工懷孕是不可避免的事情,難道女員工懷孕就一定要辭職嗎?這對女員工是不公平的。

那既然無法避免,那就不如大大方方的面對這類問題,向其他員工傳達一種比較包容的企業文化,因為你怎麼對待她,團隊的其他人員都在看著,大家會在想如果我將來遇到這種情況,老闆會怎麼對待我。

所以,千萬不要因小失大,讓老員工寒了心。

不如藉機展示自己的心胸和想要打造的企業文化,把這件事情做漂亮了,換取更多員工的認可與信任。

畢竟人心都是肉長的,其實孰是孰非,員工的心裡自有一杆秤,做出讓員工敬佩的事情來,才能讓員工真正信服你。


從員工的角度

有計劃的備孕懷孕,如果信得過企業管理層,最好提前和領導知會一下,自己最近可能要備孕,不要讓公司觸不及防。

即使你提前和領導知會了,領導也不會要求你說,不讓你懷孕的,他也不敢,那既然阻止不了你懷孕的事實,為什麼不提前告訴老闆呢?

這樣老闆反而會覺得你比較真誠,會更加體諒你,而不是讓老闆心裡不爽,憋在心裡,要對你要更好,除非你不打算在這家公司做下去了。

另外,如果到一家新公司入職不到一年,最好不要懷孕,不管是做企業,還是做個人,我覺得還是要將心比心的,老闆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現在多少中小企業的老闆過的連狗都不如。

如果你一過試用期就懷孕,你讓公司老闆和其他同事會怎麼看待你呢?


總之,將心比心吧,老闆也要體會女員工的不容易,女員工也要體會老闆的不易,多一些坦誠,少一些套路,於己於彼,才是最長久的相處方式。


行知僧


1.進公司就懷孕生完休完產假就走人的,我幹不出來,不過我不認為有問題。都合法,合法還被罵?因為有的人懷孕和生產前後想法會變的。原本想好好工作,或者生完也堅持工作,但是可能生完沒人帶孩子,覺得單位距離遠等等辭職帶孩子或者換個更適合帶孩子的工作,我覺得很正常。不要給人都說的壞成啥。

2.一胎也好二胎也好,其實我覺得是社會對女性懷孕生產整個這個事件太不正面對待了。總覺得生孩子有假期就是佔便宜。基本上每個女的都會經歷這個過程。我甚至覺得懷孕期間就該給假期,孕期反應比發燒難受多了,還得請病假,還不好請。醫生不是特別願意給開假條,單位也不願意你休假。沒生的或者男性拿孕婦說事太不應該了。懷孕生孩子說實話挺受罪的,除了少數身體素質特別好沒什麼反應生的順利恢復快的。一般都要經歷噁心頭暈失眠嘔吐生產更痛苦了。我覺得男性應該也休產假,跟女性完全一樣,多陪陪孕婦和產婦,儘快進入爸爸的角色,這樣孕產婦才更好地待產哺乳和恢復。

3.公司單位覺得女職工懷孕生產自己吃虧,不願意負擔這部分,有本事找國家。一個國家一個國情,我一個老百姓不能說誰應該負擔。但是有的國家還有國民工資,中國不是也沒有?企業負擔重,別的國家企業啥負擔有人研究過麼?國家政策問題,不要都扣在孕產婦個人上好吧。說個不恰當的比喻,國家還規定子女應該贍養父母,那有的老人活的長有的人可能不那麼長壽,難道你怨你父母命太長麼?應該就是應該,不要亂怪誰。


美男子299


沒什麼怎麼看,國家有法律,勞動法也規定了!當然作為女人,應該感恩在休產假期間同事們對工作的分擔!另外,作為女的,我想說,生娃是作為女性的權利甚至義務,到講真,因為生娃,女性在產假期間只享受基本工資,單位的人力成本是一定的,意思是產假期間的產婦的績效那塊工資其實是作為單位的人力成本平坦到其他同事頭上了!另外,因產假帶來的工作上影響,晉升加薪也不小。大家都是女人生的,人生父母養的,多擔待點吧!女人本不易!不要噴我,我作為公司做人力的,作為娃兒的媽還是有點發言權


小星心love心星小


在2018年年底,堂妹入職了新公司,3個月後,她結婚了。當時還宴請了10桌同事和領導、客戶。大家都對她表示祝福,但是,之後,卻讓領導陷入了兩難的境地:

1、堂妹入職前並沒有說明自己的婚否,領導側面問過她,她也笑而不語;

2、目前堂妹剛過了試用期,如果她懷孕了,崗位需要有同事替代,招人成本高;而堂妹接下來就享受產假、哺乳期等,有大半年時間不在崗,對公司來說,很難堪。畢竟她才是一個試用期剛滿的新人。

果然,堂妹結婚後一個月後,就向其他同事暗示自己有喜的消息,按照日期推算,她是在婚前就懷孕了。這讓公司更難做了。

幸好,堂妹自知之明,她眼看自己懷孕了,但又不敢跟領導說出來,等到肚子越來越大了,掩蓋不住了,她才跟領導坦白一切。並承諾,不會給公司帶來麻煩,會遵守公司一切的規章制度,不搞特殊情況。

就這樣,堂妹懷孕期間,儘量不做重活之外,其餘正常的工作都照舊做好,能幫得到同事的,都會幫同事忙,不矯情,不偷懶。這個工作狀態直到她臨產前一個星期,她才請假待產,等到坐月子的時候,還不忘幫助同事處理一些簡單的工作等。儘量樹立好人緣,不給領導、同事添麻煩。

我認為,如果公司同事三年抱兩,工作時間累積不超過半年的話,真的說不過去,畢竟公司要運營生產,這波操作會影響公司和同事的工作。如果是這樣,不妨像我堂妹一樣,自覺地做好本分,不矯情,不鑽空子,踏踏實實地在職場上體現自己的能力和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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