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11)日,接到網友求助:
自己是南部縣南隆鎮金星鄉望月村四組村民。2009年因為修鐵路佔用了我們的農田,2017年的時候我們村實行土地青苗補償費,但是他們只給我們付了一部分,剩下的到現在都還沒有給。
網友陳述:當時賠償款應該是7000左右/人,我們家共四口人,一共應該是28000元左右。但是當時書記只給了我們8102。剩下的也沒有給出一個說法。
網友陳述:按照政策來說,這筆款項應該是直接給我們打在農保卡上才對,但是,他們是直接給我們拿的現金,2019年我們聯繫南隆鎮街道辦反映了該情況,第二天村文書、隊長告訴我們年底的時候把剩餘的錢付給我們,後面還是沒有給。到了臘月的時候,找到村文書、隊長說起此事,他們卻說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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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陳述:2018年收賠償款的時候,他們也沒有通知我們,事後,我們聽人說起,才知道2018年有賠償款,由於他們沒有通知我們,所以具體的賠償款金額是多少我們也不知道。只有去年(2019)的賠償款是全額給我們了的。
針對此事,我們與該村文書取得聯繫,對方稱:
第一、我們分配是按照土地和人口進行分配的。關於火車站佔地賠償當年已經進行了賠償,至於2017、2018年這兩年的賠償款只是剩餘針對零星土地的賠償。他們的土地不是很多,所以相對來說賠償款會少一些。本身他們家四口人,大兒子由於成家了所以戶口已經遷走了,其丈夫已經去世,按道理來說分賠償款也應該只按照兩個人來分,但是我們召開了群眾大會,結合他們家經濟情況,我們還是按照四個人給他們家發放的。
第二、我們2019年並沒有發放青苗土地賠償款。只有2017和2018年有青苗土地賠償款,發放方式是由現金和轉賬這兩種方式,如果有提供賬號便是以轉賬的形式,如果沒有便是現金。這兩年的我們都已經全額髮放給了他們,至於具體數額是多少這個要查賬才知道,但是這些事情我們已經給他們解釋過了。
隨後,我們與南隆鎮街道辦取得聯繫,相關人員稱:
關於火車站佔地賠償,當年就已經賠償了,針對網友反映的情況我們會對此進行了解,預計明天給予回覆。
我們在享受一些政策補貼時,需得了解其相關規則。在領取時,如有任何疑問可相關人員進行諮詢,產生疑問時,雙方儘量積極做好相關協調工作,溝通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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