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蔡8892
您好!
这是一个挺麻烦的事儿。但是从法律的角度,在父亲去世之后,他的子女(如题主所说的,哥哥的兄弟)是有权分割的。
这里分三个方面说明一下:
哥哥的房子,父亲的房产证,谁是产权人?
可以这样简单理解:房子的产权人,是认证不认人的。这与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有关,这是第一个依据。
一人出资、挂的另一个人的名字,这种情况不鲜见,俗称“借名买房”。借名买房的最大问题就是,实际出资人的权利不一定能够得到保障。
所谓“借名”,无非就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通过借钱的形式。哥哥把钱“借给”父亲,父亲买房。这种情况下,需要有借据。但是,最终的结果是哥哥与父亲之间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哥哥可以向父亲索取债务,但是跟房子没啥关系——房子已经属于父亲了。
一种形式是通过赠与的形式。哥哥把钱“赠送”给了父亲,父亲买房。没有特别说明的情况下(例如,如上的借据),可以理解为是赠与。赠与的结果就是,房子还是父亲的,与哥哥无关。
因此,之所以说这种情况比较麻烦,可以给出两个结论:
房子的产权人属于父亲。
哥哥最多可以追回的是买房子的钱(包括增值),但是房子跟自己没关系。
为什么其他兄弟有权分割?
有两个前提:
一是父亲生前订立过合法有效遗嘱、指定了哥哥作为继承人。
二是父亲生前把房子过户给了哥哥。
除去这两个前提,其他兄弟都有权在老人去世之后分割房产。甚至老人在生前的时候,都可以把房子过户给其他兄弟。
在老人生前没有做任何关于房产处置、安排的动作(例如写遗嘱、卖掉)情况下,未来老人去世之后,就必然会面临房产被多人分的问题。这是第二个依据:我国现行《继承法》。
人去世之后,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的配偶、父母和子女。题主提到的哥哥、其他兄弟,均属于子女,享有同等的法定继承权。
应该如何处理?
照这种情况,有两种处理办法:
方式(一):让父亲写一份遗嘱,把哥哥指定为继承人。
这种方式是合情合法的。
合情之处在于,房子是哥哥的,只是因为各种原因登记了父亲的名字,这部分财产应该“还回去”。
合法之处在于,只要遗嘱合法有效,就能够按照我国继承法规定的有关制度执行继承程序,由哥哥继承。
方式(二):与父亲写好“借据”。
这是退而求其次的做法。
有这个借据,表明是父亲的债务,如果发生了身后继承,所有继承人要想继承房产,就必须要承担这部分债务。这样,起码从“钱”上,还能让哥哥有些保障。
一纸家书
简单问题复杂化。哥哥只是寄居在父亲的房子里而已。绕了半天逗傻子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