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凌設立“企業家日”,出臺16條措施與企業家“心貼心”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的重要論述和民營企業座談會講話精神,近日,楊淩示範區結合實際,印發《關於營造良好環境支持企業家幹事創業若干措施的通知》,通過一系列鼓勵措施,為企業家幹事創業提供保障,為實現示範區高質量發展凝聚強大力量。

楊凌設立“企業家日”,出臺16條措施與企業家“心貼心”

《通知》從大力弘揚企業家精神、充分發揮企業家作用、關愛企業家健康成長、支持企業家幹事創業四個方面出臺16項鼓勵措施,並將每年的11月1日設立為楊淩示範區“企業家日”, 11月的第一週設立為“企業家精神宣傳週”。開展優秀企業家評選,組織企業家參與國家級和省級榮譽類、先進類獎項的評選。對當選的優秀企業家獎勵稅後現金10萬元獎勵,為國家應對重大公共事件作出突出貢獻的,予以特別表彰獎。同時,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家當選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鼓勵支持企業家依法依規參政議政,參與社會公共事務的管理治理。加快組建民營企業紓困基金,對遇到短期流動性困難、市場前景和信用良好的民營企業進行財務救助。

16條措施

讓企業家安心、放心、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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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設立“企業家日”和“企業家精神宣傳週”。將每年的11月1日設立為楊淩示範區“企業家日”,將11月的第一週設立為“企業家精神宣傳週”。旗幟鮮明地表彰優秀企業家,廣泛宣傳企業家實幹創業、積極進取的先進事蹟,塑造一批政治可靠、品行優良的優秀企業家形象。

2、大張旗鼓獎勵激勵企業家。開展優秀企業家評選並予以物質獎勵,對當選的優秀企業家獎勵稅後現金10萬元,獎勵資金直接發放至企業家個人銀行賬戶。對評選為示範區經濟發展突出貢獻企業給予一定的獎勵資金,表彰資金主要獎勵企業領導班子和優秀員工個人。組織企業家參與國家級和省級榮譽類、先進類獎項的評選並給予物質獎勵。為國家應對重大公共事件作出突出貢獻的,予以特別表彰獎勵。

3、支持企業家獲得政治榮譽。充分保障企業家政治參與權利,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家當選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鼓勵支持企業家依法依規參政議政,參與社會公共事務的管理治理。

4、積極向企業家問計諮詢。聘選一批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熱心公共事務的企業家作為示範區發展顧問,在制定社會發展計劃、目標和規範性文件,出臺重要規劃和涉及企業的重大政策過程中,邀請企業家代表參與審議、討論並吸納合理意見建議。

5、充分發揮企業家社會監督作用。給予企業家群體充分話語權,圍繞“放管服”改革、營商環境建設、法治政府建設、公平公正獲取生產要素保障、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無黑無惡創建等重點工作,開展“企業家滿意度評價”。組織不同行業領域企業家對示範區各級黨政機關向企業提供政務服務的情況進行評價、評議。

6、搭建政企溝通對接平臺。示範區每年至少召開一次企業家座談會,專題聽取企業家意見建議。建立黨工委管委會領導聯繫企業家工作機制,每位領導聯繫2名企業家,每年至少到所聯繫企業調研1次,瞭解企業經營情況,幫助解決企業實際困難,合力營造“親”“清”政商關係。全力支持示範區企業家協會、中小企業協會、青年企業家協會的各項工作,充分發揮協會的橋樑紐帶作用。

7、加強黨對企業家的政治引領。充分發揮黨組織在企業家群體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在企業發展中的政治引領作用,引導企業家擁護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誠信守法經營,奉獻造福社會。

8、實施企業家培養工程。在示範區黨校開設企業家大講堂,聘請宏觀經濟政策和產業政策研究、企業經營管理、企業資金財務規劃、資本市場管理和運作規則等方面的專家學者為企業家開展講課教學活動。對參加國家工信部舉辦的中小企業領軍人才培訓且獲得證書的企業負責人給予1萬元資金獎補。推進區校融合,深化校企合作,鼓勵企業與高校聯建學院、聯辦特色專業或開展定向培養,精準培養企業急需人才。

9、關愛企業家身心健康,積極解決後顧之憂。示範區公立醫療衛生服務機構每年向全區“五上”企業主要負責人提供一次免費的常規健康體檢服務。在區內二級以上的醫療機構為企業家設立“綠色通道”。協調解決企業家子女入學入托問題。

10、落實對民營企業平等保護的司法機制。嚴厲打擊侵害企業家的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活動,涉企案件快偵快訴快審快結。刑事司法必須貫徹“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和“無罪推定”的原則。非因法定事由和法定程序,不得對民營企業投資者採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對一些民營企業歷史上曾經有過的不規範行為,要以發展的眼光看問題,按照“罪刑法定、疑罪從無”的原則處理,讓企業家卸下包袱,輕裝上陣。

11、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和財產。對侵害民營企業和企業家財產的案件進行督辦。偵辦涉及民營企業家的案件,依法嚴格區分嫌疑人違法所得、其他涉案財產與合法財產,嚴格區分企業法人財產和股東個人財產,嚴格區分涉案人員個人財產與家庭成員財產。

12、實行企業家負面信息澄清機制。對涉及企業家的涉法涉訴信訪、舉報和網絡輿情,實行快查、快結、快澄,嚴查各類誣告、誹謗、造謠等行為。經企業家本人同意,查處結果可依法向社會公開。

13、實施規範統一的市場監管。大力實施“3631”方略,著力建設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聯合有行政執法職能和權限的部門統一執法,避免多頭檢查和執法。明確執法檢查程序,推進“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方式有效開展,規範執法自由裁量權,公正文明執法。嚴格按照明確的標準和程序實施失信聯合懲戒,在懲戒措施實施前,應充分聽取擬懲戒對象申訴意見,或鼓勵其行政複議,確定最終結果後,再實施懲戒。持續完善信用修復機制和異議制度,規範信用信息的運用。

14、規範涉企收費。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減稅降費和降低社保費率政策措施,實質性降低企業稅費、社保負擔。持續完善涉企收費清單制度,嚴肅打擊治理違法違規涉企收費,杜絕向企業攤派,制止無明文規定和要求的評比達標活動。依法實施的徵收、徵用,應按照公允價格給予補償賠償。對在區內開展第三方服務的機構進行監控抽查,堅決制止第三方機構亂收費,高收費。對企業反響強烈、意見集中的中介機構,徹查背後利益鏈條。

15、普惠公共財政扶持政策和要素保障政策。加快組建民營企業紓困基金,引進基金平臺、金融機構等發起設立民營企業紓困基金,對遇到短期流動性困難、市場前景和信用良好的民營企業進行財務救助。公平公正對待各類企業,在獲取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方面,做到內資、外資一視同仁,國企、民企一視同仁,外來企業、本土企業一視同仁,大企業、小企業一視同仁,新企業、老企業一視同仁。

16、加強政策落地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示範區出臺的不涉密的扶持支持政策,全部向社會公開。符合支持條件的,大力推薦引薦,協助爭取相關政策支持。提高政策的覆蓋率和執行率,具備兌現條件的政策,要對執行情況進行跟蹤督查檢查,防止政策落空。

(M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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