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劇《安家》中老洋房2層捐獻國家後真的不能交易了嗎?

小毛豆的成長日記


這個問題關係到一些房產產權歸屬和房產是否獨立,其實我臨時科補了一下(繼承法),(物權法),看了好久資料,這信息太龐大了,有很多不確定因素,大概意思就是房產的名字都有誰,是共同擁有還是獨立擁有,如果有一方沒表態是無法出賣和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繼承法》第十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也就是說劇中奶奶有沒有立遺囑,這房子都賣不了也分割不了繼承不了。基本就是這個情況,跟房四井一點關係都沒有


兜兜air


首先非常感謝在這裡能為你解答這個問題,讓我帶領你們一起走進這個問題,現在讓我們一起探討一下。

3月12日晚,電視劇《安家》播出38、39集。在整部劇中這兩集非常重要。#電視劇安家#

一方面,這兩集是房似錦和徐文昌事業的轉折點,因為打人徐文昌被掃地出門,接著和房似錦一起出去創業;

另一方面,這是開播以來最精彩的兩集,有極強的共鳴和代入感,觀眾在看這兩集時情緒跟著大起大落,既有氣憤、感動,也有大快人心和難過。

相對於前面吃人不吐骨頭的飼料大王林茂根,為了一己私利阻撓江奶奶的兩個外甥,真是恨的人牙根癢癢,看的人非常氣憤。

江奶奶在醫院和老伴最後的那場對話,以及老伴去世後房似錦帶著門店的同事在門口送行則讓人煽人淚下。

兩個外甥很快得到現世報,江奶奶去世前去做了公證,將她的那一層無償贈予給國家,因為產權不完整,江奶奶住的這棟老洋房永遠都賣不掉,兩個外甥如意算盤落空,不但沒佔到便宜,連自己的那一份錢也無法套現,看著他們氣急敗壞的樣子,真是大快人心。

到了這裡,其實房似錦的人設已經有了一個180度大轉彎,從最開始只認賣房、吃相難看,到如今為了幫江奶奶出一口惡氣而不做這單生意,終於成了一個有感情、有血有肉的人,而《安家》也有了一絲爽劇的意味。

看上去邏輯毫無破綻,老洋房不可以分開賣,產權不明晰也無法交易,不單是江奶奶這一單,之前的老洋房交易也反覆說過這一點,所以兩個外甥沒有辦法如願將房子賣出。但事實上,這裡的設定是有問題的。

首先要說的是,《安家》屬於職場劇,是現實主義題材,六六在之前的採訪中曾說過她為了寫好劇情,在長達10個月的時間裡,跟蹤了超過1000套房產交易過程,用來汲取創作素材,為的就是儘量貼近現實中的房產交易,《安家》剛開播時因為房似錦的奪命call,以及跑道房先裝修再出售的爭議,六六還回應過。因此摳細節、追究劇情的合理性不是吹毛求疵,而是理性探討。

那麼為什麼說設定有問題呢?

錯誤1:江奶奶可以單獨賣一層

《物權法》對這種情形有明確規定。第一百零一條規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轉讓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份額。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所有人對其所有物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可以自由轉讓,那麼共有人對其份額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也應該可以自由轉讓,更何況共有人之一人轉讓其份額,其他共有人的份額仍然存在,其權利不受影響。

相對於作為整體的物而言的,雖然所有權的性質屬於按份共有,但是按照《物權法》“一物一權”的原則,一個物之上只能設立一個所有權而不能同時設立兩個以上的所有權,故按份共有的財產上也只有一個所有權。當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物的處分行為涉及到整個共有物的所有權的處分時,應當經佔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如果只是單純地處分按份共有人自身享有的份額並不有害於存在於整個物之上的所有權,則不需要取得三分之二以上份額的按份共有人同意。

總結來說,就是雖然房產證上有三個人的名字,但三家各佔一層互不干擾,江奶奶如果想出售自己的那一層,因為沒有影響到他兩個外甥的產權,她其實是可以單獨賣掉她那一層的,問題只在於,需要找到一個願意單獨買她那一層的買家,價格合適就可以交易。然而《安家》並沒有考慮到這一點,只是讓房似錦一味地去追著兩個外甥簽字,用來激化他們之間的矛盾,實際上這樣的設定是不合理的。

錯誤2:捐贈不能隱瞞

如前文所述,可以交易,自然也可以無償捐贈,但這裡也是不現實的。因為法律還有規定,各按份共有人有權轉讓自身享有的份額,但是,在轉讓時需要通知其他按份共有人,其他按份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這意味著江奶奶的兩個外甥,根本不存在直到去公證處辦公證時,才知道江奶奶將自己那一層捐獻的既定事實,因為江奶奶在去做公證時,就有義務和責任通知兩個外甥。

錯誤3:不會永遠賣不出去

房似錦說的那句“有了這份遺囑,從法律上說,你們的這套房子永遠也賣不出去了。”是這兩集最解恨第一句話,但是,即便江奶奶將她那一層捐贈出去了,兩個外甥的產權還在,他們也可以選擇分別賣掉自己的那一層,或者嘗試通過市場價回購江奶奶捐贈的那一層,然後再整體出售,不管怎麼說,兩個外甥只是沒佔到便宜,但絕對不會沒有辦法把房子賣掉,電視劇不能為了爽就對這樣的劇情bug視而不見啊!

最後想說的是,這兩集中無論是奚美娟和徐才根兩位老戲骨,還是哭成淚人的孫儷,表演都非常出色,也非常感人。

在以上的分享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都是個人的意見與建議,我希望我分享的這個問題的解答能夠幫助到大家。

在這裡同時也希望大家能夠喜歡我的分享,大家如果有更好的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還望分享評論出來共同討論這話題。

我最後在這裡,祝大家每天開開心心工作快快樂樂生活,健康生活每一天,家和萬事興,年年發大財,生意興隆,謝謝!



小佳佳影視劇


電視劇《安家》您提到的劇情,如果在現實生活中,有一些細節是需要注意的。

例如:捐獻給國家或個人的公正,需兩位外甥與老人同時在場,三方共同達成一致,該公正才更具法律效應。也就是您的第一個問題。

至於第二個問題,這份遺囑是否合法,兩位外甥可以進行申訴,具體判罰還需要法院依據遺囑具體條款而定。

那麼再這種情況下,能否買賣呢?並非不能。事實上,對於這種情況,兩個外甥其實是可以申請按照市場價向國家買回二層產權,之後再將江家花園上市交易

,在這個過程中,兩外甥只不過是不能得到江奶奶的那部分房產罷了。

我都希望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但是在現實生活中,想讓惡人有惡報還需要我們更多地瞭解法律,善用法律,這才是真正能夠使我們拿到應得的,也避免惡人佔了便宜。


涼夜軒


很高興能回答你的問題!最近《安家》電視劇是真的火呀,不同的反應各個層次段買賣房子的事情!確實很反應現實當中人和事!下面我們說說你所說的三個問題!

1.首先就你第一個問題,房屋產權屬於三個人的,在另外兩個產權所有人不在的情況下能不能說明這個房產屬於捐贈者的這點,我們看到了電視上所播的片段,其實他們三層都是有獨立產權的,你把自己產權的房產捐贈給國家,當然是可行的呀,另外他們另外兩層買賣當然是可以買賣的,只是沒有了那個老洋房的價值了,別人要買的話肯定也是買三層所有權,要是中間這層是國家的,又買不到,別人買去也沒有用呀,對吧!

2.第二個問題,由於房屋的特殊性,另外兩人不在場的情況下,捐贈是否合法!我捐自己的東西給國家,你說合法不合法!現實當中我不知道有沒有這樣的事情,可能也有吧!

3.第三個問題,這樣的方式是不是適合所有的商品房,這個其實說白了就是把個人所有房產包括其它所有的東西捐贈給國家而已,為什麼不適合呢?對吧!

這些都只是我個人觀點,希望你能喜歡我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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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意影音


當然了,房產證上面可是三家名字,一家捐了,另外兩家是賣不了整棟房子的,也不會有買家願意為了買房處理這麼多爛事的。捐獻給了國家,就成了國家的保護物,房子的價值不在於金錢,而在於歷史意義,就像北京四合院一樣,國家是不會出售給個人的。


包包大富翁


確實不能交易,因為老洋房是個整體,歷史遺留問題,必須產權完整




天下闖闖


捐贈也是交易。這個橋段純粹為討好中老年婦女觀眾,根本不具有可操作性。因為沒有析產。


嘉樹


捐獻後屬於國有資產,肯定不能輕易買賣的。但是可以國資委協商,主動把共有產權有償過渡給國家,但是會比市價低。


一閱more


可以交易給國家的


用戶61852909718


這個肯定是沒法交易的,因為根本找不到人來簽字,除非等到拆遷。[呲牙]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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