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维权不能"随疫而去"

消费,拉动经济发展的第一动力。

2020年,“疫”开头就是特殊时期,更超出了所有人的预期。

今天,是一年一度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因疫情当前,作为这个日子标志性的晚会,央视已经发布公告:2020年央视315晚会延迟播出,具体播出时间提前预告。但延迟播出不等于取消。

由于全球“疫情”的蔓延,绝大多数人“宅”在家里,诸多领域的消费按下了“暂停键”。但事实上消费侵权问题也时时都存在。疫灾当前,举国战疫,但发灾难财者却大有人在,一开始是很多药店卖天价口罩,再后来是网上贩卖,再再后来就出现了假冒伪劣口罩,当然,还有其他生活消费性商品的借机滥涨价,严厉打击这些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更加紧要、更有现实意义,远比一场315晚会更重要。

《左传•僖公五年》里记载:“谚所谓辅车相依;唇亡齿寒者;共虞、虢之谓也。”意思是嘴唇没了,牙齿就会感到寒冷,其深层次比喻指的是两个主题之间的利害关系十分密切。正如举国战“疫”之下的人与人,收入与消费,当下与未来,二者之间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2020年,经济将迎来新的变数,社会大众的消费习惯也将翻开新的篇章。

疫情重塑了消费观念。疫情期间的消费模式,有了很大不同。为了减少接触,为了避免感染,人们多是采用在朋友圈、微信群、团购群采购商品的办法。社会大众重新审视消费,重新规划个人及家庭生活。后续整体的消费思想,将从宽松型消费向紧缩型消费转变,社会大众将变得更加理性,变得更加务实。在经历过经济波动之后,即便此后消费全面开放,社会大众的消费活力还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回血,才能逐渐得到一定恢复。

疫情孕育了消费新模式,人们的消费习惯不断改变,提前释放国民被冻结的消费潜力。此次疫情防控催生出直播购物、远程办公、生鲜配送等诸多新型消费模式,也改变了人们的许多生活理念。“宅经济”“云生活”将成为经济发展的一大方向。抓住风口,升级服务,充分利用政策红利,进行数字化转型,是企业快速走出疫情阴霾,加速经济恢复、发展的关键。从更深远角度来看,也有利于产业链升级,促进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这样的消费模式和观念,有一个潜在隐患:那就是在发生纠纷之后,消费维权十分不方便。因为这种购物方式,基本上没有“付款凭证”,资金都是依靠微信转账或者是微信红包实现的,没有“纸质证据”。一旦遇到纠纷,消费者就“拿不出证据”。

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拿出纸质证明比如销售发票,购物证明,店家名称和地址等等。而很显然的是,疫情期间大家在朋友圈里购买的商品就存在漏洞:哪里有购物发票?哪里知道商家地址信息?这就给维权带来了风险。

对于疫情期间特殊情况的消费维权,有关部门应该多些“特殊手段”,应该多些“变通办法”,不能只是教条的按照“平时的方式方法处理”。

开展”网络执法“非常必要。执法部门应该更加畅通网络举报渠道,让更多消费者“足不出户”就可以维权,执法部门要把“网络执法”当成主要的执法形式之一,通过“网上办”实现维权的“零距离”。执法部门还应该依据“微信账号”查找商家的地址信息等等,不让“地址不详”影响维权。市民还需要多些较真的维权习惯,不因为疫情而放纵不法商家,将维权进行到底。

当前,搞好疫情形势下的维权显得特别重要,既有利于维护消费者权益,也有利于“稳市场”,更利于“稳民心”,疫情期间的“消费维权”,不能“随疫而去”,更要严格执行。 说到底,更利于增强社会信心,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和推动复工复产、经济建设。 (云天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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