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禁忌之话题:乱伦

查新华词典,对“乱伦”的解释是:①泛指违反伦理的行为:礼乐之紊既不可言,而乱伦逆理之事纷纷然。 ②专指为法律或习俗所禁止的近亲间的性行为:乱伦行为为社会所不齿。

通常来说,一提乱伦二字,人们第一反应是有血缘关系的人做爱了,也就是词典里的第二种解释。所以,我就来说说这第二种解释的乱伦。

凡是要对什么东西发表议论,首先要对这样东西有个定义,厘清了概念,才好扯淡。

乱伦,这是一个描述行为的名词。描述什么行为?性行为。谁和谁的性行为?近亲之间。所有的近亲都不能发生性行为吗?不是,被法律或习俗禁止的才是。于是,最重要的是这几个问题:怎样的行为算性行为?什么样的近亲之间不能发生性行为?法律或习俗为什么要禁止这样的行为?

首先来看性行为,也就是做爱。说起做爱,第一反应当然是男女生殖器深入交流。那么,假如真有那种“蹭蹭不进去”的,算不算呢?肛交的算不算呢?口交的又算不算呢?在我看来,所谓性行为,是通过暧昧亲密的身体接触获取一定快感的行为,当快感体验达到特定程度,就可以定性为乱伦的性行为。比如说吧,一个男的色心大发,直接对他姐姐或妹妹袭胸,这是为了获得快感吗?是的。但这是乱伦吗?不是。换句话说,要不要定为乱伦的性行为,其实是有一个容忍度的,而且这个容忍度,是针对已发生的行为,而不是脑子里的淫乱想法。比如某个男子,整日想象和他的姐姐做爱,什么姿势都来了一遍,恶劣吗?很恶劣。但人们会骂他变态,却不会说他乱伦。这就是说,乱伦只管行为不管思想。那么,什么样的性行为或类性行为会被容忍,而另外的则要被定为乱伦呢?既然性行为或类性行为一定包含至少两人及以上的身体接触,那咱们就从最轻的开始,看看到哪一步的时候实在看不下去。预设男甲与女乙是近亲,且二人身体发育正常,皆成年。

1、甲牵女手,抚摸揉捏,十分暧昧。

这样的是乱伦吗?不是。身体接触有了,估计甲摸摸手也获得了一定快感,但还是在可容忍范围。并且,不知情的,还只道是两人关系纯良、亲情可贵呢。

2、甲触碰女某些不算太隐私的身体部位,比如肩膀、后背等。

是乱伦吗?不是。虽然暧昧程度更进一分,却不至于就说是有悖伦理了。但这种的,长辈见了,多半是要斥责提醒的:多大的人了还拉拉扯扯,还当是小时候?

3、男触碰女敏感隐私部位,胸部臀部甚至于下体。

都这样了,算乱伦了吧?恐怕还是不算。像这样的,被知道了,恐怕少不得一顿“畜牲、禽兽”的臭骂,外加皮肉之苦。

4、男欲与女常规性交,但出于某种原因不能做到(比如女方坚持保持处女之身,只愿为男方口交或其他方式使其满足快感)。

换句话说,除了两人生殖器互相接触外,别的他们都干了,或者干了其中一些项目。到这里还能容忍吗?貌似有点不能了。涉及到了生殖器,其实也存在程度上的问题。简单来说,程度从低到高大概有这些:女替男手淫——女为男口交——他们肛交。这三个不同的程度,到口交这一步仿佛有性质上的变化了。为什么?因为口交跟正常性交的相似度很高,同样是抽插行为。而且,在许多比较传统的人看来,口交反而更为恶心,甚至比正常性交更难以接受。

于是,单从性行为的角度来看,大约到了口交这样的类性行为程度,就可以定性为乱伦了。

其次,来看看近亲该怎么解读。既然是近亲,八竿子打不着的选房亲戚自然就排除在外的。这个近字,当然说的是血缘关系上的近。《婚姻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简单理解就是:男方女方的祖父(外祖父)辈不能是同一个人。譬如说,你爷爷是她外公,不能结婚;你曾祖父是她曾外祖父,能结婚,因为这就是四代了;两代的问题很简单,比如你和你叔叔或姑妈的女儿,当然被禁止结婚;至于一代的,板上钉钉绝对是乱伦。其实直系旁系的区分,三代以内还是三代以外的区分,要讲清楚实在是有点绕,干脆就只考虑一个近字,当你的性幻想对象是某个亲戚时你同时也产生了较强的罪恶感,那么应该就可以定你个思想乱伦了。

那么,法律或者道德为什么禁止近亲结婚呢?理由也简单。法律禁止,主要从行为后果来考量,因为近亲结婚所生育的后代存在许多问题,遗传病发病率高,生存率低等。道德禁止,则是从思想上来考虑,和近亲发生性关系,被认为是禽兽之行,与畜牲无异。

概念是差不多讲清楚了,接下来要考虑的问题就比较有意思了——至少我觉得挺有意思。

第一点:当提到乱伦的时候,大家第一反应都是把男的当做主动方,女的是被动方。比如提到性快感,恐怕最先想到的是男人射精而不是女人的性高潮。这也比较符合绝大多数的思维定势,男人代表力量、进攻,女人代表柔软、防守,甚至还有的人从生殖器角度出发,认为男人的生殖器是伸出身体去的,代表扩张和征服,女人的生殖器是向内的,代表固守和防御。因此,别说是乱伦,只要是提到任何冲突,比如强奸、杀人等,第一反应基本都是男的强奸了女的,杀人犯是个穷凶极恶的男人。这就使我思考:假设乱伦这种行为是罪,而属于近亲的男女发生了性行为,那么他们的罪应该是程度相同的。也就是说,不考虑谁主动谁被动,不考虑谁的性快感更舒服,全都不考虑,只认定他们发生了性行为,都有罪,并且如果要惩罚,那么一定是同样的惩罚力度。可是,这虽然听上去很公平,但貌似也不太对。比如,男勾引女,技巧娴熟,套路高深,女虽然成年但终究不够老辣最后还是开房去了,是不是觉得这个男的罪不可赦,而女的却情有可原而且还值得同情?或者是,女勾引男,男把持不住(男人里出一个柳下惠可以当做世界第九大奇迹),于是开房去,又怎么算?乱伦是一个描述行为的名词,但包含在这个名词里的想法、思维、动机、主动被动之类的,到底要不要考虑呢?

第二点:一般提到乱伦,都是指近亲男女之间发生性行为。那么,近亲同性之间发生性行为,怎么说?比如,哥哥弟弟恰好都是同性恋,恰好彼此爱慕,于是两人发生性行为(如你所知,男同之间的进入式抽插性行为,便是肛交了),他们算乱伦吗?再比如,姐姐妹妹都是同性恋,两人你看我顺眼我看你顺心,于是两人发生了性行为(如你所知,女同性恋之间的进入式抽插性行为需要道具辅助,其他的类性行为如口交之类应该不必多加描述),她们算乱伦吗?乱伦这个词汇让人觉得恶心,那么男同乱伦跟女同乱伦,哪一个听起来更加恶心?或许有人觉得男同更恶心,因为肛交通俗了说就是插屁眼儿,屁眼儿是拉屎的地方……。事实上,乱伦使人觉得恶心,主要是指心理上的不适感,只不过男同的抽插性行为发生在肛门,增加了视觉想象上的生理不适感,因此觉得更恶心了。当然我不是支持或者是为某些行为或人群辩解,我只是把自己所知道的讲出来,所以我要说的是:人类之间发生性行为,主要目的无非两个,一是获取快感享受,二是为了繁殖后代。只从获取快感这方面来说,人的许多行为都可以获得快感。比如饥肠辘辘的时候饱餐一顿,你舒服吗?你肯定舒服。渴得嗓子冒烟的时候来一罐冰可乐,你舒服吗?你肯定舒服。心情抑郁受了委屈的时候大哭一场,你舒服了?你肯定舒服。诸如此类,不胜枚举。而性行为作为获取快感的方式之一,本质上和吃饭、喝水、睡觉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它稍微特殊一点、更加隐私一些。按这个角度来思考,肛交(不管是男女之间还是男同之间或是借助道具的女同之间)也是获取特殊的、比较隐私的快感的方式之一。之所以不能被主流所接受,是因为多数人都被以前的思维固定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再那么多样化。至于对肛交的视觉想象增加了恶心感,可能是因为对肛交的理解仅限于“勃起了就插入”。普及一下,常规性交之前以及性交结束之后都有卫生清洗的要求,肛交也是,所以卫生层面上没有什么区别。说了这么多,有点题外话了。还是如前所说,我不是倡导某种行为,也不是支持某类人,也许我的话有辩护的嫌疑,但这也只是因为我从这个角度出发来思考后觉得该角度未尝不值得被接受。因此,我觉得,近亲男同或女同发生性行为及类性行为,也要算乱伦。而且,这一点,法律也应该是同意的。法律的文字是很精简却又宽泛的,让我们再看看婚姻法的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法律只说了三代以内血亲不能结婚,规定必须男女吗?没有。不过,目前我们国家还没有关于同性恋婚姻法的法律,所以把结婚理解成人类单个男人和单个女人成为合法夫妻,也是理所当然的。那么,这第二点,最主要的问题就是,近亲同性恋发生性行为,算乱伦……吗?我的观点:算。

第三点:只考虑近亲异性恋乱伦的,组合情况也是很多的。组合再多,基本可以分为两种:同代和跨代。同代自不用说,就是指同一个辈分,年纪没有相差太多的三代以内血亲;跨代虽然可以跨一代跨两代,不过跨两代实在太罕见,且忽略。

同代之间,又可分为两种:亲兄妹亲姐弟,以及,堂兄妹堂姐弟表兄妹表姐弟。这两种,虽然都属于乱伦,但前者更难以被接受。居然对自己的亲妹妹下手,何等禽兽!居然连亲姐姐也不放过,什么畜牲!……这两句话是不是有点熟悉?是的,人们听到乱伦的时候,一般认为男的是主动方,女的是被动方;人们在谴责乱伦的时候,多数先谴责男的,再谴责甚至不谴责女的,因为他们下意识里认为女方是受害者,是无辜的,应该被同情。假如作为主动方的男人罪孽更深重,但那也只是多数情况。有没有女方主动的呢?肯定是有的。可是,人们都习惯了谴责男方同情女方的思维定势,当有一天某个被动乱伦的男人被曝光,人们还是会先入为主认定他是罪魁祸首。假设主动方更有罪,而人们却已经形成了男方更有罪的定势思维,岂不是就相当于“男人是主动方——主动方更有罪——乱伦中的男人更有罪”。尽管很可能绝大多数乱伦情况中男方是主动的,但那些被动乱伦的少数男人将会被人们的这个定势思维牢牢钉在罪魁祸首之柱上。同代乱伦的第二种之所以有较高的容忍度,是因为这样的事情自古有之,且还比较常见。上到王侯将相,下到山野村夫,娶表妹表姐堂妹堂姐这种事,都有发生。汉武帝刘彻娶了亲表姐陈阿娇;《红楼梦》里贾宝玉和薛宝钗结婚了(跟林黛玉结婚那也是乱伦,刚好三代);我有一个亲戚,他娶了他的亲表妹。其实,之所以会觉得亲兄妹或亲姐弟乱伦更难接受,还是因为亲兄妹亲姐弟的血缘关系更近。所以,可以推定:乱伦之中,血缘更近更难被容忍。

跨代之间,就不考虑什么侄子与姑妈、外甥和舅妈之类的,因为几乎没听说过。跨代乱伦,最为常见的就是母子和父女两种。同样的,母子乱伦和父女乱伦,人们同样是首先谴责儿子和父亲,但抛开思维定势不说,这个谴责其实不合逻辑。母子乱伦,母亲的年纪一定大于儿子,属于更成熟、更有自制力的一方,按理说应该先谴责母亲:你多大的人了这种事儿还拎不清?作为母亲,她本就该更理智,承担更多的责任,就算儿子是主动方,她也不应该让乱伦行为发生。所以说,如果跨代乱伦,当谴责的时候,应该优先从辈分来考虑,即长辈不管什么性别,都绝对要受到谴责。

第四点:一般来说,人做什么事情总要有个动机。拿乱伦来说,动机也许是为了满足性欲、另类的快感,甚至动机就是爱。说白了,动机就是做某件事之前在脑子里就想着要做这件事,并且做这事的目的是什么。主流文化认为乱伦是不被允许的,所以禁止乱伦。但乱伦是一个行为,禁止某个行为虽然也能影响人们的思维,但主要还是针对行为的。换句话说就是,光禁止乱伦行为足够吗?要不要禁止乱伦的思维想法?这个问题说大了,就会扯到自由这个超级大主题上,所以这里就蜻蜓点水地说一下就行。第一次使我思考乱伦是否仅只是行为这个问题的,是我看了一部很短的日剧:《哥哥太爱我了怎么办》,男主片寄凉太饰演,女主土屋太凤饰演。作为哥哥的片寄凉太,以保护妹妹免受渣男欺骗而多次干扰妹妹的恋爱,致使少女怀春的土屋太凤一直想脱单却总不能如愿以偿。后来,他们的父亲告诉男主(只跟男主说),其实妹妹不是亲生的,是领养的,哥哥片寄凉太和妹妹土屋太凤没有血缘关系。由于两人当时都太小,因而彼此都当做是亲哥哥亲妹妹。梳理明白了就是:哥哥对妹妹怀有不伦的爱,但他觉得这是亲妹妹不应该多想其他的,可是把持不住因爱而生的占有欲于是多次破坏妹妹的恋爱,最后得知不是亲生妹妹然后觉得……咦,好像可以有?剧情讲清楚了,然后我的问题是:哥哥对从小就当做亲生的妹妹产生了不伦的爱意,尽管他父亲告知没有血缘关系,难道这就可以和妹妹在一起了?也就是说,哥哥一直以为是亲妹妹,但却还是产生了不伦的感情,仔细想想这不是很可怕吗?仿佛血缘只是一层窗户纸,没有什么实际的作用。血缘只是让哥哥没有明目张胆地表现出他对妹妹的不伦之爱,却不能禁止他产生这种情感。如果要更切身理解,那就请回答这个问题:有一天你老爹告诉你,你的妹妹或姐姐不是亲生的,是领养的,那么,你会把她当做一个潜在的含有性意味的恋爱对象吗?应该绝大多数人都不会这样想。可是这部剧就是这个意思:一直以来以为是亲妹妹,结果发现没有血缘关系,于是就可以……。思想乱伦,似乎比行为乱伦更让人觉得后怕。

第五点:两个相爱的男女感情一天天加深,某一天水到渠成于是上床做爱,这符合人们的认知。在乱伦关系中,人们否定了一切,只要是乱伦,全部否定。可是,在乱伦的近亲男女(或男男、女女)之间,有没有像普通男女那样的爱情呢?我觉得是有的。在美剧《权力的游戏》里,弑君者詹姆和他的姐姐乱伦,亲姐弟。看过这部剧的人应该都不会否认詹姆是真诚真心地爱着瑟曦,于是从刚开始的难以接受到后来慢慢可以理解詹姆。问题来了:如果确凿认定一对近亲男女是真心相爱,那么他们可以发生性关系吗?从法律来说,法律是默许的,并且管你相爱不相爱,你只要别结婚别生孩子就行。从道德来说,道德便反对这种行为,针对的是行为本身,还针对这类乱伦的想法。简单说就是,法律不禁止近亲发生性行为,但是要求你们不要生孩子;道德则是全盘禁止全面否定。然而,尽管如此,真心相爱的人自然而然地发生性关系,到底要不要把近亲排除在外呢?爱也是一个关于人类的超级大主题,近亲不伦之爱是否被包含在内?如果一对互生情愫的近亲男女,他们自愿不生孩子,自愿脱离原有的一切亲缘关系,去一个遥远的陌生城市生活,他们会被允许吗?近亲男同近亲女同不存在生育出不良后代的问题,对于他们,容忍的限度又在哪里?爱能不能超越一切?至今为止,我们有目共睹:爱超越种族、肤色、信仰、国籍、民族、性别等等,它能超越血缘吗?如果不能,为什么?如果能,超越之后,法律和道德以及人们的观念,该怎么转变?

关于这第五点,我自己也没想清楚。但这个问题,我觉得还是值得去思考的。

第六点:法律和道德的存在,是为了维持某种秩序。秩序是什么意思?就是不乱。反过来说,如果人们干了法律或道德禁止的事情,就没有了秩序,就会乱。秩序的存在是为了什么?为了人类的生存和延续。乱伦是被禁止的,发生了乱伦就失去了秩序,会有什么后果?极端假设1:所有人都乱伦——乱伦生出来的后代不良,于是不生——人类灭亡。极端假设2:没有人乱伦——照常生养后代——人类延续。但众所周知,总体来看乱伦这样的情况是极少的,乱伦后生育后代的就更少,对于人类的延续的影响可以说是微乎其微的。这么说来,乱伦似乎没有必要禁止。确实如此,极少一部分人乱伦对人类的未来没有多大影响,唯一值得警惕并防备的是:万一乱伦成为主流呢?相信很多人都对此有所感悟:一件事本身没有什么,但如果它能产生重大影响,那么就需要注意。换句话说,法律和道德禁止乱伦,不单单是禁止行为和思想,更为重要的是遏制这种趋势变大。乱伦是永远禁不完的,但只要将它扼制住,就不会失去秩序,引发混乱。推而广之的话,杀人、强奸、叛国等等都是被禁止的,但不管怎么禁止总是有人在干这些事,不过这些事并不会成为主流,不会发生大家都去杀人、强奸、叛国这样的大规模事态,它被控制在一个小范围内,于是人类的稳定、秩序的维持、世界的长治久安,这个目的就达到了。从这个宏观的角度,乱伦就变得稀松平常了。然而那些所谓的极少数人,因爱上了自己的近亲却不被社会所允许,求之不得,痛苦不堪。有没有一个方法,能把全人类和单个的人结合在一起,兼顾人类的未来和个人的诉求呢?

啰嗦一点突兀的私人话:人类的未来与每一个人息息相关,但每一个人都是人类未来的牺牲品。生命不是这个世界最永恒最普遍的东西,死亡才是。每一个叩问过人类存在的意义的人,都在问活着到底值不值得。而每一个发问的人,每一个思考的人,无一例外地受着折磨:虽然不甘,却不知道问题的答案,至死都不能安详。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