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境外归国人员原则上需集中观察14天,费用自理!自费!

自费!

所有境外归国人员原则上需集中观察14天,费用自理!自费!


今天下午,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陈蓓表示,境外输入已成为本市疫情防控重点,从3月16日零时起,所有境外进京人员,原则上均应转送至集中观察点进行14天集中观察。集中观察点将配置专业医护和工作人员,如有特殊情况的,经严格评估,可进行居家观察。原则上集中观察期间,费用自理。

境外输入型病例费用谁买单?

看看这些城市的最新政策↓↓

上海

3月15日下午2:00,上海举行新闻发布会,上海市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郑锦在发布会上介绍,针对大家关心的境外回国人员新冠肺炎输入病例医疗费用支付问题,经向相关部门问询,现将有关政策明确如下:

一是境外回国人员输入病例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后,个人负担部分财政给予补助。

二是境外回国人员输入病例中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参加了商业健康保险的人员,由商业保险公司按合同支付。

对境外回国人员输入病例中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确有困难的人员,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法律法规给予医疗救助。下一步,我们将与国家政策做好衔接。

北京

针对境外回国人员确诊新冠肺炎治疗费用问题,3月14日的发布会上,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陈蓓给出了明确的回应。

目前北京总体上实行两个方面的政策,一方面是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回国入境过程之中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和疑似病例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报销以后,再实施财政补助,个人不需要负担相关费用。

另一方面是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回国入境过程之中被确诊为输入型的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参加了商业保险的人员,可以按照商业保险的合同规定支付相应的费用。经认定的困难人员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参与医疗救助,下一步北京还将与国家的相关政策做进一步的对接。

河北唐山

3月13日,唐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最新通告:

一、境外入(返)唐人员,无论中国公民或外国公民,无论通过境外直接进入或从国内其他城市中转进入,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接待单位或住宿酒店如实申报健康登记,自觉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检验检疫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对境外入(返)唐人员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人一旦感染新冠肺炎,所有相关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

三、宾馆、酒店等要严格落实入境人员临时住宿登记报告义务,接待单位、社区(村居)应按规定将入境人员相关信息向公安机关或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对不按规定登记报告入境人员信息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继续执行有奖举报制度。广大人民群众对发现的可能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境外入(返)唐人员,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0315-2530110)。举报信息查证属实的,将给予3000元奖励。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首位举报人。

————————————————

来源:综合澎湃新闻、人民日报、唐山发布、北京青年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