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1老板『买球鞋』被骗了


现在,不少年轻人都钟爱限量版球鞋,许多限量版球鞋原价一千多元,转眼就被卖到近万元。不少人瞄准了这个“商机”,打起了“炒鞋”的主意。

我们今天要讲述这个案件的受害人区某,他一心想要踏进“炒鞋”这个圈子,大赚一笔,结果出师未捷,被人骗了14多万元,而骗子也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基本案情

云浮1老板『买球鞋』被骗了


2018年9月底,被害人区某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消息称想购买一批某品牌限量版女款球鞋,被告人周某某获悉后主动通过微信联系区某,谎称自己有一批限量版球鞋正在从荷兰寄回中国国内的途中,并向区某提供了4张假的物流单号以骗取其信任。经二人协商,区某以单价1350元的价格向周某某购买50双限量版球鞋,并通过支付宝向周某某转账67500元。同年10月,周某某以同样的方式骗取区某33000元、47700元。期间区某多次向周某某质问物流的情况无果后要求退钱,周某某均以物流正常、正在发货等理由推搪,拒绝退钱。2018年11月6日,被害人区某报案至新兴县公安局;同年12月4日,周某某被抓获归案。

案发后,被告人周某某的家属代为退赔被害人区某的损失

148200元。周某某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检察机关意见

云浮1老板『买球鞋』被骗了


新兴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涉嫌诈骗罪,遂向县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判决

新兴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19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周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被告人周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同年7月4日,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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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检君提醒

1.网络购物要尽可能地选择正规的电商平台。随着自媒体网络营销的兴起,越来越多人在网站、微信等平台上宣传、销售产品,然而交易对象的隐蔽性及信息的不对称性,让一些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各位市民在网上购物时候要选择正规的电商平台,选购产品前要选择信誉度较高的商家,并结合个人信用度、交易次数、商品评价等综合考虑。

2.理想消费,切勿投机。消费者热爱球鞋,愿意在原价之上购买心爱的球鞋是个人选择,但在进行消费和交易时应克服攀比心理、量力而行,且不可有投机取巧的心理。而“炒鞋”这种行为,不仅会让普通消费者的购买成本增加,还会造成市场混乱,产生盗仿、诈骗等问题,在此,新检君要提醒所有“炒鞋”者:

球鞋是用来穿的,不是用来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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