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纪委监委出台信访举报失实澄清保护办法

鲁网淄博8月28日讯 今天,记者从桓台县纪委监委获悉,桓台县纪委监委近日出台信访举报失实澄清保护办法,对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的行为将严肃查处,对错告、误告、诬告,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员干部、监察对象及时予以澄清。

桓台县纪委监委在受理信访举报中发现,少数信访人为发泄私愤,故意捏造、虚构、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为此,桓台县纪委监委出台信访举报失实澄清保护办法,根据该办法,将对诬告陷害线索认真调查处理,引导群众合理合法反映诉求。对那些为发泄私愤,故意捏造、虚构、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破坏改革发展稳定、扰乱人心的,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对依纪依法进行调查已有明确结论,仍捏造事实反复举报的,从严从重处理。对诬告他人的党员或监察对象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在全县范围内通报。

同时,对反映不实的问题,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消除负面影响,特别是对那些因为坚持原则、敢抓敢管而得罪人、被泼脏水的干部,理直气壮地给其撑腰鼓劲,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依纪依法正名,还清白者以清白,给干事者鼓劲,为清廉者撑腰,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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