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515)襄陽:檢察長帶頭辦理認罪認罰從寬案件

2019/11/29(515)襄陽:檢察長帶頭辦理認罪認罰從寬案件


“我認罪悔罪,在這裡向被害人家屬真誠地道歉,我將積極改造、重新做人……”。11月18日上午,被告人代某某故意傷害案開庭審理。庭審中,被告人數次表示認罪悔罪,向被害人及家屬深深地鞠躬致歉。


2019/11/29(515)襄陽:檢察長帶頭辦理認罪認罰從寬案件


案件當庭宣判。判決採納了檢察機關提出的精準量刑建議


2019/11/29(515)襄陽:檢察長帶頭辦理認罪認罰從寬案件


這起案件由襄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常本勇出庭支持公訴,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武星擔任審判長進行公開審理。由於庭前各項工作認真細緻,被告人認罪認罰,在庭審過程中,被告人和辯護人對公訴機關出示的證據均未提出實質性異議,庭審進展順利。


被告人真心認罪悔罪,積極賠償,取得了被害人諒解;檢察機關提出了精準量刑建議,這些是本案能夠實現當庭宣判的重要原因。這起案件也是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以來,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案件中首例當庭宣判的案件。


2019/11/29(515)襄陽:檢察長帶頭辦理認罪認罰從寬案件


案件進入公訴環節後,公訴人在對事實和證據進行認真審查認定的同時,第一時間告知了被告人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並耐心地進行了講解。


“被告人一開始不瞭解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通過檢察官多次釋法說理,被告人的思想狀況逐步發生了轉變,逐漸認識到應該真心悔罪,積極賠償,取得被害人諒解,爭取從寬處理。”辯護人田家國說。


2019/11/29(515)襄陽:檢察長帶頭辦理認罪認罰從寬案件


2019年7月,在律師、檢察機關、當地派出所的多方協調下,被告人與被害人達成賠償協議,被害方表示諒解。


11月11日,常本勇檢察長專程到棗陽向被害人瞭解達成諒解協議情況。


“檢察機關依法辦案,一方面要使被告人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另一方面也要敦促犯罪分子認罪悔罪,賠償損失,爭取從寬處理,儘早迴歸社會。”常本勇檢察長說。


2019/11/29(515)襄陽:檢察長帶頭辦理認罪認罰從寬案件


在簽訂具結書前,常本勇檢察長又當面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同時對被告人指出,“鑑於你如實供述了罪行,對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能夠認罪悔罪,願意接受處罰,我們對你提出了從寬處理的量刑建議”,常本勇檢察長向被告人宣佈了檢察機關量刑建議的內容。被告人自願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並表示接受指控和處罰,積極改造,重新做人。


2019/11/29(515)襄陽:檢察長帶頭辦理認罪認罰從寬案件


人民監督員文建強、趙開鋒旁聽了此次庭審,對檢察官的出庭活動進行了監督。二人感慨道:“有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辦案效率大大提升,庭審效果、社會效果也非常好。‘兩長’帶頭辦理這類案件,起到了很好的示範作用。”


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大量的量刑協商和釋法說理工作,使被告人對“從寬”看得見感受得到,有利於被告人改過自新,迴歸社會;通過向被害人賠禮道歉、賠償損失,取得被害人諒解,也有助於化解社會矛盾、修復社會關係、促進社會和諧。


來源丨襄陽市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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