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沒要到反被抓,“非法討債”,易犯“九宗罪”!

在社會經濟生活中,債務是很難避免的,因此,各種各樣的討債方法便應運而生。討債雖是可以通過各種各樣的方法來進行,但在討債的過程中也應該注意行為的合法性。今天,小編為大家列舉九種過激討債的行為可能觸犯的罪名,快來學習學習。


罪名一:盜竊罪

不還我錢,我就拿你的東西抵賬!

2013年上半年,遼寧籍李某隻身來到山東省煙臺市,應聘於市內一家影樓,從事婚紗攝影。後因老闆拖欠他7000餘元的工資和業務提成,在多次向老闆討要工資無果的情況下,李某便決定自行“維權”。

2013年7月9日10時許,李某趁攝影助理保管紕漏,偷偷將影樓內的一攝影鏡頭盜走。老闆報案後,李某很快被警方抓獲歸案。經鑑定,該相機鏡頭價值人民幣11070元。庭審中,李某辯稱,他只想拿回自己的工資。法院判決:2013年10月30日,煙臺市芝罘區人民法院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罪名二:非法拘禁罪

不還錢就把你關起來,什麼時候還錢什麼時候放了你!

2015年9月17日,李揚明借來一輛轎車,邀約成明曦、李黎明從湖北省通山縣到洪江區找楊某索債,因遭楊某推脫遂起挾持之意。

於是以去懷化市城區吃午餐為由將楊某騙上車,當車過滬昆高速安江收費站開往湖北時,楊某欲借上廁所之機逃跑,遭到李黎明等3人毆打,繼而他們將楊某帶到湖北省通山縣賓館拘禁,三人輪流看守。

同年9月23日,成海軍在得知李黎明等3人因債務糾紛非法拘禁楊某的情況下,仍答應幫忙看守至9月25日,後楊某獲得解救。

其間,李黎明等4人逼迫楊某打電話向其家人借錢,楊某家人向李揚明指定的銀行賬戶上匯款15萬元。今年8月9日,四人全部落網,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罪名三:搶劫罪

不還錢,我就硬搶!

劉某於2009年5月借給雷某兩萬元,雙方約定期限一個月。到期後,劉某多次向雷某催要,雷某均以做生意資金週轉不開為由拒絕償還。

2010年3月8日上午,劉某見雷某走進一儲蓄所,便跟隨入內,在雷某辦完手續後,向其催要欠款。

雷某稱他替姐姐取了1萬元錢有急事用,並保證欠款3天后償還,劉某讓其先還1萬元,雷某不同意,劉某便朝雷某胸部打了一拳,將其推倒在儲蓄所內的沙發上,強行取走雷某剛取出的1萬元,並寫下一張“收到雷某還款壹萬元”的收條。此時,儲蓄所員工打電話報警,後公安機關將劉某抓獲。

經查實,雷某的確是用其姐的存摺取款1萬元。

罪名四:放火罪

你們不還錢,我就和你們同歸於盡!

男子張某屢次催債無果,反被欠錢人毆打,“你們不還錢,我就與你們同歸於盡!”張某衝屋內的吳某說完,在吳某家門外打開汽油壺蓋,用打火機點燃汽油引發了大火。

結果大火不僅將吳某居住的平房燒燬,連吳某家旁邊的鄰居劉某家的房屋也被燒燬。還將吳某和其同居女子李某燒成輕傷。經鑑定,吳某、劉某兩家房屋及物品損失價值為35555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某為洩憤不顧他人的安全,故意放火,造成兩人被燒傷、兩戶房屋被燒燬的嚴重後果,其行為已構成放火罪。

張某歸案後,如實供述所犯罪行,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故做了上述判決,並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吳某35000餘元、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李某34000餘元,對燒燬房屋的劉某也賠償損失35000餘元。

罪名五:故意傷害罪

不給你點顏色看看,看來你是不會還錢!

被告人陸某向被害人錢某索要工程款,雖然陸某登門造訪很多次,但錢某一直未對工程款進行結算。

去年5月份,陸某再次到錢某家要債,兩人因為語言不和發生了肢體衝突,“你小子再不還錢我揍死你……”陸某掄起拳頭就朝著錢某的臉打去。

經鑑定,錢某左耳膜穿孔,損傷程度屬於輕傷。事後,陸某賠償了錢某醫療費共計5萬元。法院審理後,以故意傷害罪判處陸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

罪名六:破壞生產經營罪

此類案件的被告人一般都是工廠的職工或與企業有業務聯繫的人,因債務糾紛發生爭議,被告人一氣之下便以破壞該企業的設備來洩憤。

廣東省茂名市區的魏某和何某是廣東省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職工。

因茂名某潤滑油公司拖欠其所在公司的工程款,造成其沒有拿到工資,經多次協商追討無果,魏某與何某等四人密謀通過關停茂名某潤滑油公司調合車間廠房電閘,造成車間停產的方法,以期引起重視,迫使茂名某潤滑油公司儘快結清款。

2014年5月12日20時許,魏某夥同何某等四人去到茂名某潤滑油公司調合車間灌裝廠房二樓,謊稱要維修電梯,要求在場的職工停止生產,並進入變電間拉下該車間的電閘,然後更換了變電間大門門鎖的鎖芯,鎖好門後逃離現場。

茂名某潤滑油公司經緊急檢修後,才恢復正常生產。期間,調合車間8條生產線共停止生產2個小時,停產損失量為146.35噸,造成利潤損失達384510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魏某、何某無視國家法律,為追討欠款,糾集多人公然採取切斷電源的方法破壞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其行為已構成破壞生產經營罪。

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在魏某、何某破壞生產經營共同犯罪中,兩人共同密謀,均積極參與作案,起主要作用,為共同主犯,依法應當按其兩人組織和參與的全部犯罪進行處罰。

鑑於在本案中,被害單位具有未及時結清工程款的過錯行為在先,魏某、何某是為追討欠款而實施犯罪,主觀惡性較小,可以酌情從輕處罰 。

魏某、何某是初犯,歸案後能夠坦白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據此,法院一審以犯破壞生產經營罪,分別判處魏某、何某有期徒刑九個月。

罪名七: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

不還錢我就在你家定居了,什麼時候還錢我什麼時候走!

劉某等四人以梁某的丈夫拖欠工資為由,在梁某的房屋內吃飯,睡覺一直不肯離開,最後在鄰居的幫助下報警,劉某等四人因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刑事拘留。

法院認為劉某等四人在未經梁某同意的情況下,強行入住梁某的住宅,使梁某正常生活受到嚴重的影響,判處劉某等人有期徒刑各一年,緩刑一年。

罪名八:敲詐勒索罪

錢討不到,便採用脅迫手段強行索要債務人財物。

馬某先後向吳某和朱某借款16萬元,可由於家中變故,逾期並未歸還。為了討回債務,吳某和朱某向“職業討債人”李某求助,僱傭其出面討要債務。

誰知,這李某是個黑心鬼,當其發現雙方在結算並未約定利息時,愣是把16萬元的本金漲成33萬元的高利貸,兩名債主一聽能狠狠地撈一筆,便默許了李某的做法。

很快,李某就找到了欠債的馬某,將其拖至KTV內拳打腳踢,並逼其簽署了一張33萬元的借款協議,還帶著人衝到馬某家裡,威脅其老父親也在借款協議上籤了字。

為了讓借款協議不至於成為一紙空文,李某還強拉著馬某及其父親到一家律師事務所簽署了一張購房協議。李某沒想到的是,馬某在被逼無奈下報了警。最終,李某的如意算盤不但沒打成,還落了個鋃鐺入獄的下場,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十個月,罰金3000元。

罪名九:故意毀壞財物罪

不還錢,我就砸你的東西出氣!

2014年12月25日下午,肖某某到黃某家討債,見無人應聲,肖某某便用自帶的斧頭將黃某的一輛比亞迪轎車的前後擋風玻璃及三塊側窗玻璃砸毀;見仍無人應答,肖某某又用斧頭將黃某家的兩扇不鏽鋼大門及玻璃砸毀,並將一根不鏽鋼防盜網砸彎。

之後,又提著斧頭衝進黃某家的客廳,將裡面的一臺消毒櫃、一臺液晶電視砸毀。隨後,黃某的父親黃某某將肖某某的斧頭奪走,肖某某才收手離開。

經鑑定:肖某某砸毀的比亞迪轎車前後擋風玻璃及三塊側窗玻璃、長虹牌液晶電視、家用消毒櫃、不鏽鋼防盜門等財物,價值共計人民幣9910元。

法院審理認為,肖某某手持斧頭故意毀壞他人財物,造成他人經濟損失共計價值人民幣9910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

鑑於到案後,肖某某如實地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是坦白,依法從輕處罰,故法院作出如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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