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把財產全給了小舅子,現在有病了,讓女兒拿一半醫藥費,女婿可以拒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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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父把財產全部給小舅子很正常啊畢竟我們的傳統都是這樣的,岳父生病醫藥費出一半好像和財產不搭噶的反正就是你有錢出醫藥費也沒問題沒有隻能能力範圍吧畢竟岳父一家人嘛,如果你非要把財產和醫藥費扯在一起那真的話越說越多了何必計較那麼多呢一家人和諧最重要錢身外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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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點都不出合適嗎?我老媽兄弟姐妹7人,外公家以前在農村,地,牲畜,還有一個啥津貼的,給了大舅舅,城裡給小舅舅買了房,出租車帶證的,女兒沒啥的,進城前幾年和小舅舅在一起,給帶孩子,大家都去看,買肉,買米,買面,買油,給錢,後來身體不好了,就一個孩子家呆一兩個月吧!大家輪流伺候,誰不方便,就其他人多看看,外公外婆生病住院的錢都是6人平攤的,一個姨姨在老家就沒有算,外公前幾年去世了,大舅小舅合夥買的墓地吧!大概3萬!說這麼多其實有幾點

1.贍養父母是應盡的義務,無論父母有沒有給你留下財產,有的人過不了心理那一關。

2.想想你小時候生病了,老人給你記賬讓你長大了還嗎?怎麼老人生病需要錢了就這事那事的呢!?條件允許最好平均分,條件不好,兄弟姐妹都能看得到,適量少給點,親兄弟親姐妹啥都計較就沒有意思了,歸根結底,家庭教育這塊很重要,兄弟姐妹的感情很重要!


Doremi762


01 女兒和兒子一樣,都有得到父母財產的權利

我國法律規定,女兒和兒子一樣,都是父母的財產繼承人,所以女兒同樣可以得到父母的財產。

但是如果出於某種情況父母立下遺囑,無論怎樣分配,都應該遵從遺囑而行,哪怕是兒子或女兒都沒有得到遺產,或者是不公平的分配,都不能有任何異議。

像問題中的父親把大部分財產都給了兒子,這是一個明顯的不公平。一方面可能是傳統的重男輕女思想在作祟,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女兒的家庭條件要比兒子好。

02 女兒和兒子一樣,同樣具有贍養父親的責任和義務

我國法律規定,親生子女都有贍養老人的責任和義務。但是女婿沒有贍養岳父和岳母的責任和義務,同樣兒媳也沒有贍養公公和婆婆的責任和義務。

相對於女兒,兒子呆在父母身邊的時間更長,瞻養的機會相對也更多所以多分到一些財產也是理所應當的事情。

女兒出嫁外在另組家庭,看望父母和贍養父母的機會相對比兒子要少得多。但是父親得了重病,肯定花費壓力很大。如果父親提出讓女兒和兒子平攤醫藥費,作為女兒應該儘自己的努力去做。如果家庭條件有限,也可以和父親商量斟酌著辦。

03 女婿該不該拒絕?

我國法律規定,女婿沒有贍養岳父岳母的責任和義務。但是妻子作為女兒,她有贍養的責任和義務,所以女婿不應該阻攔妻子對岳父的贍養,也不應該拒絕妻子承擔岳父的醫藥費。

具體到這個問題中,岳父要求女兒承擔一半的醫藥費,對於女婿來說,可能會感覺到數目有些大。

如果你的家庭條件還不錯,完全有能力去負擔,不妨可以拿出這一半的醫療費用

一方面岳父岳母雖然對自己沒有養育之恩,但是他們辛苦養大的女兒成了自己的妻子。正所謂愛屋及烏,愛自己的妻子,同樣也應該愛她的父母。

另一方面,女婿對岳父的好,妻子也會看在眼中。對待自己的公公婆婆,也會同樣盡到贍養和孝順的義務。

如果自己的家庭條件並不好,完全沒有能力負擔,可以和岳父或者是妻子的兄弟坦言直說。現實擺在那裡,相信他們也不會強人所難。

小結:無論如何,親情為重。不管負擔多少,女婿應該量力而行支持妻子。哪怕負擔很小一部分,也算妻子盡了贍養父親的責任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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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塵一朵蓮


這個法律上是這樣規定的。兒子和女兒都有贍養老人的義務。

儘管女兒(你老婆)沒有得到財產,只能說你岳父偏心,重男輕女,有失公允。常常說男女平等,可是在根深蒂固重男輕女思想的作祟下,許多地方老人們思想僵化,沒有與時俱進。情感上說不過去,但是女兒還得承擔贍養義務。

法律上女婿沒有義務必須要贍養岳父,但女兒有義務。除非小家庭經濟各自獨立,否則,拿錢出力還是你家的錢,這也就是間接有義務贍養。


qiaojinming


不可以。岳父把財產全留給小舅子不是理由,這種現象再正常不過了。

從岳父生病要兒子女兒對錢可以看出,小舅子日子過得一般,你岳父留的財產也值不了多少錢;你們也富不到哪裡。要知道,老人生病住院,兒女出錢的事也是常事。

不可拒絕的原因得從盡孝的角度來說。養兒防老的樸素思想使得父母為了兒女願意付出任何代價。哪家父母養兒女不是含辛茹苦。

具體到岳父生病來說,雖然要求女兒出一半醫藥費,但實際上還是做兒子的付出更多。日常的吃喝拉撒照顧不是一件輕鬆的事情。從現在的住院治療來說,現在都有醫保報銷,不是特別嚴重的病情,花錢也多不到哪裡。不能以沒分財產為藉口,做出讓人戳脊梁骨的事情。

遇到這樣的事情不要猶豫,得知岳父生病住院,即便岳父沒提出讓出錢也得及時關心,主動先拿一部分錢,這樣才是真正會來事。


不抄襲別人觀點


從法律角度,你無法拒絕。財產雖然給了兒子,但是父母並沒有在女兒小的時候拋棄她,父母盡到了他們對女兒的養育責任。現在他們生病了,老了,缺乏收入,做女兒的女婿的應當盡到贍養義務。

從個人情感和道德觀念上,心裡肯定不舒服,可以要求兒子多出一點,至少先把從老人那得到的資金先用上,還不夠,兩個人分擔。

也許兒子從老人那得到的錢被花掉了,或者變成了不動產,暫時無法拿出錢來,在他能想到辦法的情況下要他先想辦法。只要不是借外債,都應該兒子先承擔。

雖然中國社會現在講究男女平等,但是千百年來形成的觀念,不會一朝一夕改變。把財產由兒子繼承,兒子負責養老,這種做法在中國實行了一兩千年了,這也並不見得就是不好的。主要現在有很多家庭只有一個孩子,或者說兒子繼承了財產卻不盡贍養義務。這種人要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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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婿無權拒絕。按照國家的扶養法,兒女必須扶養年老的父母包括看病,至於把資產給予兒子繼承,作為父母他們有這個權力,因為繼承法中規定,公民有分配自已資產的權力,給兒子一人繼承是利用指定繼承方法,任何人無權干涉。父親病需要女兒出錢是法定之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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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世道全亂了。



136七哥


這是典型的重男輕女案例,老人在沒有過世前就把自己的資產分光,只能說他糊塗,以後用錢要看兒子臉色。為了公平,提個解決辦法:老人要評估給兒子多少錢?先用這個錢治病,不夠的部分兒女均攤,當然如果兒子不同意吐錢,那就沒辦法;如果兒子不同意吐錢,女兒、女婿同意拿,無所謂;如果兒子不同意吐錢,女兒同意,女婿不同意,那也不行,不公平。


公平之路


女婿有拒絕的權利,完全可以拒絕,因為你的岳父沒有生你養你,沒有給你任何財產。但是女兒能拒絕嗎?顯然不可能的,哪怕財產不留給女兒一分錢,生養之恩都沒辦法靠金錢來衡量的,父親生病,作為女兒出醫療費很合理,不僅如此還應該親自照顧照料,當然也要參考具體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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