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太陽電纜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002300 證券簡稱:太陽電纜 公告編號:2018-030

福建南平太陽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福建南平太陽電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於2018年9月13日上午以通訊會議方式召開。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長李雲孝先生召集並主持,會議通知於2018年9月3日以專人遞送、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送達給全體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參加會議董事11名,實際參加會議董事11名。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本次會議以投票表決方式表決議案:

審議並通過《關於增加向金融機構申請融資額度的議案》;表決結果為:11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關於增加向金融機構申請融資額度的公告》詳見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和指定信息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三、備查文件

第八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決議

福建南平太陽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年9月13日

證券代碼:002300 證券簡稱:太陽電纜 公告編號:2018-031

福建南平太陽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增加向金融機構申請融資

額度的公告

福建南平太陽電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8年9月13日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增加向金融機構申請融資額度的議案》,為滿足公司正常經營和長遠發展的資金需求,公司(含下屬子公司)向董事會申請增加融資額度人民幣60,000萬元整(不含融資保證金和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業務的融資金額,以下簡稱“融資總額”),本次新增加融資額度在董事會審批權限內,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一、已審批向金融機構融資概述

經公司2018年5月10日召開的2017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批准《關於公司2018年度及2019年上半年向金融機構融資的議案》,公司及子公司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至2019年6月30日止向金融機構申請融資,最高融資需求額人民幣220,000萬元整(不含融資保證金和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業務的融資金額)。

二、新增向金融機構融資額度

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及資金安排,為滿足公司生產經營的需要,公司擬增加向金融機構申請融資額度60,000萬元整,額度有效期限自董事會通過之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新增融資額度後公司最高融資需求額為人民幣280,000萬元整。

在上述融資總額內,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機構申請辦理的融資業務(包括申請授信額度、最高額融資額度、短期貸款、中長期貸款、開立銀行承兌匯票、銀行保函、信用證、短期融資券、融資租賃等業務)將實行總餘額控制,公司及子公司向所有金融機構申請辦理的融資業務(不含已履行完畢或結清的融資業務)總餘額將不超過上述融資總額(含本數)。在上述有效期內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機構申請辦理融資業務的融資餘額不超過上述融資總額的情況下,公司及子公司可連續、循環的向金融機構申請辦理融資業務。

對符合前述條件的任何一筆融資業務(不論筆數和各筆金額,也不論單筆業務的履行期限是否超過上述有效期),公司授權總裁李雲孝先生全權負責審批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具體融資業務,同時由總裁李雲孝先生全權代表本公司及子公司與各金融機構洽談、簽署與該筆融資業務相關的一切法律文件,並負責辦理相關事宜,由此所產生的經濟、法律責任應按相關融資合同的約定由本公司或子公司承擔。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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