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涉行賄男子吳添才逃至澳大利亞1年多後回國投案

晶報訊 記者昨日從深圳市紀委監委獲悉,8月28日,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統籌協調下,經廣東省與深圳市兩級追逃辦的不懈努力,外逃職務犯罪嫌疑人吳添才從香港經由皇崗口岸入境投案自首。這是國家監委等聯合發佈《關於敦促職務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的公告》之後,廣東省首名投案的外逃人員,也是深圳2018年追回的第18名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案件在逃人員。

吳添才,男,1970年出生,深圳市豐冠建設有限公司監事、股東,涉嫌行賄罪,2016年10月外逃至澳大利亞。

2017年4月20日,深圳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行賄罪對犯罪嫌疑人吳添才立案偵查,並對其決定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但吳添才一直負案在逃。

今年8月23日,國家監委、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外交部等五部委聯合發佈《關於敦促職務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的公告》,提出在今年12月31日前對自動投案自首的職務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員給予從寬處理政策。在廣東省委追逃辦的統一協調和督導下,深圳市委追逃辦抓住這一有利契機,做了大量工作,積極勸返。

迫於當前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高壓態勢所形成的巨大壓力, 8月28日,吳添才從香港經由皇崗口岸入境投案,並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目前,該案由市紀委監委依法辦理中。

深圳市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天網恢恢無處逃,迷途知返是正道。廣東省委、深圳市委深入貫徹落實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關於反腐敗追逃追贓工作的決策部署,以永遠在路上的堅定執著推動反腐敗追逃追贓工作。吳添才的歸案再次說明海外不是避罪天堂,外逃只是黃粱一夢。只有儘早回國投案,爭取寬大處理,才是外逃人員的唯一出路。

記者 吳欣 通訊員 深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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