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發展“楓橋經驗”試點工作成功調解89萬件矛盾糾紛

中新社北京9月27日電 (郭超凱)中國司法部副部長劉振宇27日在北京舉行的司法部電視電話會議上表示,堅持發展“楓橋經驗”實現矛盾不上交試點工作開展三個月,成功調解各類矛盾糾紛89萬件,開展矛盾糾紛排查54.4萬次。

55年前,浙江楓橋創造了“發動和依靠群眾,堅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決,實現捕人少,治安好”的“楓橋經驗”。

劉振宇表示,從5月底到8月底,司法部部署在9省(區、市)開展堅持發展“楓橋經驗”實現矛盾不上交試點工作。總的來說,試點工作進展順利,達到了預期目的,首先體現為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成效顯著。各試點省份人民調解組織共開展矛盾糾紛排查54.4萬次,發現信訪苗頭隱患4.5萬件;調解各類矛盾糾紛90萬件,調解成功89萬件。大多數試點省份實現了信訪部門受理信訪事項數同比、環比雙下降。

其次是形成了可推廣可複製的工作模式。劉振宇表示,黑龍江省大慶市結合本地實際,強化了組織、機制、人才“三重保障”的“四五四三”工作模式;寧夏回族自治區全面加強人民調解“四張網”建設。

第三是人民調解組織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黑龍江、北京、天津、寧夏、浙江等地實現了縣級行政區域全覆蓋,試點省份新增人民調解員2.4萬人,其中專職人民調解員8815人。第四是探索建立了一批特色鮮明的工作機制。各試點地區司法行政系統積極統籌法律服務資源,加強部門間協調聯動,形成化解矛盾糾紛的工作合力。

劉振宇指出,人民調解組織遍佈城鄉,人民調解員來自群眾、熟悉社情民意,這種優勢特點是其他糾紛解決方式所不具備的。近期,司法部即將印發《堅持發展“楓橋經驗”實現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動方案》,明確工作任務,努力實現“矛盾不上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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