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程款案件需要哪些證據

被拖欠工程款,可以通過向法院起訴追討,但需要注意要在訴訟時效內,工程欠款的訴訟時效是兩年。那麼在訴訟時效期間,拖欠工程款需要哪些起訴證據?

一、拖欠工程款需要哪些起訴證據?

1、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本類證據大致是雙方的工商登記資料,如營業執照或工商查詢資料,若涉及起訴時雙方企業名稱與原簽訂合同時不一致的,還應提交證明雙方名稱變更的證據。

2、證明建設工程合同關係成立的證據

本類證據主要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施工過程中增減工程量的補充合同(或協議、備忘錄、現場工程簽證單等)。

3、證明建設工程合同履行情況的證據

(1)工程預、決算報告;

(2)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憑證;

(3)當事人對工程量、工程質量共同確認的證據,如工程驗收、結算憑證,質檢報告等。

4、提交訴訟請求的計算依據

因建設單位拖欠工程款,施工單位在起訴時可依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要求對方承擔違約金;若合同沒有違約金條款,可要求對方支付一定金額的逾期付款利息,對此,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有規定。施工單位在起訴時,應向人民法院提供有關訴訟請求金額的計算方法及計算清單。

二、拖欠工程款的訴訟時效有多久?

工程欠款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拖欠行為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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