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害怕拘留 忙還款求和解

被執行人黃某欠申請執行人沈某17萬餘元久拖不還,黃某每天行蹤不定,申請執行人沈某同安源區人民法院執行員一大早到被執行人家中正堵上打算出門的黃某,並將其帶入法院。被執行人面臨拘留時求和解還款。近日,安源區人民法院成功執結了這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

被告黃某與原告沈某簽訂了一份建設工程承包協議書,約定由原告包工不包料的形式承包位於萍鄉某工業園的工程項目,協議書對承包方式、合同價款、結算方式等做出了明確約定。此後原告依約履行了自己的合同義務。所承包工程項目現已竣工並投入使用,工程款結算為111萬餘元,被告已支付87萬餘元,尚欠工程款23萬餘元未付。餘款原告經催收未果,遂訴至法院。經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協議,被告黃某向原告沈某支付工程款22萬元,具體支付方式為被告黃某在調解協議書籤訂時立即向原告沈某支付5萬元,在調解書籤收後三個月內向原告沈某付清剩餘工程款17萬元。之後,黃某拒不履行還款義務,沈某遂依法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17萬元。

該案進入執行程序後,法院依法向被執行人黃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督促被執行人主動履行,但被執行人拒不履行且行蹤不定,故意躲藏。申請執行人沈某為了早日得到執行,日夜蹲守被執行人,經過一個多月的蹲守,沈某終於發現了被執行人黃某的行蹤,並聯系安源區人民法院執行員將被執行人帶到法院。執行法官耐心地做被執行人的工作,被執行人堅稱自己沒錢。當執行法官辦好了拘留手續要拘留被執行人時,被執行人連忙請執行法官幫他們和解。經執行法官主持和解,沈某同意黃某在當場支付10萬元,餘款在今年年底之前付清,雙方達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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