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社會車輛佔用“小型貨車”停車位 將處100元罰款

東北網9月10日訊 記者從大慶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瞭解到,為方便配送車輛通行,大慶市對符合規定的“小型貨車”放開通行限制。

據交警支隊宣傳大隊王春泉介紹,為深入貫徹落實《黑龍江省城市道路交通文明暢通提升三年行動計劃》,逐步解決大慶市配送車輛“通行難、停車難、裝卸難”等問題,交警支隊依據我市實際情況,決定自9月6日起,對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車選型技術要求》(GB/T29912)、載質量小於等於1噸、車長小於等於5.5米的箱式城市配送車輛,全面放開通行限制。

據悉,為方便小型貨車停放,將在我市主要商貿市場周邊施劃城市配送車輛專用停車泊位。交警提醒市民,對於違法佔用配送車輛專用停車泊位的社會車輛,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違法駕駛人給予1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將採取拖移機動車。

據瞭解,城市配送車輛停車泊位在施劃時,會在停車位內標註“貨車專用”相關字樣,市民停車時,要注意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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